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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历史(十、宋代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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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宋代佛教

  宋代佛教是叙述从宋太祖建隆元年到卫王祥兴二年(960—1279)三百二十年间赵宋一代的佛教。
  宋代政权建立之后,一反前代后周的政策,给佛教以适当保护来加强国内统治的力量。建隆元年,先度童行八千人,停止了寺院的废毁。继而又派遣沙门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去印度求法,使内官张从信往益州(今成都)雕刻大藏经版。这些措施促使佛教传播逐渐恢复和发展。以后宋代各帝对佛教的政策大体未变。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度童行达十七万人。五年(980)中印度僧人法天、天息灾(后来改名法贤)、施护先后来京,因而朝廷设立译经院,恢复了从唐代元和六年(811)以来久已中断的翻译。太宗还亲自作了《新译三藏圣教序》。后来院里附带培养翻译人才,改名传法院。又为管理流通大藏经版而附设印经院。当时印度等国僧人送赠梵经来中国者络绎不绝,从宋初到景祐初八十年间,即有八十余人。真宗一代(998—1022)接着维护佛教,在京城和各路设立戒坛七十二所,放宽了度僧名额。天禧末(1021),全国僧尼比较宋初增加了很多。寺院也相应增加,近四万所。另外,还有贵族私建或侵占的功德坟寺很多。这些寺院都拥有相当数量的田园、山林,得到豁免赋税和徭役的权利。于是寺院经济富裕,举办起长生库和碾顗、商店等牟利事业。到神宗时(1068—1085),因年荒、河决等灾害频仍,国家需用赈款,开始发度牒征费。这一权宜之策,后来继续执行,数量渐增,流弊也愈大,至使寺院经济与政府财政间的矛盾有加无已。最后到徽宗时(1101—1125),由于笃信道教,即一度命令佛教和道教合流,改寺院为道观,并使佛号、僧尼名称都道教化。这给予佛教很大的打击,但不久即恢复原状。
  宋代南迁之后,政府益加注意对佛教的限制。高宗时(1127—1162)即停止额外的度僧,图使僧数自然减少。但江南地区的佛教原来基础较厚,国家财政又有利用度牒征费及免役税等收入以为补充,故佛教还是能保持一定的盛况,以迄于宋末。
  宋代译经开始于太宗太平兴国初。当时特别设立了译经院,并制定一些规章。如译场人员设译主、证梵义、证梵文、笔受、缀文、参详、证义、润文(后更设译经使)等,组织比较完备。从太平兴国七年(982)起,逐年都译进新经,继续到天圣五年(1027),译出五百余卷。其后因缺乏新经梵本,译事时断时续,维持到政和初(1111)为止。总计前后译家(及其译经年代)可考的有十五人,即法天(译经年代974—1001)、天息灾(980—986,后改名法贤,987—1000)、施护(980—1017)、法护(中印人,980—983)、法护(北印人,1006—1056)、惟净(1009—?)、日称(1056—1078)、慧询(1068—1077)、绍德(1068—1077)、智吉祥(1086—1093)、金总持(1095—1112,下四人均同)、天吉祥、相吉祥、律密、法称。其中惟净、慧询、绍德都是由传法院培养出来的中国僧人,天吉祥等则帮助金总持翻译。诸人所译的总数是二百八十四部、七百五十八卷。其中以密教的典籍占最多数,论部最少。当北宋之初,印度密教正盛,有关的梵本流入中国的不会太少,但在天禧元年(1017),宋代统治者注意到密典中有些不纯部分和佛教的传统相违反,因而禁止了新译《频那夜迦经》的流行,并不许续译此类经本,这就大大限制了以后的翻译。此外,从宋代译经的质量上看,也不能和前代相比。特别是有关义理的论书,常因笔受者理解不透,写成艰涩难懂的译文,还时有文段错落等情形,因此,尽管译本里也有中观一类的要籍(如龙树、陈那、安慧、寂天等的著作),但对当时义学界似未发生多大影响。
  宋代译经多属小部,就其种数而言,几乎接近唐代所译之数,因而在大中祥符四年至八年(1011—1015)、天圣五年(1027)、景祐二年至四年(1035—1037),曾经三度编撰新的经录。祥符时所编,称《大中祥符法宝总录》,二十二卷,为赵安仁、杨亿等编修。所载译籍乃从太平兴国七年到祥符四年(982—1011)三十年中间所译,共计二百二十二部、四百一十三卷(此外,还收有东土著撰十一部、一百六十卷)。这部目录的主要部分完全依照各次进经的年月编次,除列出经名、卷数、译人而外,还附载进经表文,这都依据当时译经院的实录,所以连带记载着有关译场的各事,如新献梵筴、校经、更动职事等等,其体裁和过去的各种经录完全不同。天圣时所编新录称《天圣释教总录》三卷(亦作三册),译经三藏惟净和译场职事僧人等同编。它系当时全部入藏经典的目录,记载着《开元录》各经、新编入藏的天台慈恩两家著述、《贞元录》各经、《祥符录》各经,再附载其后新译各经,一共六百零二帙、六千一百九十七卷。景祐时所编新录称《景祐新修法宝录》,二十一卷,吕夷简等编。体裁和《祥符录》一样。所收译籍即紧接《祥符录》,从祥符四年到景祐三年(1011—1036),二十六年间译出的各经,共糀E二十一部、一百六十一卷,另外,还收有东土著撰十六部、一百九十余卷。又由于汉文佛教经典的影响,当时的回鹘、西夏地区,都用民族文字译成回鹘文及西夏文经典。
  从五代以来,我国木版雕刻技术有了很快的发展,因此宋代对于佛教的大藏经,很早就利用了木刻。综计宋代三百余年间官私刻藏凡有五种版本,这也算是宋代佛教的特点。第一种为官版。这从开宝四年到太平兴国八年(971—983)费了十二年功夫在益州刻成,因此也称蜀版。所刻数量达到六百五十三帙、六千六百二十余卷,它的印本成为后来中国一切官私刻藏以及高丽、日本刻藏的共同准据。第二种是在福州私刻的东禅等觉院版。元丰初(1078)由禅院住持冲真等募刻,崇宁二年(1103)基本刻成,到政和二年(1112)结束,共得五百六十四函、五千八百余卷(南宋乾道、淳熙间又补刻十余函)。第三种是福州私刻的开元寺版。即在东禅版刻成的一年,福州人士蔡俊臣等组织了刻经会,支持开元寺僧本悟等募刻。这从政和二年到绍兴二十一年(1112—1151)经四十年,依照东禅版的规模刻成(南宋隆兴初曾补刻两函)。第四种是湖州思溪圆觉禅院刻版,通称思溪版。此版开刻时期约在政和末(1117)。刻费由湖州致仕的密州观察使王永从一家所出。内容依据福州版,而略去一般入藏的著述,共五百四十八函、约五千六百八十七卷。第五种是平江碛砂延圣禅院版。此版是受了思溪版的影响而发起,在南宋绍定初(1229)由当地官吏赵安国独自出资刻成《大般若》等大部经典作为首倡,端平元年(1234)仿思溪版编定目录,刻至咸淳八年(1272)以后,因战火逼近而中止,后入元代才继续刻成。因此,它对原定目录的内容颇有更动,并补入元刻各书,共得五百九十一函、六千三百六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