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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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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宗
南山宗
  南山宗,唐朝四分律宗三派之一。又称南山律、四分宗、南山教,或行事防非止恶宗。乃住终南山之道宣律师所开创。至后世相部、东塔二派皆衰颓,唯此南山宗盛行于世。道宣曾从北魏慧光三传弟子智首受四分律义,自唐高祖武德九年(626)至太宗贞观十九年(645)间,先后撰著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注戒本疏、比丘尼钞等五书,是为本宗之五大部疏钞,并于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授戒仪式。将佛教分为化教与制教,以定、慧二学为化教,戒学为制教。
  一、起源与传承
  律宗源于戒律,而戒律并非佛教肇始即有,它是佛陀为防止僧众出现不当行为而制定的。佛陀制戒的原则是“随犯随制”,也就是说,律藏中的每一条戒律都是针对当时僧众的某种不当行为而制,有特定的因缘和时空背景,其内容也因对象而异。佛陀制定戒律的真正目的在于使弟子遵行戒法,增长信心,从而清净僧团,正法久住。这些戒律在古印度曾分为二部、五部、二十部等,后来传入中国的只有五部中的前四部,即《十诵律》、《四分律》、《僧祗律》和《五分律》。
  自佛教传入中土,直至曹魏初年,由于没有戒律的翻译和传播,僧、俗界限不甚明了。僧人只以剃发染衣区别于俗人,并没有归戒之举。曹魏黄初三年(222),中印度僧侣昙摩迦罗尊者来到洛阳,得知中土缺少律法的传承,遂发愿弘律。于嘉平二年(250),译出《僧祗戒心》一卷,并敦请十位梵僧建立羯磨法,举行传戒大典,开十大僧传戒的先河,为我国传授戒律的开始。但是此后一百多年内只有《僧祗戒心》戒本,其余律典尚未传译,律教无以弘扬。直到姚秦弘始六年(404),鸠摩罗什译出《十诵律》之后,中国才有律部的弘传。此后,“四律五论”被陆续译出,包括《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祗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论》、《萨婆多论》、《明了论》。
  印度所传五部律中,四律先后传译我国,唯独缺少迦叶遗部的律本,始终没有译就,直到东魏武定元年(543),才有《解脱戒经》译出。当时诸部律译出后,各自盛行一时。其中得以光大并流布传承于后代者,仅《四分律》一支。唐以前,《十诵律》广受弘扬,至唐初《四分律》兴起,学者共有三大派:长安终南山道宣创立的南山宗、相州日光寺法砺创立的相部宗、长安西太原寺怀素创立的东塔宗。
  南山宗因创立者道宣久居终南山而得名。道宣(596—667),俗姓钱,字法遍,浙江吴兴人(一说润州丹徒人)。当时从印度传来的五部律法中,道宣认为《四分律》最适合我国国情,遂以大乘教义来解释小乘律典,明其戒体,立其戒相,使律藏得以一统,并为佛教徒生活奠定了规约仪范。道宣隐居于终南山仿掌谷,精研诸律,著作等身。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比丘尼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等等。其中前三部著作被后世称为南山“三大部”,其中《行事钞》一书,更是一千多年来律学的行事指南,为之注释作疏者逾百家。道宣门下众多弟子中,以秀律师(一说周律师)继嗣法统,为南山律第二祖。其后继者有道恒、法荣、处恒、择悟、允堪、择其、元照、智交、准一、法政、法久、了宏、妙莲、行居、真照等。道宣曾就学于相部宗的创立者法砺律师,法砺律师曾就学于灵裕、静洪、洪渊,禀受《四分律》要义,又广学《十诵律》,综合诸经论之说,撰成《四分律疏》十卷、《羯磨疏》三卷。他主张戒学应当兼有定、慧二学,故以止持(止恶)、作持(为善)等二法为宗;又依《成实论》倡戒体“非色非心”论,判《四分律》全为小乘。由于法砺的学说盛行于相州(今河南临漳)一带,所以称此一系为“相部宗”。东塔律宗为唐代怀素所创。唐太宗贞观十九年(645),怀素从玄奘大师出家后,即专攻律部,精研三年,乃发现相部律疏的瑕疵,觉得古人义章未能尽善,遂于唐高宗咸亨元年(670)着手编纂《四分律开宗记》,同时听闻道成律师讲律o 13年后,完成十卷。怀素“以佛陀摄化,随机隐现”,故不判大小,采用新译有部《大毗婆沙论》、《俱舍论》等论典来诠释戒体,指斥法砺《律疏》中十六处缺失,斥责南山律宗教门杂乱等。怀素新疏一出,另成一家之言,以其居西太原寺东塔,而名“东塔宗”,相对于相部“旧疏”而言,通称此疏为“新疏”。
  五代以后,相部、东塔两宗衰微不传,唯南山一宗盛行,所以通常说的律宗指的是南山宗。宋代弘扬律宗者有台州允堪律师,他广开戒坛,为僧众授戒,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律学方面,允堪以道宣的10部著作为本,撰成《行事钞会正记》、《戒本疏发挥记》、《羯磨疏正源记》、《拾毗尼义钞辅要记》等10部注释书,以阐扬本宗精神,世称“十部记主”。杭州钱塘灵芝寺的元照律师则以天台教义释律,融会二宗,同时倡导教、律、禅一致之说,成为一代律学大家。到了元、明两代,律宗衰败,直至明末清初,才有律宗大德相继出现,如莲池、澫益、弘赞、元贤等,均有著述传世。而三昧寂光律师(1580--1645)初习贤首教观,后受毗尼律法,兼习禅观,创戒坛于江苏宝华山,建立南山律宗的道场。遂使宝华山成为中国戒学中心,至今南北丛林的传戒无不遵循宝华山的仪轨。三昧律师所主持的戒席有百余坛之多,戒子无数,著名弟子有香雪、见月律师等。
  清代著名的律师为文海,他住持法源寺,弘扬宝华山律宗,为法源寺第一代律祖。文海奉雍正皇帝之命启建三坛大戒,当时乞受大戒的僧侣达180余人。此后,宝华山法脉亦能分支于北方,戒子遍满天下,数逾十万众,其法脉由性言、圆先、明如、定静、慧皓、昌苍、海然、印宗、发圆等代代相承。近代著名的律宗大师就是弘一法师。他多才多艺,精通音乐,出演话剧,并最早将西洋油画引入中国。中年踏入佛门,一心精研律学,成为律宗高僧。
  律宗在唐代就由鉴真大师传入日本,得到当时日本天皇的信仰,在奈良建造寺庙,设坛传戒,使得日本律宗发扬光大,至今犹盛。由此可见,律宗是深具国际影响力的一大佛教宗派。
  二、历史
  相传释迦在世时,为约束僧众,制订了各种戒律。第一次佛教结集时,由优婆离诵出律藏。其后因佛教各派对戒律的理解不尽一致,所传戒律也有所不同。据僧史记载,中国汉地翻译戒律和实行受戒,始于三国魏嘉平(249-254)中。时中印度昙柯迦罗来洛阳,见中国僧人只落发而未受戒,即译出摩诃僧祗部戒本,以为持戒的准绳。又请印度僧立羯磨法(受戒规则)创行受戒。正元(254~256)中,安息国沙门昙谛来洛阳,译出法藏部羯磨,从此中国僧从受戒即依法藏部的作法。东晋时又把《摩诃僧祗律》、《十诵律》等广律译出,用作行事的依据,以致受戒与随行不相一致。北魏孝文帝时,法聪在平城讲《四分律》,并口授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6卷,内容只是大段科文。因此法聪被认为是四分律师。及至慧光造《四分律疏》,并口授删定羯磨,始奠定该宗基础。慧光弟子道云传道洪,道洪弟子智首,慨叹当时五产律互相混杂,即研核古今学说,撰《五部区分钞》、《四分律疏》,影响很大。智首的弟子道宣,专研律学。继入终南山潜心述作,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后被称为五大部。他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从而正式形成宗派。与此同时弘扬《四分律》的有相州(今河北临漳境内)日光寺法砺,他和慧休合撰《四分律疏》、《羯磨疏》等,开创了相部宗。又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曾入玄奘门下,撰《四分律开宗记》,采用新译的说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论》、《俱舍论》等论的解释,批语法砺《四分律疏》的错误而被称为新疏。后又撰《新疏拾遗钞》、《四分僧尼羯磨文》等,开创东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东塔宗后被称为律宗三家。其间互有争论,尤以相部示和东塔宗争论最烈。嗣后相部、东塔两系逐渐衰微,只南山一系传承独盛,绵延不绝。按照四分律宗自己的承传,道宣是第九祖,前面还有昙无德、昙柯迦罗、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八人。道宣以后,以次传周秀、道恒、省躬、慧正等,至宋代允堪、元照而再盛。允堪据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作《会正记》,其再传弟子元照著《行事钞资持记》,对《会正记》持异议,因之南山宗在宋时又分为会正、资持两派。元明之际,衰微几至无闻。明末清初有如馨在金陵(今江苏南京)灵谷寺传戒说律,南山宗又得重兴。如馨弟子寂光金陵宝华山建律宗道场。再传读体、戒润。读体继承寂光法席,以十誓励众,共同遵行,以律受戒,结戒安居,著作甚多。弟子最著名的有德基、书玉,两人均有许多著作。德基下有真义、常松、实咏、福聚次第相承。其中福聚于雍正十二年(1734)奉诏入京,住持法源寺,大宏律宗,著有《南山宗统》等。其下有性言、圆先、明如、定静、慧皓、昌苍、海然、印宗、发圆次第相承。另外戒润曾弘律于常州天宁寺,法流不详。民国时著名律师有弘一等。
  三、经典与判教
  以《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祗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律毗婆沙》、《萨婆多论》、《明了论》,为基本经典,通称四律五论。将释迦一代教法判为化、制两教。化教为佛教化众生令生定慧的教法,即经论之所诠,如四部阿含,《发智论》和“六足论”等。制教为佛教诫众生而对其行为加以制御的教法,即律教之所诠,如《四分律》、《十诵律》等。化教又可分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识圆教三类。性空教摄一切小乘,相空教摄一切大乘般若,唯识圆教摄大乘《华严经》、《楞伽经》、《妙法莲华经》、《大般涅槃经》。制教又可分为实法宗、假名宗、圆教宗三宗。实法宗即立一切法实有的说一切有部等,以色法为戒体。假名宗即立一切诸法唯有假名的经量部等,以非色非心法为戒体。圆教宗即立一切诸法唯有识的唯识圆教等,以心法种子为戒体。律宗在三教三宗中属唯识圆教宗。
  四、理论
  律宗的教理分成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戒行是戒律的实践;戒相是戒的表现或规定,即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该宗的主要学说是戒体论。或体是受戒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在自心的法体。即由接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构成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这是律宗教理的核心理论。戒体,旧译“无作”,新译称“无表”。三家对此有所分歧。古师多依《成实论》,以无作戒体为非色非心的“不相应行法”,相部宗法砺即依此说倡非色非心戒体论。东塔宗怀素则依《俱舍论》,以“无表业”为色法,倡色法戒体论。南山宗道宣说《四分律》通于大乘,依《楞伽经》、《摄大乘论》所说,以阿赖耶识所藏种子为戒体。它和前二说相对,称为心法戒体。
  《四分律》分通大乘之说,起于慧光,道宣在《羯磨疏》里更从律文中搜寻出五种理由来证明其说。一曰“沓婆回心”,二曰“施生成佛”,三曰“相召佛子”,四曰“舍财用轻”,五曰“识了尘境”。由“四分”通向大乘,更进一步建立三学圆融无碍说。一戒一行,圆融观解,就具足一切行,这就成为大乘妙行。
  五、影响
  该宗又将佛所制诸戒归纳为“止持”、“作持”两类。“止持”即“诸恶莫作”之意,指比丘、比丘尼二众罅止身口不作诸恶的“别解脱或”;“作持”即“众善奉行”之意,包括安居、说戒、悔过以及衣食坐卧等种种行持规则。《四分律》前半部解释僧尼二众别解脱戒为止持门;后半部解释受戒、说戒等二十犍度(意译为“聚”)为作持门。南山宗五大部内容不出此两类。
  该宗由道宣三传弟子鉴真传至日本。唐天宝十三载(754),鉴真在日本当时的都城奈良东大地佛殿前筑坛传戒,弘扬戒律,是为日本有律宗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