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赞干布是一位很有作为的民族英雄。他继承他父亲朗日松赞的事业,“弱冠嗣位,性骁武,多英略,其邻国羊同及诸羌宾服之。”(《旧唐书·吐蕃传》)他不仅在军事上很有才干,利用武力征服兼并了邻近部落,统一了西藏,而且在内政、外交方面也很有建树。由他领导确立了吐蕃的奴隶制度,制订了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法律。他大力倡导发展农业,兴修水利,并以逻些(即拉萨)为中心修筑通往四方的驿道,统一了度量衡。相传藏文也是他派大臣吞米桑布扎仿梵体文创造的。对于经济、政治、文化比较先进的唐王朝、尼泊尔王朝,则采取联姻通好的办法,来谋取对他在政治上的支持,对吐蕃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促进。
但是,吐蕃奴隶制王朝当时还是很不稳固的,附降和被征服的属部不时发生反叛。《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记载:“松赞干布之时,父王所属民庶心怀怨望,母后所属民庶公开叛离,外戚如香雄、牦牛苏毗、聂尼达保、工布、娘布等均公开叛变。父王朗日松赞被进毒遇弑而薨逝。”松赞干布虽合法继为赞普,但就“赞普”这一称号而言,原意为“强雄丈夫”,显然只是早已存在的部落联盟对军事首领的称呼,并不表明他是新建立的吐蕃王朝的最高政治领袖。当时赞普集中权力的重要办法之一,仍是沿用旧的部落会盟,“赞普与其臣岁一小盟,用羊、犬、猴为牲;三岁一大盟,夜肴诸坛,用人、马、牛、闾(一种野驴)为牲。凡牲必折足裂肠,陈于前,使巫告神曰:渝盟者有如牲。”(《新唐书·吐蕃传》)用这样的形式来加强相互联系,既巩固赞普王室的地位,又照顾各臣属部落的利益。但是,这种会盟显然是一套苯教仪式,是由苯教巫师主持操纵的,所以实权仍在神的代言人苯教巫师的手中,赞普只做为会盟的一个成员来参加,涉及有关各部共同利益的大事,还得由各方商讨确定,并非赞普一人所能完全做主。另外,按照苯教把世界视为由许多并列的方格所组成的解释,赞普虽是天神之子,但其它部落首领也同样是天神之子,他们之间是兄弟关系,不是领属关系,所以苯教很难起到强化赞普权力的作用。再从吐蕃王朝内部的实际情况来看,权力也相当分散。当时能左右政事的苯教巫师,均出身于几家靠苯教起家的老贵族,他们又与王室世代通婚,逐渐形成专权的外戚集团。史书上被称为“父族六臣”、“母族三臣”,如蔡邦氏、琛氏、韦氏、没庐氏、那朗氏等。他们以苯教为纽带,死死抱住一团,在关键时刻往往让当权的苯教巫师以神的旨意出现,打击赞普王室支持贵族集团。松赞干布苦心经营,虽然建立起了吐蕃王朝政权,但仍处处摆脱不了苯教对他的约束,教权和政权、神权和政权、神权和王权仍是矛盾的、不统一的。旧的意识形态有害无利于新的社会制度,必须加以抛弃,而代之以新的思想体系。佛教是一种一神教,在佛教教义中,佛的形象是被描绘得至高无上的。象这样一个完全按照人间专制君主模样而虚构的天上的统一神,对极欲强化王权的松赞干布来说,的确是很理想的东西。另外佛教的那套因果报应、生死轮回、忍辱无争、天堂地狱等唯心主义教义,对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无疑又是比苯教教义要高明而精密得多的精神工具。为了补足新建立的吐蕃王朝思想统治的需要,所以佛教一经传入,便很快的引起了以松赞干布为首的吐蕃王室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