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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季云南回回学者对伊斯兰教和佛教、道教的比较研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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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道教和苏非思想 有些回回相信,在道教的早期教义中,人能通过修身养性达到道。人能解脱外形而显现他的真正本质。他能进入仙境,他能飞跃,能改变体形,能生命永恒,青春长驻。他还能跃人天空而随心所欲”[4](60)。这种道教在修心养性和施展魔术上所描述的超人特性上似乎与伊斯兰教的经典中所阐述的依赖于安拉的全能、无所不在、超验等属性格格不入。然而,民间伊斯兰教的习俗诸如“吹睹阿”(写有经文或祈祷词的纸片)和“吃睹阿”,由下级教职人员和普通信徒实行的替病人治病以及行奇迹(阿文,karama)等现象。在苏非教团比如哲赫林耶教团传入云南后,被格迪目(阿拉伯语,老派,或传统派)阿訇指责的哲赫林耶教派的谢赫(长老,教主)常常被教徒尊奉为圣人。圣人有行奇迹的超级力量,能替教徒治病,能为教徒解决日常生活问题。格迪目教职人员谴责哲赫林耶教团的谢藉模仿道士制作长生不老药、施奇迹来吸引教众参加苏非礼拜仪式[6](34)。
   尽管道教和尊奉谢赫的苏非神秘主义的实践被激烈地批判,在阿訇的著述中仍存留着道士生活方式和自我克制、修养的痕迹。由儒教占统治地位的中国三大宗教混合合一的政治文化模式决定了中国社会生活规范和行为。在这种社会环境里,当回回在进行跨文化区域的接触时,要想免于中国文化影响是不可能的。反映于回回学术著作中的思想和文化也不可能完全免于苏非主义的影响。在阿訇的宜教小册子中介绍修心养性和坚定重振伊玛尼时,就有苏非主义和道教思想的中和内容:
   道之初境,先守八德:四少、四常。少食、少饮、少睡、少言;常洁、常念、常斋、常静。此八德是立教之柱也。守之能历千日而不变,则以莫乃(注:以莫乃:即伊玛尼,信仰。原文都带有“口”字偏旁。)之真种动焉,而萌芽生矣![7](42)
   这种苏非主义的禁欲态度有些类似于道士的清心寡欲式的精神修炼。我们知道,在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些苏非教团的修行生活和体验中,苏非大师或门宦教主们吸收了许多道教和佛教坐静、默思、练气、静修甚至苦行的方式和方法。日本已故学者井筒俊彦曾经将伊斯兰教的苏非理念与道教的基本思想作了比较研究(注:参看井筒俊彦(Toshihiko izutsu)《苏非主义和道教》(Sufism and Daoism),伯克莱: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1983.)

     三、就伊斯兰教和佛教及道教之间联系的评语

   云南回回学者一般都认为中国三大宗教表达了信仰和哲学。他们理解为,信仰主要意味着限制欲望和自私心以追求天人合一。在阿訇们宣教的讨论中,他们将中国三大宗教作了比较。他们发现,佛教和道教大多谈论后世,而儒教则谈论今世的因果原因。分析了儒家学说中的伦理纲常后,回回教职人员强调,他们的伊斯兰教吸收了儒教的伦理观念。伊斯兰教在五常或五项品德上与儒教相像,但前者在日常生活习俗中有独自的特点。伊斯兰教增加了神圣教法的五大支柱,而中国三大宗教却缺乏伊斯兰教宗教生活的五功。伊斯兰教的沙里亚(阿拉伯语,教法)有三个完备的阶乘,通过它们,人们可以达到生活的原初目的和真理[1](1)。他们还强调沙里亚和伊斯兰教日常实践比抽象理念诸如道教中的“道”、儒教中的“德”和“礼”以及佛教中的“涅槃”要更具体得多。
   尽管阿訇并没有认为伊斯兰教和儒教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仍然保持宗教的认同感和独立于中国宗教的地位。特别是他们提防着回回穆斯林不为儒教文化所同化。他们维护伊斯兰教传统和它的基本实践,并且忠实于伊斯兰教的五项功课。没有这五项功课,中国的穆斯林将丧失他们的存在认同感。由于在稳定时期中的封建朝代的统治政策对持有不同信仰的少数民族比较宽容,回回教职人员在这样的环境中尽量寻找儒教、道教和伊斯兰教之间在哲学上的共同点。然而,他们同时设法使伊斯兰教与佛教和儒教、道教中的邪门歪道保持距离。他们认为,佛教和玄学派(注:魏晋南北朝时期融合儒教和佛教教义发展而来的形而上学理学派。)教导人们独身生活,这样违反了人伦,从而在如此的宗教比较中,他们绝不放弃其伊斯兰教传统和在异己社会环境中信仰伊斯兰教的至高地位。他们觉得伊斯兰教教义是正道,是最有理性的,最简明易懂,最和谐的,也是最平衡的方法(注:马注:《清真指南》,第363页:“吾教道理是至中至庸、至和至平之正道。”)。出于这种理解,阿訇敦促回回教民学习《古兰经》:“吾教所著之书,皆本真主所降之经,与圣人所译之语,以为凭。不涉于荒渺,亦不沦于虚无。不敢妄为增,亦不敢妄为减。”[5](37)为了保障学习《古兰经》的延续性,回回社团把设立清真寺的经堂教育当作首要目标。经堂教育和学习《古兰经》成了回回社团在中国社会文化环境中维护伊斯兰教传统的基石。
   当然,清季时期云南回回穆斯林学者在他们著述中对佛教和道教的评论是受他们所处时代和社会环境局限的。他们并未了解到,明清两朝期间以及之后的中国汉传佛教的禅宗教派经历了比较大的宗教改革和社会改革,在教义上主张更加积极地关注世俗利益和参与社会事务的努力,所以,云南回回穆斯林学者对佛教和道教的批判也许是比较浅薄的、片面的。但是,考虑到云南回回穆斯林学者由于本身古汉语水平的局限以及不可能阅读佛教梵文原本,所以他们很难接触到艰深难懂极其抽象的古代佛教经典,并对其博大精深的教义和哲学思想加以理解,同时,云南回回穆斯林学者所知道的佛教和道教观念和思想大都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之间的交流所获得,也就是大量的穆斯林群众与中国佛、道教信仰的群众在生产和社会文化活动中的频繁接触中所掌握的,这与高乘学者所阐述的宗教思想和教义是有很大距离的,所以,穆斯林学者对中国宗教的批判是从他们对阿拉伯语的《古兰经》、《圣训》和教法等文本经典的角度看待和分析中国社会基层平民百姓的佛教和道教信仰的实践所反映的比较粗俗的大众宗教文化,这应该说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错位。这样的文化对话和文明交流虽然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和参与者的狭隘性,但是在一二百年以前的中国历史上的边陲地带云南地区进行和发生,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是云南穆斯林学者为了维护自己伊斯兰教文化和传统的同时也试图对包围穆斯林社团的主宰中国的儒、释、道文化和宗教信仰的理解和评判的理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