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普陀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东南五老峰下。建于唐代,五代时再建,始称“泗洲院”。宋朝治平年间(1064—1067)重建,改名为普照寺。后经几个朝代的修建,清朝康熙年间重建时改称“南普陀寺”。1924年改为“十方丛林”。其后,相继增建了许多殿堂。1924年在寺内创办了闽南佛学院,1937年停办。1934年,弘一和瑞今法师又于该寺创办了佛教养正院。
南普陀寺现存主要建筑有天王殿、大雄宝殿、八角亭式大悲殿、藏经阁、禅堂、钟鼓楼、客堂、库房、普通塔、海会楼、普照楼、方丈楼、教学楼、师生宿舍等。还设有闽南佛学院和养正院。此外,在后山还新建了转逢、会泉两法师纪念塔。 1983年,南普陀寺被定为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