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戒当中,一般总认为偷盗罪最不容易违犯,相反地,偷盗罪却是最容易在无心的状况下触犯。譬如我们到公园去散步,看到花朵开得很灿烂美丽,随手摘下一朵,这花是有主之物,不经主人同意随便摘取,便是偷盗的行为。别人的桌子、椅子,对方没有请我们坐,随意就坐上去,侵犯了对方的所有权,是偷盗。公家的信封信纸,随手拿来使用,侵损大众的权益,也是偷盗。寄信邮资不够是偷盗,父母的钱不告而取是偷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违犯偷盗的机率实在太大了,而在佛教里,对偷盗罪的界定更为严格。譬如比丘应邀去受供,一桌的饭菜都摆好了,主人没有把碗筷给我们就取来食用,如此就犯了偷盗罪,佛教对于他人的所有权,是非常的尊重。
有一位安养比丘尼,有一天夜半睡眠时,小偷潜进来盗窃,把他仅有的一条棉被偷走了,安养没办法,只好以纸盖在身上取暖。负责巡寮的弟子听到动静,赶到师父房间巡查守望,小偷在惊慌之间,把偷到手的棉被遗留在地下,仓皇地逃走了。徒弟捡到这床师父的棉被,进门一看,师父身上盖着纸张,缩着身子直打哆嗦,赶忙把棉被盖在师父的身上,安养比丘尼一看说:
‘哎呀﹗这条棉被不是被小偷偷走了吗?怎么会盖在我的身上呢?既然是小偷偷去了,就是他的东西,赶快,拿去还给他﹗’
弟子无奈,在师父的百般催促之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逃遁无踪的小偷找到,表明师父的意思,坚持把棉被还给他,小偷受了感动,从此改邪归正,成为善良百姓。像安养比丘尼这种护贼而度贼是一种慈悲,波斯匿王治盗罪也是一种慈悲,都曾经获得佛陀的嘉许。
宋朝的一代宗师永明延寿禅师,未出家前身为地方州府,有一年逢到干旱,民不聊生,他看了不忍,于是未经朝廷批准,启用库银发粮赈济。永明禅师盗用国库的事情传到了皇上耳中,皇帝大怒降罪下来,处以极刑,正要被杀时,永明禅师心想:
‘在国法上,我虽然贪污犯罪,但是在佛法上我放生救民,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求仁得仁于愿已足,我把生命交给诸佛菩萨,看他如何安排我。’
说也奇怪,刽子手几次行刑的时候,一只苍蝇老是绕着刀口纠缠不去,使得刽子手无法下手。监刑官于是将案情上禀朝廷,经过再三调查,终于赦免了他的罪。后禅师出家,成为佛门大德。
贪污本来是恶事,但是永明延寿禅师为了救百姓而动用公款,出自一片爱民的慈心悲愿,真是有“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的菩萨心肠。
一般而言,贪爱女色是不净的行为,但是《华严经·入法界品》中的须蜜多女,却以绝代的姿色为度众的因缘,让淫欲心重的众生,透视淫欲的虚妄染污,根本熄灭淫欲的念头。道教的三茅祖师以爱心修梵行,答应寡妇的婚姻,抚孤成长之后,反而比两位师兄早成道业。末利夫人为了救厨师一命,不惜喝酒犯戒。过去世的佛陀曾出生为一位修行人,一天在洞中打坐,看到一个猎人追赶受伤的老鹰到洞口,老鹰躲在佛陀的袈裟下面,佛陀为了救护众生,不惜打妄语,诓骗猎人没有看到老鹰的踪迹。智舜禅师则更彻底,不仅救了鸡雉,还割下自己的耳朵做为猎人的下酒菜。在古德看来,只要能救度芸芸苍生,抛却生命也在所不惜,何况区区“受之父母”的身体发肤呢?而这种存仁心于胸臆,置生死于度外的壮行,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慈悲﹗
(四)微小恶事,成为大恶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时我们会以为区区小事,做了不要紧,殊不知涓涓滴水,年岁一久也能穿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小小的罪过也会酿成天大的灾祸。譬如小时偷窃,长大以后,食髓知味,就变成大盗;小时虐待动物,成人就变成杀人魔王。更糟糕的是有些人做了恶事,不但没有羞耻惭愧心,并且沾沾自喜,洋洋得意。譬如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杀,对中国丝毫没有愧疚之心,还企图蒙骗世界。前不久被逮捕的徐东志,一口气杀了七个人,还自鸣得意地炫耀说:‘我杀得多么高明,我杀得多么有智能。’这种喜杀、乐杀,甚至看到别人杀而赞歎杀,罪业更为深重。偷盗,自己去盗取他物固然有罪,教唆别人偷盗,甚至见人盗窃心生欢喜,同样有罪,甚至罪恶更深。淫欲、妄语、喝酒等罪业也相同,譬如自己喝酒,并且强迫别人喝酒;自己妄语,还以别人受骗为乐;自己邪淫,并且藉淫威胁对方就范。凡此种种为见解上的错误,难以挽救。在佛教认为破戒好比树木折干损枝,可以忏悔改过;见解错误的破戒如同腐烂的根茎,是无法忏悔回头的。因此我们切莫因为一时的邪知邪见,把微小的罪过演化成万劫不复的重大罪孽,留下千古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