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梵书时期的“梵”与“我”之意义
梵书,又名婆罗门书、净行书,最初产生于公元前十世纪左右,是对吠陀本集中的祭祀仪式的具体规定及释义,现存的主要有十七部,是婆罗门教的重要典籍。[9]
梵(Brahman),这个词便是在梵书中最早提到的,在梵文中原有“圣智”、“咒力”、“祈祷”等意思,后来引伸为由祈祷而得的神秘的力量,又引伸为世界的主宰。
在吠陀时期,人们把生主、原人等概括为宇宙统一的神或原理。到梵书时代,梵天逐渐代替了生主和原人的地位,从而成为了创造世界的主宰者。然后,既保留了梵天具有创造世界的主宰者之意义,又把梵天这个神衹抽象化,概括为形而上的最高本体或神秘的大实在梵。也就是用梵文中性名词梵(Brahman)代替了阴性名词梵天(Brahmā),认为梵是“全世界之主”或“天地的护持者”[11]
这样,在梵书中的梵,就具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可以展现为人们的现象界之中而有名称和形态的;另一方面是隐没不可见的。如《百道梵书》说:
“梵自在体说:‘我将献我自己的我于众生之中,而众生亦将复归于我自己之我之内’”[12]
可见,在梵书时代的梵是代替了人格化的神(梵天),而成为抽象化的宇宙统一的根源,同时又是具体存在的世界之主宰。
如吠陀时期一样,梵书时期的哲学家们对“我”的观察还是很粗浅的,把吠陀时代比较模糊的作为人称代词的“我”加以具体的说明,也就是把“我”解释为人体的主要器官。在《百道梵书》中把“我”解释为:皮、血、骨、肉、心或与器官有关的气息等。虽然这番解释是朴素粗略的,但是,那时的思想家们能够对“我”进行思考探究,并且给予解答,在古印度的思想史上,这又是非常了不起地进了一步,为以后对“我”的深入细致的观察分析拉开了帷幕。
3、森林书中的“梵”与“我”的意义
森林书(āranyaka),音译为阿兰若迦,据说是在森林之中产生并相互传授的,所以叫做森林书。婆罗门的一生生活主要有四个时期,即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遁世期。在林栖期时,大约40岁或50岁之后,这时儿子已经长大可续家业,便行隐居山林,修炼苦行,专志禅思,以求悟入。就在此间,他们对祭祀进行了思索,认为祭祀包含着某种内在的意义比祭祀仪式的本身更加重要,从而对祭祀本身产生了怀疑,对梵作了更深入的理解,这种思想在森林中相互传授,为后来“梵我一如”的产生埋下伏笔。同梵书一样森林书也是解释吠陀的书籍,约成书于公元前十世纪下半叶,是附属于梵书的末尾,同时也与奥义书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可以这样说:森林书是梵书向奥义书发展的过渡时期的哲学著作。由于它是处于梵书与奥义书之间交错混合的阶段,所以学者们常常不把森林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来研究。[13]
森林书中所提到的梵,除了具有在梵书中已经提出的“世界之主宰”以外,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与描绘,这种描绘的结果,事实上是影响到奥义书中提出的“梵我一如”之哲学思路的。比如森林书描述梵具有三种不同的形相:粗大(如大地等)、精细(如内部感觉器官和思维等)和自在(如气息活动等),可以看出森林书给梵下的定义,实际上可以说成是“宇宙万有和人生自我都是梵所具有的”。因此,在《鹧鸪森林书》中说:“万物从梵而产生,依梵而存在,在毁灭时又归于梵”[14]。
森林书中的我(阿特曼)是从两个方面来解释的:一是如梵书所解释的那样,是人的各种器官或气息;二是把我抽象化,从肉体的我超越出来,认为阿特曼不同与肉体的我,能够渗入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万物创造的原理(象灵魂一类的东西)。这两种我的提出,使我的含义丰富起来,变成了具有真我与命我、大我和小我之分;大我是指“渗入于万有之中的自在之体”,小我是“包摄于万有的大我之中”。
在森林书中所解释的“梵”与“我”,虽然仍未有文字上的直接联系,但从其描述的内容上看,已是:梵包含了我(思维、感觉器官和气息活动)的特性在内,同时我也包摄了梵(是万物的创造原理,渗入到一切事物之中)的功能在内。由此可见:“梵我一如”虽是在奥义书中才提出的,然在森林书中已可见其端倪。
奥义书最早产生于公元前八百年左右,是古印度哲学的精华,也是吠陀经典的最后部分[15],一般来说《奥义书》后面的《经书》才是吠陀的最后部分,黄心川先生说:“奥义书也称吠檀多(Vendāntā),所谓吠檀多就是‘吠陀的末尾’或‘吠陀的最高意义’”[16]。吠檀多意为“吠陀的终结”,有两种解释:一是吠陀的末尾部分;一是所阐述的乃是吠陀文献中最深奥、最圆满的理论。
奥义书(Upanisad),原义为“近坐”,意为“师徒对坐传授知识”,并引伸为“秘密教义”的意思。最古老而重要的奥义书,一般认为有十三种,从内容上看,奥义书的作者们继承了森林书的思想家那种思维模式,对于纯宗教形态的祭祀作了进一步的怀疑或反思,由是产生了严格意义上的印度哲学,奥义书便是这一时期的哲学著作。但此书并非一人一时所作,所以其内容十分庞大芜杂。这里就着重介绍其中最精彩的“梵我一如”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