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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慈悲理念的特质及其现代意义——方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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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是佛教的核心理念之一,是佛教的重要伦理准则和理想价值观念,鲜明地体现了佛教的人文精神,构成为佛教人道主义思想的重要形态。阐述中国佛教慈悲理念的内涵和特质,进而揭示其现代意义,是本文所要着意论述的内容。

一、慈悲理念的哲学基础

佛教的慈悲理念是奠立在佛教世界观——缘起论的哲学基础上的。缘起论是说,世界万事万物都由因(直接原因)缘(间接原因)和合而生,也由因缘散失而灭。这是佛教解释人生、社会和宇宙种种现象产生、变化和消亡的基本理论。从缘起论又推导出“无我”论:就人来说,也是由各种因缘聚会而生,即生理的、心理的多种成分的组合,并没有一个真正的独立的自我存在。既然人不能作为自身的主宰,人生无常,毕竟空无,这就构成了人生痛苦、一切皆苦的价值基础。人有生老病死的痛苦,有欲望和追求得不到满足与实现的痛苦。这就形成人生的一种根本的需要——抚慰痛苦,缓解痛苦,祓除痛苦。佛教慈悲理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此而被凸显出来。

从缘起论还推导出“同体”论和“平等”论。(注:关于佛教的平等论可参照拙作《佛教平等理念对和平与发展的启导意义》,载《中国宗教》2004年第1期。)按照缘起论,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离开因缘而独立产生和独立存在,同样,每个人也都与其他众生息息相关。从三世因果关系来看,其他众生的某某在过去世可能就是自己的父母等亲人,宇宙间各类生命实质上是一个整体。进一步说,佛、菩萨观照众生与己身具有同一的本性(同体),也就是说,一切众生皆具有存在的同一性、本质的同一性和至善的同一性。佛、菩萨也由此而生起与众生的绝对平等心,生起为众生祓苦与乐的慈悲心。这是佛教提出慈悲理念的必然性和践行慈悲理念的可能性的理论基础。

建立在缘起论哲学基础上的慈悲理念,成为佛教弘法度生的出发点。《长阿含经·大本经》云:“以慈悲心故,为说四真谛。”(第1卷,P5)《法集要颂经·有为品》也云:“如是佛世尊,一切智中师,慈悲为有情,广说真实语。”(第4卷,P777)慈悲心是佛为众生阐说苦、集、灭、道四谛的内在动因,慈悲精神也贯穿于四谛的学说之中。《中阿含经·说处经》和《增一阿含经·苦乐品》分别讲到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第1卷,P563)与慈、悲、喜、护“四等心”。(第2卷,P658)四无量心亦即四等心,是佛教修持者藉以成就阿罗汉果位的解脱心愿和精神力量。在小乘佛教慈悲理念的基础上,大乘佛教进一步深化慈悲理念,宣传慈悲思想,弘扬慈悲精神,并把四无量心发展为四种广大的利他心愿,以引导和辅助无量众生成就佛果。许多大乘佛教经典都宣扬慈悲理念,如《妙法莲华经》,尤其是其中的《妙音菩萨品》、《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更是集中地宣扬菩萨,特别是观音菩萨的大慈大悲精神。菩萨的这种大慈大悲精神,集中表现了佛、菩萨对众生平等的深切关怀,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慈悲标志着中国佛教的根本精神。

二、慈悲理念的思想含义

慈悲是梵语Maitri-Karunā的意译。“慈”是慈爱众生,给与快乐,“悲”是悲悯众生,拔除痛苦,二者合称为慈悲。简言之,慈悲就是“与乐拔苦”。佛教认为,慈从悲来,悲必为慈。“悲”原意为痛苦,由痛苦而生悲情。一个人深刻感受到自身的痛苦,也就能对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产生悲情,自然地由衷地衍生出对他人的友情,并扩展为对一切众生的普遍的平等的慈爱。慈与悲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慈悲相连,才能产生“与乐拔苦”的践行和作用。

大乘佛教把慈悲分为三种,称为“三缘慈悲”。《大智度论》卷四十云:“慈悲心有三种:众生缘、法缘、无缘。凡夫人,众生缘;声闻、辟支佛及菩萨,初众生缘,后法缘;诸佛善修行毕竟空,故名为无缘。”(第25卷,P350)这三种缘是根据大乘佛教空宗思想划分的,认为以众生为对象的慈悲,是凡夫的慈悲,称“众生缘慈悲”;“法缘慈悲”是指觉悟众生无我进而觉悟诸法无我的道理而生起的慈悲,是声闻、辟支佛和菩萨的慈悲;心无所缘,离一切差别,超越对立,毕竟空无,此为佛的“无缘慈悲”。

隋代佛教义学高僧慧远著《大乘义章》,他在该著第十四卷中把“三缘慈悲”,分解为三种悲和三种慈,即众生缘悲、法缘悲、无缘悲和众生缘慈、法缘慈、无缘慈,并分别就其意义,作出明确解释,反映了中国佛教学者对慈悲概念的重视和理解。(第44卷,P743)

与上述三种慈悲紧密相关,佛教还把慈悲层次化,分为小慈悲、中慈悲和大慈悲三个层次。《大智度论》卷第二十七云:

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譬如,有人诸子系在牢狱,当受大辟。其父慈恻,以若干方便,令得免苦,是大悲;得离苦已,以五所欲给与诸子,是大慈。如是等种种差别。问曰:“大慈大悲如是,何等是小慈小悲?因此小而名为大?”答曰:“四无量心中,慈悲名为小,此中十八不共法(注:“十八不共法”,是佛不与众生共有的独特的十八种智能或功德,其中有大慈大悲法。)次第说大慈悲,名为大。复次,诸佛心中慈悲,名为大,余人心中[慈悲],名为小。”问曰:“若尔者,何以言菩萨行大慈大悲?”答曰:“菩萨大慈者,于佛为小,于二乘为大。此是假名为大,佛大慈大悲,真实最大。”复次,小慈但心念与众生乐,实无乐事;小悲名观众生种种身苦、心苦,怜悯而已,不能令脱。大慈者,令众生得乐,亦与乐事;大悲怜悯众生苦,亦能令脱苦。(第25卷,P256)

据上所引,区别慈悲层次的标准有三:一是慈悲践行者身份的不同。佛的慈悲为大:菩萨的慈悲相对于佛为小,相对于二乘为大,也可说菩萨的慈悲是中,是中慈悲;二乘即声闻与缘觉的慈悲为小,是小慈悲。二是动机与效果的差异。小慈悲只是主观的同情、怜悯,停留在心念、心愿上面,而大慈悲则给予众生以实际的关怀、帮助,使众生真正得到快乐,脱离痛苦。三是自他有别与平等一体的区别。小慈悲是主客有别、自他有别的,大慈悲则主众生平等、佛与众生平等,是一种无差别的、普遍的慈悲,这也称为“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是最高层次的慈悲。

三缘慈悲偏重于从慈悲的对象来区分,大、中、小慈悲则偏于从佛教修持者的认知和思想境界的高下来立论。两者的关系错综复杂,如以众生为对象的“众生缘慈悲”,也可以从动机与效果的差异角度区分为小慈悲与大慈悲。又如“法缘慈悲”,因慈悲践行主体二乘与菩萨的不同而有小慈悲与大慈悲之别。至于“无缘慈悲”即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与佛的大慈大悲异名同实。慈悲的种类与层次的关系,虽然复杂,但从思想实质来看,两者又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