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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代文字禅的几个问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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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昭之后,颂古之风弥漫禅宗界,成了明心见性的重要手段,颂古本身也经历着变化。到了雪窦重显(981~1053),受汾阳善昭的影响,作《颂古百则》,把宋初的颂古之风推向高潮,风靡整个禅林,几乎所有能提笔的禅僧都有颂古之作,所有参禅者都要钻研颂古,所有的名禅师都发表对颂古的评说。于是颂古著作剧增,构成了禅宗典籍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宋中期,一些禅僧把它们从众多的单行语录本中抽出来,分门别类,汇集成册,以利参学。池州(安徽贵池)报恩光孝禅寺僧人法应,花了三十年时间收集颂古之作,于淳熙二年(1175)编成《禅宗颂古联珠集》,“采摭机缘(公案)三百二十五则,颂(即颂古)二千一百首,宗师(即作颂古的禅师)一百二十二人”。元代钱塘沙门普会,接续法应的工作,从元代元贞乙末年(1295)开始,用了二十三年,编成《联珠通集》,“机缘先有者,颂则续之,未有者增加之。”因此,“加机缘又四百九十又三则,宗师四百二十六人,颂三千另五十首”【《禅宗颂古联珠通集序》,《续藏经》第1辑第2编第20套。】。从这些远不能囊括宋代全部颂古之作的集子中,大体可见它席卷禅林的规模。

  大师的颂古,各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在善昭之后,颂古也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影响最大的作者有四位,即云门宗的雪窦重显和曹洞宗的投子义青、丹霞子淳以及宏智正觉。其中以重显的《颂古百则》尤具创新意义。如果说善昭制作了颂古的雏形,重显就是使之成熟,他们代表了宋代颂古的两种基本类型。

  《俱胝一指》,前有善昭的颂文,重显也有关于此则公案的颂文:“对物深爱老俱胝,宇宙空来更有谁?曾向沧溟下浮木,夜涛相共接盲龟。”重显讲解公案带有情感色彩。前两句的大意是:从真谛看,宇宙本空,无物我之别:然而对世间种种苦难,俱胝和尚在应机接物时以一指度人的苦心,令人赞叹。后两句引用《法华经》关于“如一眼之龟值浮木孔,无没溺之患”的寓言,说明俱胝和尚以一指示人,如同在夜幕笼罩下波涛汹涌的大海投放一浮木,拯救沦于生死苦海中的芸芸众生。由此,引经据典构成了颂古的又一特点。“雪窦《颂古百则》,丛林学道诠要也,其间取譬经论或儒家文史,以发明此事。”【《碧岩集·关友无党后序》,《大正藏》卷四八,224b。】

  重显好用儒释经典,又善于融入情感,使他的颂古之作显得富瞻华丽,文采斐然,这与善昭颂文之“殊不以攒华累锦为贵”,是很不相同的。重显有很好的文学素养,其上堂小参、举古勘辨,都很注意辞藻修饰。元代行秀曾把禅宗中有重显、正觉,比作诗坛之有李白、杜甫。这样的评价不一定恰当,但确实反映了一种追求。后来的禅僧纷纷仿效,推动禅宗走上舞文弄墨,着意于文字华丽一途,以至于本来注重的“玄言”,演变成辞藻之学。对此,一些崇尚朴实的禅僧颇为不满,心闻昙贲说:“天禧间,雪窦以辨博之才,美意变弄,求新逐巧,继汾阳为《颂古》,笼络当世学者,宗风由此一变矣。”【《禅林宝训》卷四,《大正藏》卷四八,1036b。】

  尽管如此,重显的颂文并没有完全脱离公案。由于他着力在艺术的表现,语义愈加模糊,有利于人们的联想,所以特别能为文学之士喜爱。但他的后学们却因此而抛开公案,使人无法理解颂文是什么意思了。圆悟在《枯崖漫录》中记:


  临安府净慈肯堂育禅师,余杭人,嗣颜万庵,风规肃整,望尊一时,颂“即心即佛”云:“美如西子离金阙,娇似杨妃下玉楼,终日与君花下醉,更嫌何处不风流。”【[宋]圆悟:《枯崖漫录》卷上。】

  作这样颂古的禅师,竟然是“风规肃整,望尊一时”者,可见当时禅林风气之一斑。诸如此类的颂古,多是助人优悠消闲,很难说有多少禅韵,亦很难说有什么弘扬禅理、驱迷启悟的功能。

  与诠释公案相联系的文字禅的最高形式或最后阶段,是所谓“评唱”。在宋代出现的唯一评唱体语录,是圆悟克勤的《碧岩集》。它是迎合对颂古进行再解释的需要而产生的。因为颂古有“绕路说禅”的特点,在解释公案方面有局限性。大多数禅僧因历史知识和佛学修养的限制,理解颂古有困难。例如,到北宋末年,许多禅僧对重显的颂古之作已经是“银山铁壁,孰敢钻研;蚊咬铁牛,难为下口。不逢大匠,焉悉玄微”【《碧岩集·普照序》,《大正藏》卷四八,139a。】。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克勤作《碧岩集》,用评唱直截了当地解说公案和颂古。

  《碧岩集》以重显《颂古百则》所选的一百个公案为骨架组织起来,共分十卷,每卷解释十个公案和相应的颂古,形成十个部分;每一部分都有五项内容,第一是“垂示”,是对公案和颂文总的说明,克勤对公案、颂文的解释,都围绕“垂示”展开。第二是公案“本则”,即列举重显《颂古百则》所选的公案。第三是雪窦的“颂文”,即复述重显原著的颂文。第四是“著语”,是克勤给公案本则和重显颂文作的夹注,也称“下语”,文字简短,多则十余字,少则三五字,有时只有一个字;形式多样,有书面语,也有口语、俗语、谚语,大多具有点评性质,或称誉,或嘲讽。著语实际上就是机语。最后一项“评唱”, 是克勤对公案和颂文的正面解释。这是《碧岩集》的主体部分,分散在公案本则和颂文之后。

  综观克勤的评唱之作,有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通过大量引用传统佛教典籍和禅宗经典,对公案和颂文的每一句话进行细致考证。而考证的结果,就是说明颂文和公案无论从表面上看来有多么大的差别,都毫无例外地表达相同的禅宗主旨。禅法思想的单一和文字考证的繁琐,由此成为《碧岩集》的最显著特点。由这一特点引发出了两种倾向,其一,克勤把丰富多彩、表现着诸多禅僧生活和社会内容的禅思想,统归到一个框架之中,使得禅也贫困化起来。例如,无论在《碧岩集》中,还是在他的《语录》或其他著作中,克勤凡讲解公案、颂古时,经常总结:“古今言教,机缘公案,问答作用,并全明此”,“古人举一机一境,皆明此事”。这里的“此”,也就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碧岩集》第1则《圣谛第一义》,《大正藏》卷四八,140a。】的禅宗宗旨。这正是克勤诠释所有公案和颂文的基本原则。其二,克勤把公案、颂文和经教三者结合起来,通过细密的考证和详细的讲解,用大立文字的方法支持“不立文字”的宗旨,结果将人引进了繁琐的考证,把用文字说禅的思潮推到顶峰。北宋末到南宋初的一段时间,《碧岩集》被禅僧们视为最主要的经典,人手一册,朝诵暮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