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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文化的形成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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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中国是佛教的第二故乡。我以为,这句话有四重含义。

  首先,佛教在印度产生后,历史上曾出现部派佛教(小乘)、大乘佛教、密教等三大派系。但后来,佛教在印度衰亡,三大派系都不复存在。而在中国,却保留了承袭印度部派佛教而来的云南南传上座部佛教、承袭印度大乘佛教而来的汉传佛教、与承袭印度密教而来的藏传佛教。在当今世界上,如此完整保留三大系佛教形态的,唯有中国。

  其次,宗教的传播,就其实质而言,是文化传播的方式之一。而文化本来都是适应一定的时空、在一定的民族人群中产生、发展的;当它传播到另一个时空、另一个民族人群中的时候,必然会与当地的原有文化相互影响。如果我们忽略过程,只讲结果,则其结果可能有三种:外来的压倒原有的,像伊斯兰教传入中亚等地;原有的消化外来的,像开封犹太教消融在汉文化的汪洋大海中;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像佛教传入中国。

  我以为,佛教传入中国,可视为不同文化相互交流的优秀典范。在两千多年的漫长交流中,佛教滋养了中国文化,极大地影响了中国文化;同时,佛教受到中国文化的滋养,也极大地改变了自己。最终,印度佛教演化为中国佛教。就汉传佛教而言,它与儒、道两教一起,成为支撑中国文化之鼎的三大支柱之一;就藏传佛教而言,它与藏族、蒙古族等有关民族的文化相结合,成为藏族、蒙古族及有关民族地区的主流文化。南传佛教的情况也同样如此。佛教为中国文化输送了新的血液;中国文化为佛教重塑了肌体与灵魂,赋予了更顽强、更活泼的生命力。

  第三,受中国文化滋养而形成的中国佛教,其后在周边国家广泛流传,对周边国家的文化发展又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就这一点而言,在传入中国的三大系佛教中,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表现得尤为突出。印度大乘佛教与汉文化相结合形成的汉传佛教,其后在朝鲜、日本、越南等所谓“汉文化圈”国家成为社会文化中的主流文化之一。印度密教与藏蒙文化相结合形成的藏传佛教,曾经在古代世界广泛传播,至今仍在蒙古国、俄国、尼泊尔、不丹等各相关国家中保持着强劲的影响。

  第四、从更深层次上讲,我们说中国是佛教的第二故乡,还在于中国文化,包括汉文化与藏蒙文化,在历史上对印度佛教的发展曾经起到过重要的作用。这个问题以往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但这些年来,已经越来越得到人们的注意。

  佛教是在古代印度起源,然后传遍南亚、东亚、中亚、东南亚等整个古代东方世界的。对于这一点,没有人有异议。但是,宗教的传播,其实质既然是文化的传播形式之一,那么文化的传播从来都不是单行道,都是双向的。佛教虽然起源于印度,但由于佛教的发展并没有局限在印度一隅,而是遍布亚洲各国。在这个过程中,它受到各国文化的滋养,呈现种种形态,即如前所述,既影响了各国文化,也改变了自己。这种改变,不仅体现在佛教适应所在地文化的需要,与所在地文化相融合;也体现在佛教融摄各地的优秀文化与思想,营养自己,发展自己。举例而言,《大方广佛华严经》等相当一批大乘经典的产生地其实不是在印度,而是在我国的新疆。而新疆又是印度文化、伊朗文化与中国文化(包括汉文化与藏文化)交汇的地方。因此,这些大乘经典实际是上述诸种文化共同培育的结果。至于印度佛教密教受中国道教的影响,已经是人们公认的事实。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佛教的产生虽然得益于印度文化的孕育,而佛教的发展则得益于印度文化、中国文化乃至其它地区文化的汇流。也就是说,中国是佛教的第二故乡,这不仅体现在现实的结果中,也体现在历史的过程中。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佛教在各民族历史上所起的作用,乃至在中华民族多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值得我们认真注意。在拙作《佛教志》中,当论及十六国后赵佛图澄的历史贡献时,我曾经有这样一番论述:

  民族的融合,往往伴随着战争与流血。其原因,除了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原因外,还包括两个民族的文化差异,乃至心理素质的差异。后赵统治者尊崇佛教,本意是为自己入主中原寻找理论依据,以与儒家的“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学说相对抗。但事物的发展往往出于人的本来愿望。由于佛教本身的包容性与超越性,它并不因为后赵统治者认为它是戎神,所以仅在后赵流传,而是普遍流传于广阔中国大地的各个民族中。这样,随着佛教的日益普及,它在各个民族之间起到一种在意识形态方面认同的作用,从而在消融民族文化差异、泯灭民族意识隔阂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当然,过分强调佛教在民族融合中的积极作用,如同过分强调佛图澄劝谏后赵统治者慈悲戒杀的实际作用一样,都是错误的。但否认这种作用的存在同样是不合适的。

  纵观历史,佛教在加强各民族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认同,促进民族团结方面,显然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就藏传佛教而言,自元代以来,便成为藏蒙两大民族团结与联系的重要的精神纽带。当年满清统治者正因为认识到这种精神纽带力量的强大,所以始终采取“兴黄教以安蒙古”的政策。当然,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都可以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我们既要充分总结历史上佛教曾经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要清醒认识它曾经有过的消极影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充分吸收包括佛教在内的历史上各民族一切优秀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创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新文化。

  佛教自元代传入蒙古以来,逐渐成为蒙古民族的主流文化形态,对蒙古社会的各个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离开佛教,我们将无法完整撰写13世纪以来的蒙古历史与文化。因此,认真研究与总结佛教文化对蒙古族与蒙古文化的影响,乃至蒙古文化对佛教的影响,无疑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的任务。

  就佛教而言,传统认为,佛教的基本构成要素有三个,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佛、法、僧三宝。对于三宝,佛教传统有种种解释,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叫“事相三宝”,即三宝的外在的体现;一类叫“理体三宝”,即三宝的内在的理法。它们之间的关系,相当于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所谓“事相三宝”,指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着、活动着的,具有一定形象的三宝形态。它又分“住持三宝”与“化相三宝”。

  住持三宝指三宝存在的一般性形态。例如所有金玉木石制作,乃至纸绘绢绣的佛像,统统都是佛宝;所有的三藏典籍,乃至古今大德、居士们阐扬佛教义理的著述,统统都是法宝;所有出家服缁的比丘、比丘尼统统都是僧宝。释迦牟尼逝世后,佛教就是依靠上述三宝体现出来并持续下去。用佛教的语言来说,就是“住世教化”,“续佛慧命”。所以称为“住持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