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大会是和平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一般每4-5年开会一次。执行理事会负责具体贯彻代表大会的议决,研究审定大会提出的各项决议,选举产生副会长、秘书长等工作人员,会长和理事会人选由代表大会选出。和平会下设驻在印度新德里的宣传大戒原则委员会、驻在日本东京的裁军委员会、驻在老挝万象的青年与妇女和平教育委员会,驻在斯里兰卡的印度洋和平委员会等机构。出版英文《和平的佛教徒》(BUDDHIST FOR PEACE)季刊,登载有关佛教及和平的文章。英文《亚洲佛教和平简报(ABCP BULLETIN),每月一期,介绍总部及各成员国的活动。和平会经常开展的活动有:召开国际会议、专题座谈会、组织和平游行、宗教朝拜、祈祷服务等。现已召开七届大会,最近一届大会是于1986年2月在老挝万象召开,会议主题是:"比丘,让我为和平法案祈祷,判断和留存所有感觉"。大会选举了蒙古KH.戈丹任会长。1989年和平会和美夏威夷大圆寺共同举办了第四届"佛教与世界和平研讨会",来自世界各国的36名学者出席了会议。代表们讨论了"佛教对世界和平的意义"、"佛教与裁军、经济公平"、"佛教与人权、环境保护"等问题,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并受到蒙古政府和各国代表的欢迎。
(摘自《当代佛教》主编杨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