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佛教文学 >> 佛教诗歌 >>

曹洞宗禅诗(下)

分享到:
三、“功勋五位”的诗禅感悟

  除了正偏、君臣五位之外,洞山又别立“功勋五位”之说,即向、奉、功、共功、功功。据《人天眼目》卷3:
  僧问师:“如何是向?”师曰:“吃饭时作么生?”又曰:“得力须忘饱,休粮更不饥。”
  圣主由来法帝尧,御人以礼屈龙腰。有时闹市头边过,到处文明贺圣朝。
  “如何是奉?”师曰:“背时作么生?”又曰:“只知朱紫贵,辜负本来人。”
  净洗浓妆为阿谁,子规声里劝人归。百花落尽啼无尽,更向乱山深处啼。
  “如何是功?”师曰:“放下锄头时作么生?”又曰:“撒手端然坐,白云深处闲。”
  枯木花开劫外春,倒骑玉象乘麒麟。而今高隐千峰外,月皎风清好日辰。
  “如何是共功?”师曰:“不得色。”又曰:“素粉难沉质,长安不久居。”
  众生诸佛不相侵,山自高兮水自深。万别千差明底事,鹧鸪啼处百花新。
  “如何是功功?”师曰:“不共。”又曰:“混然无讳处,此外更何求?”
  头角才生已不堪,拟心求佛好羞惭。迢迢空劫无人识,肯向南询五十三。
  与“正偏五位”一样,“功勋五位”的主旨也是用来衡鉴禅僧悟解程度的浅深。“向”、“奉”表示信仰的建立,但缺乏悟解;“功”、“共功”表示悟解的深入,尤其是在对外境色法的否定方面达到了一定水平。“功功”,表示彻悟,完全解脱,属成佛作祖的境界。
  “向”是趣向之意。《五家宗旨纂要》:“君向臣,父亲子,亦正中偏也。” “吃饭时作么生”,提示于日用动静之间,对悟道大事不可须臾忘却。“得力须忘饱,休粮更不饥”,只要全心趣向某事,则无暇计虑饥饱。古代圣君效法帝尧,按照一定的尺度治世,喻本体界自有其规律、法度。君主有时出现在街头,但人们见了到处文明的太平景象,只知道讴歌圣朝,却不识眼前的君主;参禅者虽然隐约知道本体界在发生作用,却还没有证入本体,落在偏界,还没回到正位上来。
  “奉”,是承奉之奉。《五家宗旨纂要》:“臣奉于君,子顺于父,亦偏中正也。”“背时作么生?”如果背贪恋外境,禅宗谓之悖离本分,就不能 “奉”,就是“只知朱紫贵,辜负本来人”。“奉”的程度,如同热恋中的情侣,时时刻刻都把对方放在心上。佳人净洗浓妆,闺中待婿;杜鹃留春啼血,花底催归,喻参禅者洗尽世俗纷华,感应自然真的召唤,回到精神故园,明心见性。后二句有两层喻义:1大道对参禅者早日归家喻悟道的提醒。百花落尽,生意凋残,道路迢迢,乱山横亘,而鹃啼无歇,一似大道对参禅者的殷切呼唤。 2求道而尚未得道。落英缤纷,触目可见,但花底鹃啼,却难以寻觅,纵是万水千山走遍,也难睹芳踪。象征参禅者虽经多方求索奉,仍没有得到大道本源。
  “功”,是修行的成就。《五家宗旨纂要》:“前此向时、奉时,情存取舍,尚落偏枯,犹未成功。到此浑身放下,撒手忘依,便能全身担荷,彻底承当,内外一如,更无异体,正中来也。”《洞上古辙》卷上:“把锄是有向、奉,放下锄头是不向、奉。由前向、奉之功,至此顿忘,故曰放下锄头也。”这时已证悟本体,于现象界一切,撒手不顾,在此白云喻现象界缭绕的本体界中,端然而坐,无为闲适。既已泯灭现象界的一切,则枯木吐花于劫外,放出盎然春意;倒骑玉象与麒麟,来去洒脱自如。此时显发妙用,如同木马嘶风,泥牛吼月。参禅者以往的身心,堕在红尘之中,而今则超出尘世,高隐于千峰之外。在这迥超现象界的本体界中,月皎风清,光明一片,天机活泼地呈现。
  “共功”,是自己成就后去度化众生。《五家宗旨纂要》:“前此功勋独著,未得理事混融,此则体用双彰,不住一色,所谓君臣会合,父子通同,黑白不分,兼中至也。”《洞上古辙》上:“共功者,诸法并兴,故曰共。”所谓“不得色”,是指在此之时,绝对的空“素粉”消尽,诸法俱现,连“一色”空也不可得。如同在帝都长安取得功名之后,还必须到四方广行教化。觉悟之人,不能停留在悟境、空境,而要重返现象界灰头土面地去化导众生。佛与众生,均为假名,就本体自性而言,二者均无差异,如山之自高,水之自深,所以不必以佛为尊贵而以众生为卑微;要在现象界的万别千差中,显示出本体的妙用,事理兼带,体用不二,如同鹧鸪之啼,百花之新。参《禅学与唐宋诗学》第216页。 
  “功功”,指此功较前位之功为深,故称功功。《五家宗旨纂要》:“前此大功并显,内外齐彰,此则不落有无,不存宾主,及尽全时,迥超阶级,上功字是功勋,下功字是不坐功勋,所谓功成而不处,故云不共,兼中到也。”前位还有“共”,而此位则不共,不但法不可得,而且连非法也不可得,所以说“此外更何求”。理事混然,本体界与现象界融为一体,并无隐藏之迹,功行不可思议,是禅悟的至境。参禅者只要一落形相“头角才生”,即非本体界之事,已属不堪,若拟心求佛,更是假立名相、差别作为之事,甚为羞惭。这个绝对的本体自极为久远的时间以来,无人能识能名。既臻此不可思议的悟境,又何须再像善财童子那样,从事无穷无尽的参学?
  为了配合说明君臣五位之旨,曹山又作了“五相”诗。其理论源头,仍是石头的《参同契》:“当明中有暗,勿以明相遇;当暗中有明,勿以暗相睹。明暗各相对,譬如前后步。”理与事、明与暗各自相对待而又统一于真如之体,如同人在行走时两足有先有后,不可偏废。在《参同契》中,理与事、母与子、明与暗、尊与卑,都属于超乎寻常哲理思辩的概念范畴。暗与明犹理与事体与用,也如洞山后来过水睹影时所说的“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以影与形来说明体与用。《宝镜三昧》:“夜半正明,天晓不露。”夜半正明,指暗中有明;天晓不露,指明中有暗。明与暗这对禅学范畴,发展到洞山与曹山的五位禅法时,便出现了以黑白来表现明暗关系的五相诗。在洞山五位中,“夜半”、“不露” 相当于正位,有平等性之意;“正明”、“天晓”,相当于偏位,有差别性之意。 “夜半正明”与“天晓不露”,表示真如法性与森罗万法彼此相入,互为一体之状态。曹山五相诗,用黑色表示“正”即“体”、“暗”,用白色表示“偏” 即“用”、“明”,以○代表自性,以●中之黑色代表本体界,《正法眼藏》卷3:“又以黑白圈儿作五位形相,以全黑圈儿为威音那畔、父母未生、空劫已前、混沌未分事,谓之正位。”  以○中之白色代表现象界。只有在体用冥合、形影完全相合明暗相合的境界中,才达到了五位中的“兼中到”这一最高功位。据《曹山元证录》,这五相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