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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禅定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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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禅定在佛教中的地位

  学佛的目的就是要成佛。要成佛就离不开禅定的实践。禅定的实践又须有正确理论的指导和具体方法的运用。要做到这一点,又离不开一个“信”字,没有正确的信,所谓解、行、证都无从谈起。反过来,“信”又须有后三者的不断巩固与加深。由此可知,信、解、行、证四者是相辅相成的;而禅定一法,又是信、解、行、证不断巩固与加深的基础。

  首先,一个人的“信”如果没有禅定的涵养,就会因凝聚力与悦豫情抱的不足,而不能产生因信仰而生起的精神力量。因为信仰不仅是信佛及真理,更重要的是通过禅定的修养,得到符合真理的体验,从而将动的智慧转化为坚固的信念,并依此自觉地塑造一个完整的人格。

  第二,“解”是思维活动,它是最容易流荡的,故分别知见越多,修行禅定就越困难。所以“解”如果没有禅定的摄持,便会落于狂解,不能深刻地洞观宇宙人生的真理,也不可能以其所解指导人生实践。因此,只有在禅的悦可于心的悟解中学习佛法,方能产生一种有力的增上种子,真正领略“解”中的乐趣。

  第三,讲信讲解,其目的就是要应用于实践。戒律是禅定的基础,慧解是禅定的理论指导,而真正的实践之道便是“禅”。由禅而悟,由悟而证,这是佛法的根本要求。慧思禅师说:“一切佛法从禅生。”可知禅在佛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什么是禅?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及禅、教、律、密、净等,无一不是禅的实践方法的不同表现,其目的都是要求行人通过禅的寂静而悟证真理,圆成佛果。

  第四,从证的角度来谈禅,更能显示禅的重要性。佛陀在成道之前,就是在菩提树下端坐思维安般禅而豁然大彻大悟的。佛陀从自证中开示了许多契理契机的教法,从而建立了佛教。佛陀一生除了用大部分时间来阐述禅的修习外,在临入涅槃时还顺逆出入四禅八定。佛陀的果证,充分说明了禅定与证悟的密切关系。

  《大毗婆沙论》对禅的重要性作了如下的论述:

  若有比丘,不肯坐禅,身不证法,散心读诵,讲说文字,辩说为能,不知诈言知,不解诈言解,不自觉知,高心轻慢坐禅之人,如是论师,死入地狱。

  由此可知,禅在佛法实践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没有禅,信、解、行、证都无法成立。

  二、禅定的名义

  禅是印度梵文禅那的略称,译为静虑,是制心一处,思维观修之义。另有“三昧”一词,中文意译有正定、正受、 调直定、正心行处等,取“定”之义,即与禅那合称为“禅定”,内含有止观、等持等义,其中以持心平等到达不动寂静的相应状态为正义。《普劝坐禅仪》中说:

  禅那者,定慧均等之义,以不偏止,不偏观,寂静审虑,平等住故,名为静虑。

  所以禅定即是修习者的内心远离一切妄想执着后的明朗思维观照,故止一切妄执即是寂静心,观诸法真理而断惑即是审虑的真智。

  虽然佛教有关禅定的名义沿用了印度其他宗教原来的术语,但在内容上是完全不同的:一是印度其他教派的禅法缺乏系统性;佛教禅法则从预备修习到最终的证悟,有完整的禅修系统。二是其他教派主张通过禅定的修行,达到与神相应,进入神我世界,故一旦禅定坏灭,就会退为凡人;佛教则以缘起中道的正见为指导,彻底破除我法二执,解脱二种生死而得大智慧,究竟圆满菩提。三是其他教派的禅法一般注重身体的苦行及生理的变化,有的则以身心乐受及获得神通为主;佛教则主张禅定境界应以安禅适悦为主,而呵斥不必要的苦行,同时也否定其虚妄的快乐,重视中道现量。佛在律中禁止对众宣说修禅获得神通之事,以免受神通的诳惑而失去证悟涅槃的究竟利益,因此神通只不过是修禅的副产品,不能过于执着,更不可着意追求神通。

  由上可知,佛教禅定的名义虽与印度其他教派相同,但内容实质是完全不同的。佛陀以自悟自证的高度智慧反照于禅的修习,故能如此深远微妙。

  三、禅定的基本原理

  佛教认为一切众生在本质上与佛都是平等的,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但由于众生在意、智、情的三方面有所偏执,囿于私欲,故不能完成与佛一样的圆满人格。所以佛陀在初成道时就感叹地说:“奇哉!奇哉!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只因妄想执着不能证得。若离妄想,无师智 ,一切智,自然显现。”这非常明白地告诉我们:一切众生的本性原是与佛一样,充满着一切智慧的清净功德,但由于无明覆盖了本净的自性,使我们不能从本来清净的性体上获证妙用,随逐生死之流漂荡不休。故《止观坐禅法要记》说:

  本自不动,何止之有?本自不蔽,何观之有?众生迷荡,去本日远,动静俱失,不昏即散;此二病本,出生众苦。令彼离苦而获安稳,当用止观以为其药。

  人有流荡散乱之“动”,故用止法来凝聚之;有闭塞暗钝之散,故用观法来开发之。凝之又凝,无散而不止;开之又开,无昏而不破。于是即照而寂,即寂而照,天然妙性便由此而全体显现。

  梁肃在《天台止观统例》中说得更为明白:

  夫止观何为也?导万法之理而复于实际者也。实际者何也?性之本也。物之所以不能复者,昏与动使之然也。照昏者谓之明,驻动者谓之静;明与静,止观之体也。在因谓之止观,在果谓之智定;因谓之行,果谓之成;行者行此者也,成者证此者也。原夫圣人有以见“惑”足以丧志,“动”足以失方,于是乎止而观之 ,静而明之,使其动而能静,静而能明。因相待以成法,即绝待以照本。

  虽然佛教各宗之间的理论认识及修禅之法不一样,但根本的目的无一不是要证悟真如佛性,而最终圆满无上的人格。

  总之,佛教禅定的前提是众生具有清净的本性智慧,而修习禅定是藉寂静的止观力来消释一切覆蔽于自性上的无明妄执。一旦豁破无明,亲证自性,再加保任磨练,则习气渐消,智光彻露,于是解脱一切系缚,具足大智慧、大光明、大神通等无量妙用,成就断、智、悲三德而圆证三身的果位。因此禅定不是目的,借禅定的修习以达到断惑证真才是目的。

  四、禅定的分类

  佛教的禅定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以人划分的五种禅,二是以法划分的四种禅。

  (一)五种禅:

  1、外道禅:不正信因果,心外求法;对神我、神通、气态等身心变化有种种不正确的执着,欣上界的禅悦和厌下位的粗动,满足于虚妄的禅定悦乐,不知心生法生的道理,故属外道禅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