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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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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夏安居

   安居,梵语Vāysika,意译为雨期,又称夏安居、雨安居、坐夏、坐腊、结制等,是佛教修行制度之一。印度夏季雨期达三月之久,为防雨季外出,踩杀地面之虫类及草树之新芽,佛教规定,此三个月中,出家人禁止外出而聚居一处,并致力修行,此为安居。《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卷四,解释安居之字意,形心摄静为安,要期在住为居。

   安居之制最早行于古印度婆罗门教,后为佛教所吸纳。在《长阿含经》卷二、 《佛本行集经》卷二十九等中,记载了释尊与弟子安居修行之事迹,《僧伽罗刹所集经》卷下等则列举了释尊于四十五年间安居之地名。关于释尊在成道后首次与弟子举行安居之地,诸经典所说不一,一般多以鹿野苑为第一次安居之所在。安居之制在印度佛教中历史悠久。据《十诵律》卷二十四所说,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等出家五众应行安居,优婆塞、优婆夷在家二众则可不行安居。又出家五众中,比丘与沙弥一起安居修行,比丘尼与沙弥尼、式叉摩尼一起安居修行。在《巴利律藏大品入雨安居犍度》等中,规定比丘等若不行安居,则堕恶作之罪。

   关于安居之场所,《四分律》卷三十七“安居犍度”举出树下、小屋、山窟、树空、船上、聚落等处,或依牧牛者、斫材人等安居。《五分律》卷十九安居法则禁止于无救护处、冢间、空树、皮覆屋、露地处安居。另外于安居前,须先修治房舍,并将房舍、资具等物公平分配予大众。至于分配日期,据《摩诃僧只律》卷二十七“床褥法”条所举,若安居之处所较近时,可于四月十五日分配;若安居之处所较远,或安居之人数过多,而须移至别处安居之时,则可提前于四月十三日分配。又入安居时,须对所依之人(有德之比丘)表白结制安居之旨意,方可入安居,此谓对首安居;若无所依之人时,则于心中自我表白结制安居之旨意,以入安居,此谓心念安居。

   一般说,安居期间是禁止外出游行的,违反此规定者得恶作之罪。然而亦有例外,据《四分律》卷三十七所说,若能即日归回者可准许外出;若有特殊事宜,获得僧伽之认可,以七日、十五日等为期限者,亦可准许外出,此种方法称作七日法、受日法。除此以外,若有违规外出者,即得恶作之罪,称为破安居、破夏,将失去接受安居施物分配之资格。然若因避离猛兽、毒蛇、火难、水难、王难、贼难、食料难、女人、亲族等障难,或为调解破僧等事而离开安居这场所,则不获罪。

   关于安居之时期,一般多以一夏九旬(即三个月)为期。《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之四,以四月十六日为安居之始日,七月十五日为安居之终日,翌日为自恣日;《摩诃僧只律》卷二十七则以七月十五日为自恣日;而《大唐西域记》卷二、卷八所举之安居期则为五月十六日至八月十六日。安居依其所行时间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关于安居之种类大致有二说:一说认为安居有前安居,后安居二种,前安居始于五月十六日,后安居始于六月十六日;另一说认为安居有前安居、中安居、后安居三种,前安居始于四月十六日,中安居始于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后安居始于五月十六日。一般安居多于夏季举行,然亦有于冬季举行安居者,此之谓冬安居。我国汉地,西域地方及日本皆有冬安居之制。据《大唐西域记》卷一“羯霜那国”载,十二月十六日为冬安居之首日,翌年之三月十五日为终日。此种情形的出现大概是由于地域差异而导致。

   安居之首日,称为结夏;圆满结束之日,称为解夏、过夏、夏竟、夏满、夏解、安居竟。结夏与解夏期间,称为半夏。据《四分律》卷四十三“迦絺那衣犍度”载,安居结束时应作自恣、解界、结界、受功德衣等四事。于安居圆满后,大众反省安居中之行为,若有罪时则自宣己罪,相互忏悔,称为自恣;自恣之日称为自恣日或佛欢喜日。又安居结束时,应解除安居期间禁止外出于结界范围之规定,此为解界。又安居圆满后,比丘、比丘尼等增加法腊一岁。法腊又称夏腊,为出家人长幼次序之标准。

   我国行安居之制始于姚秦时代,其时由于《十诵律》、《广律》等之传译,皆详细解说安居之作法,我国僧人乃依之而行结夏。《出三藏记集》卷三、《广弘明集》卷四等,则载有我国僧人结安居之事迹。我国之安居制度虽承袭印度,然因风土民情的差异,因此与在印度的具体作法相比,亦有部分变通之处。如《大宋僧史略》卷下“赐夏腊”条载,中唐至五代时,有不依安居之行仪而赐增夏腊之事。此外,安居在我国亦有随意随处而行之说,即认为修行随处可行,并不限于安居期间,所以于年中行事中,不必将三个月之安居修行视为必行之仪。如《百丈清规》“月分须知章”中,记载各月之行事,然却无安居之事项。另外,据《释氏要览》卷下“解夏草”条载,印度比丘于自恣日时,须以茅草(即吉祥草)为僧伽之座,自亦坐于茅草上而行自恣。此种习俗传至我国则有所改变,如宋代江南地区之僧,于解夏日时以茅草赠予檀越。

   汉地佛教依据中国气候特点,普行“两解两结”的安居制度。即夏安居从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四月十五日叫做结夏,七月十五日叫做解夏;冬安居从十月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叫做结冬,正月十五日叫做解冬。夏安居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佛教的礼仪。四月初十,新戒们已受完“三坛大戒”,功德圆满,有的回到本庙,有的则自愿留在寺院,准备进入禅堂继续学习;本寺院的常住僧人,也可以进一步深造。学习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聆听方丈、“四大班首”等的开导,聆听本堂法师或外地高僧讲经,加强学佛信念和佛学水平。二是学习戒律和日常礼仪,懂得佛门规矩,便于弘法利生。三是学习参禅打坐,讽经持咒,敲打唱诵及念普佛、放焰口等各种佛事,作一名如法的僧人。夏安居期间,每天五堂功课,上殿、过堂、念佛、拜忏等,十分忙碌。到了七月十五解夏日,寺院的僧尼在各自安居处集合一堂,当着大众,自由检查自己所犯过失,也可以揭示别人的过失,互相批评、共同忏悔,以求得个人和僧团的清净,此谓自恣。冬安居的主要内容是参禅打坐,这是修习禅定功夫,求得开悟证道之重要门径。此时,各大寺院,特别是全国著名的禅林,有许多各地的云水僧前来专修禅法。加上原有的僧人,寺院格外忙碌,但从表面上既看不见又听不见,因为僧众均集中于禅堂内静修。冬安居时,禅宗和净土宗则有“打七”的修行仪式。 

   日本佛教亦有安居之制,约与灌佛会、盂兰盆会等同时由我国传入。日本佛教在安居期间亦有若干特定的习俗和称谓。例如:在安居时举行讲经,称为夏经;平安时代安居期间除讲经外,尚行写经,称为夏书;又于夏解日将夏书收纳于寺社中,称为夏书纳或夏解纳;安居期间隐居于寺社中,称为夏笼;隐居之堂,称为夏堂;结夏安居之僧,称为夏僧;安居期间,避离不净之食物,称为夏断。另外,日本之安居,系采取夏、冬二期并行之制,在形式上虽然历代不断有所变化,但安居之制至今仍隆重举行。其中,尤以禅宗特重安居之行事,即以每年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为夏安居之时,以十月十五日至翌年正月十五日为冬安居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