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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福建佛学院(女众部)2008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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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性质

福建佛学院是在福建省政府领导下,由福建省佛教协会主办,以修学并重为基础的汉语系佛教高等院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学修并重、具足正信、严净毗尼、弘扬正法的现代僧才。毕业后能从事佛教教育、寺院管理、慈善事业、文化交流等工作,为传播佛法、净化人心,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中国佛教新局面做出贡献。

三、学制及课程设置

学院分设预科班、本科班、律学研究班三个层次。

学制:预科二年,本科四年,律学研究班四年。

课程设置:

(1)佛教学科:基础佛学、中印佛教史、部派佛教、俱舍论、丛林知识、三论宗、唯识宗、天台宗、禅宗、净土宗、律宗、道次第等各宗派基本经论及重要佛教典籍;

(2)社会文化学科: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通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政治、法律、外语、书法、计算机等课程。

律学研究班课程有:四分律藏、四分比丘尼戒相表记、随机羯磨、南山三大部、二小部以及相关律学资料等。

四、招生名额

预科班40人,本科班50人,律学研究班46人。

五、报考条件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信仰虔诚。

2、预科班和本科班要求出家一年以上,严持律仪并能念诵五堂功课,有志于体验十方丛林生活,研究佛法、传播佛法的青年比丘尼或沙弥尼,律学研究班须受过二部僧戒的比丘尼。

3、预科班和本科班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律学研究班年龄在23至35岁之间,皆无婚姻或恋爱关系。

4、报考预科班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本科班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中级佛学院毕业),报考律学研究班的应具备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含奥抗阳性检查),六根具足,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及其他隐性疾病。

6、考生应有监护人,学院每学期将学僧的学修情况如实反映给监护人。

六、报考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见到招生简章后,来信索取报考登记表。

2、报考学员所在寺院(或佛教协会)向我院招生办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考生所在寺院(或佛教协会)推荐信及当地宗教部门政审证明。

(3)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有效)。

(4)二寸相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5)经我院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3、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5日止,律学研究班可至8月1日为止。

4、报考期间自理各项费用(车、船、食宿等费)。

七、考试及录取资格

1、考试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北郊崇福寺。

2、考试时间:预科班和本科班在7月上旬,律学研究班在解夏之后。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预科班和本科班:佛学、语文、史地、英语、政治;律学研究班:律学基本知识,语文。面试内容:二时课诵、日常威仪等。

4、根据考生的宗教情操、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5、录取者须交人民币八百元作为压金,毕业后退还,中途退学或开除学籍者,一律不退。

八、学习期间生活待遇

1、食宿免费,每学期按规定发给必要的生活补助。

2、免费提供教材及相关资料。

3、品学兼优者,每学期按规定颁发奖学金或物质鼓励。

4、医疗费按学院有关规定,酌情给予报销。

5、寒暑假可凭学生证享用半价优待票。

九、复习参考书目:

预科班:《佛学基础》、《二课合解》、《遗教三经》、《法苑谈丛》、《中国佛教简史》、《印度佛教史概论》、《沙弥尼律仪》等。语文、史地(历史70%、地理30%)、英语、政治〖政治理论70%,时事政治(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20%,宗教政策法规10%〗,皆以初中三年为限。

本科班: 佛学:《佛教各宗大意》、《成佛之道》、《中、高级佛学教本》、《中国佛教史》、《印度佛教史》、圆拙法师节录《百丈丛林清规证义录》、《戒律学纲要》等。语文、史地(历史70%、地理30%)、英语、政治〖政治理论70%,时事政治(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20%,宗教政策法规10%〗,皆以高中三年为限。

律学研究班:律学基本知识、《四分比丘尼戒相表记》、《随机羯磨》以及律学发展史等。语文:《大学语文》、《古代汉语》等。

十、毕业去向

1、律学研究班、本科班毕业学员优秀者可留学院任教或留崇福寺任职。

2、根据各地佛教团体及寺院的需要,经征得原推荐单位同意,可介绍予有关佛教单位服务。

3、预科班毕业可报考本科班,本科毕业可报考律学研究班。  

4、回原推荐单位。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效崇福寺福建佛学院招生办

邮编:350012

联系人:传绍法师   心权法师

电话:0591——87950639(兼传真)、87915654、87935944 

E-mail: fjfxy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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