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学纲要(选录)七(3)
时间:2007-09-25 17:45来源:《戒律学纲要》作者:圣严 点击:
既然如此,我们佛教,怎么要教人“不歌舞倡伎”呢?其原因,是在向往出世,既已向往出世,那还有闲情逸致来享受世间的娱乐呢?出世者的态度,决不可仍以顺世的心来衡量,否则也就不成其为出世者的态度了。既求出世,不可再以广度众生的理由来随顺世俗,若尚未证入圣果圣位,空言随顺世俗而广度众生者,那你随俗而流,顺流以去,是真的;广度众生,则绝难做到!所以《瑜伽》菩萨戒中,菩萨为度众生,可开七支罪,虽犯戒而有功德,但又明文规定:“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大正三○·五一七下)《摄大乘论》则说地上的菩萨,为度众生,可开十恶,虽犯十恶,仍多功德。《根本杂事》卷三七中说,佛陀为度乐神善爱犍闼婆王,也去天上亲奏千弦琉璃箜篌。八关戒斋既是出世戒(本质与出家戒一样),我们既然不是地上的圣位菩萨,为了解脱生死,持斋之日,不作歌舞倡伎,不享声色娱乐,谁说不该?
当然,佛陀并不禁止在家弟子的歌舞倡伎,为了供养三宝,俗人可以歌舞作为奉献,这在大小乘经典中,均有记载。唯其应以赞扬三宝的功德为先决条件,否则不得演奏於三宝之前(今人有以佛化电影、佛化歌曲、佛化戏剧来弘扬佛法者,自是不违佛制的,但是出家人绝不可参与演出)。如在寺院中由俗人演奏歌舞而属於赞扬三宝功德的,并且专为出家人演时,佛陀是准许看的,至於到以歌舞倡伎为营业的娱乐场所去看,佛陀则绝对的禁止。我以为这有几点理由:(1)娱乐场所的歌舞,好坏不等,以娱乐为商业的人,为了“票房价值”,迎合低级趣味的色情演出,乃是极平常的事;(2)娱乐场所的观众,男女混杂,贤愚不类;(3)出家人的生活,应以摄心闲静为职志,应以禅诵听教为要务;(4)出家人的服饰形貌与俗人殊异,易受俗人的注目,易招俗人的讥谤。有这四点理由,修道人是否应该进出於娱乐场所呢?受了八关戒斋的人,可能与第四点无关,与前三点则是有著密切关系的。但我看到净海法师报道泰国的比丘生活,他们可以看电视,也可以听收音机中的歌唱,根据佛制要求,他们看的电视,应该是有关佛教化的节目,他们所听收音机的歌唱,也该是赞颂三宝的歌唱。泰国实情如何,我则不得而知。
关於“歌舞倡伎”的内容,《梵网》菩萨三十三轻垢戒说:“不得听吹贝、鼓、角、琴、瑟、筝、笛、箜篌、歌叫、妓乐之声;不得樗蒲”(赌钱)、围棋、波罗赛戏(象棋)、弹棋(汉宫人妆奁戏)、六博(即今双陆戏)、拍球(球戏)、掷石、投壶(竟技用,如今之铅球、标枪、打靶等)、八道行城(西域以棋子分八路进退游戏)、爪镜(圆光法)、蓍草(易卜)、杨枝(樟柳神)、钵盂(搅水碗法)、髑髅(报耳法)而作卜筮。”(以上多分参照藕益《梵网合注》括注,大正二四·一○○七中)
藕益大师在《沙弥十戒威仪录要注释》中又说:“唱曲吟诗,名之为歌;掉臂踯足,名之为舞;吹箫、弹琴、双陆、围棋、掷骰、赌钱、医、卜、星相、投壶、射箭、驰马、试剑等,并名倡伎。”(?续藏一○六·三四三B)从此可以明白,不歌舞倡伎的内容,是包括了一切的歌舞技艺与杂耍了。
“不故往观听”是说,只要不是存心蓄意去看去听,如果道经其前者,不为犯戒,但也不得因为偶而道经其前,便驻足观听,或随逐观听——这要注意了,争看街头巷间的热闹,也是不许可的。
第七条、不坐卧高广大床。
关於律中的“床”这样东西,中国人可能还不大明白,床在我们是专门用来睡觉的,但在西域,床的含义较广,睡觉用的叫做床,起居用著坐的也叫床,床有大小及高矮不等,有的高大得需要好多人来抬,有的卑小得可用一双手轻轻地移动。因此,有的床可以二人乃至数人坐卧两用,有的床是只能坐不能卧的。故在佛典中的床与座,往往通用或并用的,如说“身为床座偏大千”,这是说明愿心之大,载德之厚,能以一己而广度大千众生的意思。经中常说佛陀“敷座而坐”,但也有敷座而卧的,如《鼻奈耶》卷四中说:“时世尊四迭襞忧多僧(七条衣)敷床(座)上,僧伽黎(大衣)著头前,右胁卧狮子座,累膝互屈申脚……。”(大正二四·八六六上)又如西藏达赖与班禅喇嘛的“坐床大典”,实也即是“升座大典”,所谓“金床”,也就是“宝座”。
明白了床的含义之后,我们可以解释高广大床了。
藕益大师《十戒威仪录要注释》称:“床足但高一尺六寸,坐时脚不挂空,过此量者,即名为高;但可容身转侧,过此即名为广。既高且广,即名为大。”(?续藏一○六·三四三B)这是根据《四分》比丘戒单随法八十四条而来。
唯有淡泊了物质的享受,才能提高精神的领域;唯有简单了物质的生活,才能勇猛於道业的精进。既然向往出世的境界,自当放下感官的贪著了。资生的用品越好越美,我们就越是会被资生的用品所役所转,甚至受护资生的用品要比爱护自己的道心更为热切;资生的用品越高贵,我们的心也就越是因了资生用品的高贵而现得高傲我慢起来,一有高傲我慢之心出现,道心也就走得无影无踪了。所以唐代悟达国师,因受沈香宝座,一念名利心起,竟遭人面疮报。
再说,床上刻画雕漆,绫罗绸帐,绣枕锦被等等,都算是高贵,如果再加床身宽广高大,试问那对於一个修行的人是适合的吗?一个人睡在这样好而且大的床上,会有些什么样的心理反应,当亦可想而知了!
在家人,受了八关戒斋的日子,应该男女夫妇分床分房睡,如果家里只有双人床,没有单人小床,不妨特为自己购置一张单人小床,专备六斋日卧用。否则虽受戒斋,亦不得戒斋。
出家五众,对於这条,尚有规定,在此不举。
第八条、不非时食
前面已经说过,八关戒斋的过中午不食是非常要紧的一条,而且是最主要的一条。受八关戒斋而不持此“不非时食”,固然不成戒斋,出家而不持“不非时食”,便不能为俗人作八戒阿舍梨(师);不终身持“不非时食”者,也不得为俗人作八戒阿舍梨,不得为俗人授八关戒斋;更不得作沙弥戒和尚乃至比丘戒和尚;沙弥不持“不非时食”,不得受比丘戒。这是非常严正的一条。
在佛陀时代的印度,外道婆罗门,均持“不非时食”,佛在《舍利弗问经》中说:“诸婆罗门,不非时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大正二四·九○二下)中后不吃东西,身心都很轻爽,杂想妄念也会减少。
不非时食,是说过了日中之后,除了饮水,不得再吃任何食物。俗人也许不惯中后不食,到了晚上也许会饥饿难忍而反增烦恼,甚至形成胃病。这一点,我要普劝:如你万不得已,你可以方便吃糖减饿;可以吃果子汁,但要先用清水滴净,并且不得吃果子肉。如果你能忍受的话,反正一个月只有六天,为什么不勇敢一些来忍受一下呢?如说营养不够,那是多余的顾虑,至於详细的情形与理由,我有一篇〈佛教的饮食规制〉,可以参看。(见拙著《佛教制度与生活》一○六至一五○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