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西藏人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全区绝大部分群众信奉藏传佛教,还有不少群众信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1980年以来,中央政府向西藏拨款7亿多元用于落实宗教政策和文物保护,先后维修了大昭寺、桑耶寺、哲蚌寺、拉萨清真寺、昌都芒康天主教堂等寺庙,并投巨资全方位维修“世界文化遗产”布达拉宫。目前,西藏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清真寺4座、信徒3000多人,天主教堂一座、信徒700多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信教自由得到充分尊重。现在的西藏,寺庙到处可见,僧人多了,连电脑和短信都有了藏文输入法。
几十年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西藏自治区人大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数百件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与此同时,
依照相关规定,西藏还对10多个不太适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进行了变通执行和停止执行。例如,西藏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民族的传统节日列入自治区的法定节假日。198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从西藏少数民族历史婚俗等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将《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分别降低两岁,并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目前保持这种婚姻关系的家庭依然存在。这些法规有力地保障着西藏人民的各项权益。甚至,拉萨“3·14”案件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政府都为其指定律师,使他们得到充分辩护。
今天的西藏,各项事业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2008年西藏地方财政总财力达到460亿元,是1959年1.33亿元的346倍;西藏农牧民2007年人均纯收入为2788元,据统计部门测算,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由负转正”,标志着西藏农牧区由此前的“部分群众生活水平达到小康”,上升为整体上达到小康水平;2008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3170元,比上年增加382元、增幅13.7%,增加额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
资料显示,西藏1959年民主改革以前,农奴承担着沉重的地租、上百个税种和乌拉差役,民众生活极端困苦,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大量平民流离失所甚至冻死街头。如今,西藏农牧民群众从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一无所有到逐步过上小康日子。
“西藏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好过。”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说:“本人老家就在西藏的东部,解放的时候,年龄尚小,家境贫寒。我家是菜农,我们的父母跟我们讲过去的生活,那是苦不堪言。后来我赶上了西藏解放,有了上学的机会,又参加了工作。我从最基层一步一步工作到今天,走上自治区主席的岗位。”“受过寒冬袭击的人,最懂得阳光的温暖。”向巴平措表示,西藏人民过去生活在那样一个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社会,尤其珍惜今天这种美好的生活。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表示,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将让包括藏族在内的全体中华民族永远牢记50年前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这一历史性事件。列确说,西藏各族人民从封建农奴制的残酷压迫和我们党处处为人民谋利益的鲜明对比中,特别是经历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更加认清了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坚定了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废除西藏农奴制与美国废除黑奴制等量齐观”。中国藏学家代表团团长、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2008年7月21日在纽约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半个世纪,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但在西藏人民人权进步史上却书写了极其灿烂的一页;50年前西藏百万农奴大解放,不仅是中国人权史上的伟大创举,也是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