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学网北京讯 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 魏武) 这是一项事关亿万中国信教群众精神生活的宏大事业——
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是一个以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为主的多宗教家园。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宗教工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宗教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了认识、政策和法律上的一次又一次创新、发展和完善;各宗教革故鼎新、努力发挥积极作用,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一个又一个坚实的步伐。
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信教人数呈平稳增长态势。宗教活动场所共约13万处,比1997年增长约5万所。宗教教职人员约36万人,比1997年增长约6万人,宗教团体近5500个,宗教院校110余所。
在思考中进取,在探索中发展——我国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建设结硕果
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基本政策。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宗教理论政策不断丰富完善,为认识我国宗教问题和处理我国的宗教关系、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从恢复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到确立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从提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的宗教关系到把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写入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宗教理论政策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日益深入人心。
这是党的宗教理论政策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
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993年,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标志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与祖国共荣,与时代共进。伴随共和国法制建设前进的步伐,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不断提速。
——从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到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我国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更为充分的保障,尊重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劳动法等法律都从不同角度对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作了具体规定。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首次提出“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并对宗教立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国宗教法制建设向前迈出重要一步。随后颁行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宗教法规和政府规章,推动我国宗教法制建设向纵深发展。
——2004年,《宗教事务条例》颁布。这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对待宗教问题和处理宗教事务上,从以政策调整为主转到在政策指导下依法管理的轨道。
……
政策铺坦途,发展写新篇。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我国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地位不断提高,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来自宗教界的代表和委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中积极参与国事、参政议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中,就有宗教界委员65人。
自由地选择、有序地发展——我国宗教事业在和谐稳定中前行
能够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是亿万中国信教群众最深刻的感受。虽然仅仅描述了短短10年的发展历程,这已是一组极具说服力的数字:
——1997年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现有2万余座,出家僧尼20余万人;1997年有道教宫观1500余座,现有3000余座。1997年有乾道、坤道2.5万余人,现有5万余人。
——伊斯兰教是为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中的大多数群众信仰。1997年,有穆斯林约1800万人,现达2100万人。1997年有清真寺3万余座,现有3.5万座,伊玛目、阿訇4万余名。其中,新疆穆斯林约1100万人,清真寺2.4万余座,伊玛目和阿訇有2.8万余名。
——天主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拥有教徒约300万人,1997年教徒人数约400万人,现有教徒530万人。1997年有教堂、会所4600余座,现有6000余座;有教区97个,主教60位,神父2200多位,修女3000多位。
——基督教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拥有基督教徒70余万人,1997年教徒人数约1000万人,目前中国基督教徒1600余万人。基督教教牧人员1997年有1.8万余人,现有3.7万余人。1997年有基督教教堂、聚会点3.7万余处,现增长至5.8万余处。自1980年至今,中国基督教会累计印刷发行《圣经》达7000万册(含出口部分),共有22种版本,已成为世界上年印刷圣经最多的教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支持力度。单是寺观教堂维修款项,已从上世纪80年代的每年300万元至500万元提高到1997年的每年约1000万元人民币;2006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1500万元。自2003年起,国家对五大教的7个全国性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和6所宗教院校校舍建设给予大力支持,11个建设项目中,国家资助经费超过7亿元人民币,全国性宗教团体的办公条件和部分宗教院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在中国宗教实现平稳发展的历程中,这是折射太阳光芒的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