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佛教社会运动之代表人物、团体(四 )
时间:2007-12-03 09:26来源:中国朝圣网作者:佚名 点击:
经由以上事件的发生,昭慧法师深有感触,他觉得,佛教由「缘起论」开展出来的「护生观」,有它不共世间而更深层的义蕴,迥异於来自西方(神学与哲学)的动保理论,因此,根源於佛法「缘起论」的「护生观」,应可以弥补当前动物保护运动的不足。因此,昭慧法师乃率同师友同道,成立以「护生」为宗旨的关怀生命协会,希望透过影响公共政策的努力,为受尽人类荼毒的动物,争取立法保护、谋求相对改善。
在运动策略上,关怀生命协会以立法与教育为两大主轴,前者,介入公共领域,力促野生动物保育法、动物保护法之立法,监督中央及地方行政机关有否落实法案之执行;后者,则透过出版、演讲、研讨会、展览会等软性活动,将人类社会制度化虐待动物的事实公诸於世。此外,还有防阻虐待动物的危机处理,例如台南天后宫文化季举办抓春鸡活动、欧洲大马戏团来台表演等等,关怀生命协会亦予以抵制。
在行动上,关怀生命协会大致与其他社运团体没什么不同,但是比较起来,则少采用街头游行的方式,亦摒弃群众暴力的手段,而比较常运用连署、记者会、陈情、拜会、游说、公听会、串联国内外动保团体等方式,集结各方有力人士,联合谴责政府措施不道德、不合理之处。并且运用大众媒体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切与认同,让政府感受到强烈的舆论压力,而不得不改变原有的措施。
当代台湾佛教的护生运动,除了前述的「反挫鱼」运动,关怀生命协会也对政府非人道处置流浪狗的方式加以谴责,并说服环保单位改善捕犬技术及收容环境,并要求实施晶片植入与饲主登记,以免饲主滥弃犬只。
此外,协会还串联国内的动物保护与环保生态团体,共同组成「生态保育联盟」,曾於民国八十三至八十四年间,强力串连国外之同属性团体,对行政部门施以压力、对立法委员展开游说,从而使立法院通过了民间版为主轴的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正案,这远比原官方版带给野生动物更大的生存空间。
但是,有鉴於野生动物以外的经济动物、同伴动物(特别是流浪动物)、实验动物,毫无法律保障其福祉,关怀生命协会於是又极力推动动物保护法,经过四年之奋斗,该法案也终於在民国八十七年於立法院三读通过。其中,特别是第十条的「反赌马条款」,使得台湾成为全世界第一个立法禁止赌马的国家,甚得国际之推崇。
这两项法案,都有佛教的人道思想之融入,也都透过佛教徒的主导,凝聚民意力量,而成功地对抗了官僚体系、业者与财团的恶势力,对於弱势动物的苦难做了最根本的救济,从而减轻了台湾动物乃至人民的潜在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