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关戒斋,是指: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性交接)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六)不著香花□,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
(七)不坐卧高广大床
(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佛教,不得进食──这一条戒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制度与生活》一书中的〈佛教的饮食规制〉)有关八关戒斋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四篇〈了生脱死的门径〉。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菩萨戒的主要内容,请参阅《戒律学纲要 》第七篇〈三世诸佛的摇篮”。
第三、施具足
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第四、闻具足
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须。这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
第五、慧具足
这是对于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六》居士的家庭生活
一个居士,虽然归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著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乐意来接受自己的影响。
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院等),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分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画,来计画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但是,经济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责斥收入超过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责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
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一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一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及夫妇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
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动。
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著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说过,居士是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今,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以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
《七》居士的社会生活
有人说,人类是社会的动物,所以,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脱离社会。所谓社会的定义,应该是“有组织的团体”,所以,我们最大的社会,可以包括全体人类,最小的社会,可以小到仅仅是二人以上的结合。
因此,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社会是家庭的扩大。家庭,可以少到仅仅是夫妇两人的结合,社会可以大到全人类的组织,乃至在未来的太空世纪,可将星际的人类也概括在内。所以,社会的含义是不受空间及时间所限制的。
从佛教的立场说,一个在家的居士,他所活动的范围,可比一个出家的僧侣深广得多,他所隶属的社会,也比出家的僧侣,繁复得多。所以,就居士而谈社会生活,乃是必须的。一个居士,在家庭中,有著很多的身分:对父母而言,是儿女;对儿女而言,是父母;对弟妹而言,是兄姊;对兄姊而言,是弟妹;对配偶而言,是夫妻;对父母的父母,对儿女的儿女,乃至对亲属的亲属等等,皆会成为各各不同的身分。由一个家庭扩大而成为一个家族,再扩大至家族以外的社会:对老师而言,是弟子;对弟子而言,是老师;对长官而言,是属下;对属下而言,是长官;对政府而言,是人民;对团体而言,是团员、党员、社员、会员;尚有朋友的朋友,关系人的关系人等等,都是形成社会形态的因素。一个居士,就是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一个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便很乐意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因为,有了关系,才有接触的机会,有了接触的机会,才能引导他们归向解脱之道的唯一处所──佛法僧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