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道宣(公元596一667年),南山律宗创始人,著名的佛教史传学家。吴兴(今浙江北部)人(一说长城人。宋《高僧传》作丹徒人)。俗家姓钱,九岁能作诗赋,可谓天才。十五岁时,厌弃俗家生活,即开始从日严寺智额诵习诸经。十六岁正式披剃。隋大业年间(公元605-6l3年)从禅定寺智首律师受具足戒。唐武德年间(公元610-625年),又依智首研究律学,但是他听讲《四分律》一遍之后,就不想再学了,准备去习禅。他的剃度师智頵得知后,对他严厉地呵斥说:“夫适遐自迩,因微知章,修舍有时,功愿须满,未宜即去律也”。命令他要听讲二十遍律之后,才准许他入山修禅。
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高祖李渊命沙汰寺僧,他与其师所居旧严寺被废,即移居崇义寺。不久,道宣入终南山,住白泉寺,当时有一位隐居的处士,名孙思邈,与道宣成为林下之交。从那时起,道宣在学业上已经成熟,开始整理自己十余年来学律的心得体会。但是他发现自己在律学方面还有不足之处,因此他就于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外出参学,广求诸律异传,拜访名师。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住终南山丰德寺。贞观十九年(公元645年)在印度留学多年的玄奘回国,带回大批经论梵本,在弘福寺组成译场,开始译经工作,道宣应诏参与其事,任缀文。第二年(公元646年)他又回到终南山。显庆三年(公元657年),西明寺建成,道宣奉诏任该寺上座。同年七月,玄奘的译场亦迁入西明,道宣再次参加译经工作。乾封二年(公元667年)二月道宣于终南山举行传戒法会,得戒者二十余人。同年十月逝世,终年七十二岁。
道宣研究戒律,住在终南山的时间较长,故被称为南山律师;他所创立的律宗,亦被称为南山律宗。他以《四分律》为基础,参考其他各部律典,综合各家之所长,会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以其他律部之文,补充《四分律》之阙,在行事上该采用的就采用。
道宣一生,著述宏富。关于律部的著作,有以下各种:
《四分律删繁补闲行率钞》(简称《行事钞》三卷(今件十二卷)、《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三卷(今件六卷)、《四分律删补机羯磨》一卷(启增为三卷)《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蔬》二卷(后增为四卷,(今作八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一卷(启增订并《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三卷、《尼注戒本》一卷、《比丘尼钞》三卷(今作六卷)、《关中创立戒相图经》一卷、《净心戒规法》二卷。
道宣的其他有关文史方面的著作有:
《广弘明集》三十卷、《续高僧传》三十卷、《集吉今佛道论衡》四本、《大唐内典录》十卷、《量处轻重仪》一卷、《释门章服仪》一卷、《律相感通传》一卷、《释门正行忏悔仪》二卷、《教试新学比丘行护律仪》一卷、《集神州三宝感通录》三卷、《道宣律师感通录》一卷、《释伽氏谱》一卷。
在道宣的著述中,有些书是很有价值的。他的《行事钞》,是他在戒律研究方面的重要著作之一,为研究律学者必备的参考书。他的《广弘明集》是继梁僧祐《弘明集》之后又一部文史资料集,但其内容比僧祐的《弘明集》更为丰富,其中文献卜作者一百三十多人,全书共分十篇:一、归正,二,辩惑,三,佛德,四,法义,五、僧行,六、慈济,七、戒功,八、启福,九、悔罪,十、统归。书中不仅集古代一定时期的文献之大成,而且有道宣自己的叙述、辩论和历代王臣对佛教兴废等事的记载。《续高僧传》为自梁迄唐贞观十九年的高僧四百九十二人立传。在这些传记中,还附见二百一十五人。其体例、编排和分类,基本上与梁慧皎《高僧传》相似。《大唐内典录》是目录学著作,其中除经律论书名之外,还有许多极其重要的资料。
《高僧传》作者赞宁称赞道宣说:“宣之持律,声振竺乾;宣之编修,美流天下”。这不仅说明了道宣持戒精产,名扬国内外,也说明他著作等身,声誉古今。他的著作是研究唐以前中国佛教史不可缺少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