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佛家逻辑通称“因明”,它是从印度一般逻辑学说所谓“正理”的发展出来的。“正理”学说的成形很晚,佛家之有“因明”并加以重视,为时更迟。在公元前后,印度学术文献里还没有“正理”学说中心五分论式的形迹可寻。直到公元后第二世纪迦腻色迦王时候,才见著和王同时的人物遮罗迦(医师)、马鸣的著作涉及五分论式。这比较起希腊的形式逻辑来,未免太落后了,因此有人揣测希腊逻辑的三段论式受了印度正理说的影响,当然是不正确的。不过,就从第二世纪起,印度这类思想顿然开展,构成正理学派(传说创始的学者是足目),并有了专门著作和“十六谛”严整组织的学说。那时候,佛家方面大乘的思想虽然也很广泛地在流行,却是对于此种学说取着反对的态度,在龙树的五部主要著述里,就有两部是专破正理的。这好像很奇怪,难道大乘思想不要遵循逻辑的涂径吗?不是的。龙树在思惟方法上的发展,已经超过正理阶段,到达了辩证范围,他所著的“中论”就是一种辉煌的典范。佛家既已有了高一着的思惟方法,自然对于正理学说不加重视了。但在小乘佛家受到正理学说的影响,即发生了专门研究。西藏学者传说佛家最初的一部因明著作是阿罗汉法救的“论议门论”。此书久已失传,内容也许和汉译“方便心论”相仿佛,因为此论也是传说为佛家因明的创作并且早在龙树时代就已有了的。此后隔了些时,弥勒、无著的学说代兴,他们倒觉得正理学说可以采取,而改组它成为“因明”。这在结构上完全属于论议一类,保存了正理原来着重论证方面的特质,同时还确定了“因明”这一名称,又重视它是和佛家自宗学说所谓“内明”的相待相成。世亲跟着努力发扬,著了“论轨”和“论式”两书。“论轨”经我们考定即是西藏翻译的“解释道理论”,至于“论式”只有别的因明论书上片段引文而已。另有“成质难论”即是汉译的“如实论反质难品”,当时也误传为世亲所作。到了世亲的弟子陈那(意译为域龙),更大大地发展了这种学问。他先著了好些小品论文,据西藏所传有一百零八部,但义净只举出了七部。最后,他自己加以总结成为一部大著“集量论”,共六品,二百四十七颂,并还自己作了长行注解。这一部论的各品都有陈那独创的见解,以及对于本宗旧说和他宗异义的批判。它的性质是种集大成的固不用说,而随处阐明思惟逻辑里运用矛盾律的法则,和着重同一律的希腊逻辑对照看来,显然放了异彩。陈那的门下自在军、天主等,都在有关论证的一方面特加发挥,我国玄奘所传译、弘扬的因明理论也偏重于此,实在不能算是完整的。其在印度,此学到后来还有一番极大的发展,这要推功于法称。法称的名字最初见于义净所著“南海寄归传”和译本“观所缘论释”,大概法称就是和义净时代相近即公元第七世纪的人。他先学习了陈那的“集量论”,感觉有好多论点不能满意,就著了“量评释论”四品、一千四百五十四颂半,并还自己注解了那里面的“为自比量品”。法称另外又著了六种书,从各方面来成立量论,连前一种,并称“七支”。从那些著作整个的议论来看,它是带著扬弃瑜伽学系理论里唯心成分的意义的,所以后人也看法称做随顺经部(主张有实在外境的学派)的学者。他的学说发生影响极大,后世注解他的各种著作的,现存于西藏的译本就有十五家,二十一部书,四百余卷之多。因此,法称的学说盛行西藏,并经过公元十四世纪萨迦派大德萨班庆喜藏再加总结,著了“正理藏论”,努力阐扬,它的影响一直到现在未衰。此外,晚近五十年来,东西各国研究因明的人也多数取材于法称的著作,特别是比较精要的“正理一滴论”一书。因为它有梵文原本,意义明确,所以研究的人都集中于此。试举他们的成绩,就有梵、藏文原典的校印,有专门辞汇的编纂,有俄、德、英、法、日等文字的翻译,并还有各种专题的研究。这些都是了解法称因明说最方便的资料,也是此学可以和现代逻辑研究相衔接的涂径。我们现在讲佛家逻辑,即以法称“正理一滴论”为主要典据,并随处联系到其前的各种学说,用来解释源渊,刊定真义。
二
佛家因明到了陈那的时候,就从论义的性质变成了“量论”。量是有关知识的,所以“量论”带着认识论的意味,其后瑜伽一系的学者即依着“量论”的解释成立他们的唯识理论。印度诸学派对于量各有一种看法,主张很不一致。佛家因明其先也承认有现、比、声三量,后来陈那分析量的对象即“所量”,不出于“自相”(即特殊性质)和“共相”(即共同性质)的两类,由此刊定只有现,比二量。法称遵从其说,也以现量,为自比量,为他比量来概括因明的全部内涵。
量的一般意义是人们要行动能达目的所必须预先具备的正确知识,也可说是关于对象的正确了解。它只有现、比两类。其中现量是离开了分别并且不错乱的。用离分别这一条件来限定现量的性质,原是陈那的创见。在他以前,佛家旧说和他宗异说,都从现量的表面即各种感官和它们对象接触的关系上找解释,但陈那着眼于思惟的阶段,而以没有达到分别的程度为现量的界限。一超过这界限,便不是真正现量,或者竟成为比量了。什么是分别呢?这是思惟从可以用名言(概念)解释的角度去了解对象,换句话说,也就是在思惟上构成适用名言(概念)表白的心象。这样的心象并非单纯从感觉而来,乃是和别种经验的记忆发生联想、加了判断而后构成的。概括的说,这时思惟活动已经是到达了概念的范围了。陈那原来解释分别的意义比较狭隘,似乎一定要和名言相结合。法称更详细地分析,以为只要适用名言表白的心象,都属于分别的范围,所以没有了解名言的小儿,思惟里一样地有这样的分别。构成真现量的另一条件,不错乱,是法称所补充的。怎样的不错乱呢?这要从内外各种原因所发生的错觉去加以区别。有些错觉由于内在的原因,像眼睛有了翳障便见着空华等。有些由于外面的原因,像见了旋转的火焰以为火轮等。又有些兼由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像乘船见着河岸的移动。另外还存些出于病态的,像生热病的人会见闻错乱等。真正的现量一定要离开了这些错觉。如此,由离分别并且不错乱所得的知识,范围较小,可说是纯粹的感觉。
但是,从现量的形式上仍可以区别出四种来:第一、五根现量,即是与五类感官相联系的,像眼的见色、耳的闻声等,都属于原始的、基本的现量。第二、意识现量,这是思惟发展向概念活动的过渡阶段。它和感官认识及其对象关系密切,就以感官认识做它的“等无间缘”。它一定是感官认识所引起(这是“缘”),中间没有夹杂(这是“无间”),并可以看做在一类“心相续”的里面(这是“等”)。而它所认识的对象又是跟其前的感觉对象相似相续而来,所以它还是离分别、不错乱,可说为现量的。现在要问:意识现量的同时,五根现量还存在不存在呢?后来五根现量要不要再生起呢?关于这类的问题,法称以后的各家更进行了详细研究,所得的正确结论是:五根现量一刹那便完成了,第二刹那一定是意识的活动,即意识现量,其后即可纯由意识开展,无须再有五根现量来夹杂的。第三、自证现量,这是“心法”和“心所法”对于自身的了解,也就是自己意识。“心法”了解对象的总相,“心所法”则了解对象的某一方面,或某种意味。在它们了解对象的同时,也对自身有一种了解。譬如眼见色象觉得赏心悦目,在这见色的时候,不单是了解对象为色,并还了解是“见”;又在觉得愉快的时候,也了解这是愉快之“感”。这些都是从后来记忆上会生出“是见”“是感”的印象,所以推想当时见、感对于自身一定是有过了解的。并且它们在时间上、性质上都不容有分别、有错乱,所以也属于现量。这如要用常见的事情来作比方,最好莫过于灯火了。点着了灯,照见物象,同时也照见自己。那么,心法和心所法有自证的一回事是说得通的。第四、瑜伽现量。瑜伽指心理极其安定而和道理契合的状态。在这样状态里,对于事物的了解,也是现量的。这类现量要依据随应一种道理结合了事物,在意识上反复显现(这就是“修习”),到了极纯熟的地步,就会生起对于那一种道理的实证;这时道理明明白白地显现在意识上,无异乎五根之对五境,完全放弃了文字上的了解,也不会发生错乱,所以说为现量。从形式上区分现量,只有以上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