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建立了平等与权威兼顾、自由与秩序并重的新体制。禅居不立佛殿,只树法堂,一方面表明破除外在权威、佛与众生平等,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禅门宗师“佛祖亲嘱受,当代为尊”的高度自信和权威意识,同时还可能有经济上的考虑,以免带来过重的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行普请法,上下均力,表明人人必须参加劳动,劳动是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即使长老也无权拒绝劳动,这也体现了平等精神。用餐时也是“斋粥随宜,二时均遍”,无人享有特权。除长老外,其他僧人不论高下,都依夏次住于僧堂。长老为一寺首脑,但其他僧人在讨论问题时也可对之进行质问,“宾主问酬,激扬宗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禅宗坚持平等原则,但同样尊重权威。长老、住持、方丈,是一寺之主,既是教法的权威,也是行政的权威。除长老外,还有各级执事,负责管理寺中事务,都有各自的权力。
佛教以出离生死、自由自在为根本目标,禅宗也尽可能保证每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在日常生活方面“除入室请益,任由学者勤怠,或上或下,不拘常准”,令学者在自由活动中以自己最适合的方式自觉悟道,尽可能减少外在的约束和限制。在讨论问题、探寻真理时也保证每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自由提问,自由辩论。虽然如是,禅居也不允许滥用自由,而是有严格的秩序,通过秩序和法规保证每个人的自由,对于违犯戒规者也不姑息纵容。平等与权威兼顾,自由与秩序并重,使得禅居之中保持了稳定而有活力的有序状态,保证了禅宗的健康发展。中国佛教既未走向保守僵化,也未导致失范异化,基本上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家风,这不能不说是清规的功劳。
由于禅宗制订了更适宜于佛教发展的清规,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律宗的职能,使得律宗不可避免地走向衰微。到了宋代,禅宗独领风骚的局面更加明显,许多律寺事实上已经成为禅居,因而“革律为禅”运动也就顺理成章了。革律为禅加强了禅宗的地位,也使律宗和律学的地位更加江河日下。
禅宗建立自己的经典教义,同时又建立自己的律法,从而导致一宗独盛的局面,促进了三学的融合和佛教的统一,然而这又客观上加剧了其他宗派的衰落,从百花齐放走向一枝独秀。禅宗走向民间、贴近现实使得佛教化众导俗的功能强化,然而又使佛教本身进一步世俗化、中国化,自身的特点和价值逐渐弱化。禅宗自立规矩,对自身发展是有利的,却又妨碍了律学和律宗的发展,破坏了戒、禅、教三权分立的弹性约束机制,其中利弊,值得深思。
注释:
1.徐文明《慧瓒禅师的宗系和思想》,五台山研究2001.1。
2.大正藏第12册《佛垂般涅盘略说教诚经》。
3.徐文明《禅宗第八代北京弘正大师》,敦煌学编辑学编辑刊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