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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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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佛教经济学首先遇到的疑问是:这样一门学问是否真的存在?或者是:它有没有存在的可能?一位佛家的和尚寂寞地行走在乞求施舍的旅途上,这种景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不会联想到经济活动上去。而摩天大楼、购物中心和股票交易所之类才适合于引发此类联想。现在,我们已经熟知的“经济学”是西方式的,我们在谈论和思考经济学方面的问题时所使用的语汇、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全都是西方的。因而,当我们讲到一种佛教经济学的时候,很难避免诸如此类的条件束缚。我们会发现自己实际上是用西方经济学的语言和概念去讨论佛教。尽管如此,我在本书中仍然期望至少能够提供某些适用于经济学的佛教观点。
   经济的思想早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就已存在,但是经济学的研究却是在工业化的时代才得以形成一门学科。如同在这个专业化的时代中出现的其它学科,经济学变成一种狭窄和孤立的研究领域,似乎同人类的其它活动或其它学科不大相干。
   从理论上讲,科学应当能够解决人类所面临的复杂的、相互交织的问题。但是由于经济学切断了它同其它学科的关联,切断了同更广阔的人类活动领域的联系,所以它在面对当今伦理的、社会的和环境的问题时就显得无能为力。况且,它对我们的市场导向的社会施以巨大的影响,狭隘的经济学思维事实上已成为我们最紧迫的社会问题和环境危机的主要根源。
   把经济学看作科学,究竟值得吗?虽然有许多人相信科学可以拯救我们,但毕竟局限甚多。科学所揭示的仅仅是有关物质世界的真相之一面。如果仅仅从物质一面去考察事物的话,便无法得到有关事物存在的全面真相了。既然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在自然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状态,那么,人类的问题也必然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的,单面的科学的解决方式注定要失败,问题和危机注定要蔓延开来。
   对于我们的工业化和专业化的解决问题方式来说,最明显最危险的后果便是环境的恶化。环境问题已经变得如此迫切,人们不得不开始意识信奉单一的、孤立的学科视角而忽略广博的视野是多么愚蠢。他们正开始站在更宽广的视域中来看待人类的活动,关注这些活动对个人生命、社会以及环境所产生的作用。
   从佛教的观点去看,经济学不能从知识的其它分支中孤立开来。经济学无非是解决人类问题的众多努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一种以佛教为基础的经济学,即“佛教经济学”,当然也不是一门可以独立自足的学科,而是一系列相互依存的学科中的一种,它们为着社会、个人和环境的相互共生的总目标而发挥作用。
   将佛祖的教诲同经济学相结合的最早尝试之一是舒马赫《小的是美好的》(Small is Beantiful)一书(“佛教经济学”这个词组也出自该书)。在论述佛教经济学的那一部分,舒马赫先生是从佛陀的“崇高八正道”要求开始的。他强调“正命”(Right Livelihood,即正确的生活方式)的因素包含在八正道之中,换言之,就是佛教的生活方式昭示着一门佛教经济学的必要性,这乃是舒马赫先生论证的出发点。
   回过头来看,我们发现《小的是美好的》一书之写作,以及随后引发的某些西方学者对佛教经济学的兴趣,其实都是对某种危机的现实反应。西方学术的分科和概念结构已经抵达了某种死胡同的终点,假如还不算死胡同的话,至少也是一种转折之点,需要重新确认新的思想范式和方法论了。这就使得许多经济学家反思他们那种孤立的、专业化的研究方式。消费主义的无节制蔓延对于环境的严重影响已经迫使经济学者产生出生态的自觉意识。有些人甚至提出所有的经济学专业的新生都应该将基本的生态学纳入他们的课程表中。
   对许多人来说,“佛教经济学”这个术语会引发一种理想社会的形象:那里的一切经济活动——买与卖、生产和消费——都固守着严格的伦理标准。这样的形象虽然相当诱人,但却并不能传达出佛陀教导的全部深意。佛陀的教诲指向着“达磨”(Dhamma),亦即真理。达磨这个词在佛教中用来传达不同层次的真理,包括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
   与伦理行为有关的那些真理——不论是个人日常生活还是社会的——被称为“卡瑞亚达磨”(Cariyadhamma)。这些是关系到善与恶的那种真理。达磨从广义上讲是“萨卡达磨”(Saccadhamma),即真理、现实:它包括所有的事物之存在形态以及它们的作用规则。在这一意义上,达磨用来描述整个因果条件之潮流,即万物赖以存在和发生作用的过程。
   与卡瑞亚达磨的狭窄界域不同,广义的达磨指向自然或现实本身,那是处在善与恶的价值之外的。就此而言,达磨表达了自然条件的整体,而科学的各门分支从各自的角度去描绘它。
   因此,佛陀的教导给予我们的东西要比单纯的善良生活的道德指南多得多。他的教导赐予了一种透视现实之本质的伟大洞察力。由于术语达磨的双重意义,有了在达磨启示下的一种经济学。它即涵盖了由因果条件构成的广阔现实领域,同时又受到以自然的真实为基础的特殊伦理教导的指引。换言之,佛教经济学不光考虑经济活动的伦理价值,而且也试图去理解现实并引导经济活动与万物本真的存在达致某种和谐。
   从终极意义上说,经济学不能从达磨中分离出来,因为同经济相关的一切活动都源出于达磨。经济学只是一个相互联系着的巨大整体的一个部分,它也必须遵从万物赖以作用的自然大法。达磨描述了这个整体的运作,万物的根本真理,也包括经济学在内。如果经济学忽略了达磨,忽略了构成现实的因果过程,那么它就难以解决问题,更无法有益于实现其目标。
   这正是当代的经济思维所导致的困境。缺乏整体的、深透的洞察力,局限于狭隘的专业化的鼠目寸光,经济学家抽绎出一部分孤立的条件关系,却不能考虑到那一部分以外的后果如何。
   举个例子来说,某处存在着对某种商品需求,诸如威士忌酒。这一需求由生产而得以满足:种植粮食然后酿制为酒。威士忌被送往市场,随后被人购买和消费掉了。当它被消费之际,需求便得以满足。当代经济思维到此就止步了,即需求的满足。它并不关心这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还会发生什么。
   与之相对,受达磨启示的经济学家要探究经济活动如何影响到原因与条件的整个过程。当代的经济学家们将其考察的范围限定在其专业化领域之内的事件上,佛教经济学则要求探究某种特定的经济活动是怎样作用于人类存在的三个相关领域的:个人、社会、自然或者环境。回到上文所说的对威士忌这样的商品需求之例,我们就要进一步追问酒类生产对生态有何种影响,酒类的消费又对个人和社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是伦理方面的考虑,这就把我们带回到达磨的更为专门化的意义,即与善、恶的价值相关的那一方面。佛教经典中讲到:善行结善果,恶行结恶果。佛陀的所有教导——与道德行为相关者,都是建立在这个原则之上的。在此值得注意的是,与一神论宗教不同,佛教并不假定一种中介或仲裁力量,让它来行使惩恶赏善的职能。善行与恶行被视为按照事件的自然流程而展开的原因和条件。就此而言,达磨(在其伦理教导的意义上)和达磨(在自然真实的意义上)是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佛教的伦理教导是以自然的真实为基础的。伦理规则依循着自然的因果法则:善行自然地带来利益,恶行则自然地导致伤害,因为所有这些都是原因与条件的流程中的必然要素。
   从动力的世界观点看,佛教并未提出道德行为的绝对规则。行为的道德价值之判断,部分地依据行为所带来的后果,部分地依据行为本身的性质。善行是好的,因为它能带来利益,恶行是罪过,因为它导致伤害。
   有关“结果证明手段”的观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表明人类信仰并不与自然的真实相吻合。这个概念是人类的发明,是与自然法则相抵触的理性化的权宜之策。信仰本身不是恶,但是当它们与现实相矛盾的时候,它们必然会引发问题。在所有的时代之中,带有极端的政治和宗教意识的人们在“结果证明手段”的旗号之下做出了最残酷的事。不管他们的理由如何堂皇。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毁灭了他们原本试图创造的东西,诸如某种幸福或社会秩序。
   从历史中学习,我们必须分析所有的原因和条件,只要它们对已经发生的事件产生了作用,包括事件参与者的精神品性。对一个暴力革命的历史的透彻分析,必须要考虑到的不仅是该社会的经济和社会气候,还应包括革命者本身的情感和理智特征,询问理智观念和所用方法的理性效力如何,因为所有这些因素都对事件发生了作用。
   有了这样的分析方法,一个明显的结论就是:按照自然的因果法则不可能创造出一个理想社会,除非有理想的手段。这种理想的手段当然不能是流血的或仇恨的。佛教要说,不是结果证明了手段,而是手段制约着结果。于是乎,残杀与仇恨的结果就会是进一步的暴力和混乱。对此,由暴力革命所产生的警察国家和政府可以提供证明:那里总是不可避免由紧张对立所留下的后遗症,卡玛(Kamma)即欲望的结果,常常是无法忍受的,随之而来的便是社会解体。这样,手段(流血和侵犯)便制约了结果(紧张对立和不稳定)。
   不过,当伦理学从属于这些自然法则的时候,当我们不得不在对与错之间做出道德选择时,道理就不会这样清楚了。事实上,伦理学的问题总是高度主体性的问题。纵贯我们的一生,我们不断地面对着对与错的问题,而且还必须自己加以解答。我们的每一次选择,我们的每一种意向,都包含着某种道德判断。
   佛陀有关善与恶的教导可以成为帮助我们进行此类主体的道德选择的指南。不过正因为这种道德选择具有主观性,我们不能忘记这种选择不可避免地发生在那个按照原因与条件的客观原则而运作的世界之外。我们的伦理学以及从我们的伦理学自然引出的行为,构成了决定我们是谁的那些原因和条件,也构成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性质以及我们环境的状况。
   佛祖教导中的一个最深刻的教诲是这样一种真理:内在的主观价值是同外在的客观现实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精微的认识潜存在所有的伦理问题的核心之中,不幸的是,大多数人只是粗略地知道他们的内在价值如何制约着外在现实。在物理世界中观察原因与结果的规律是容易的:熟苹果掉下树来,溪水流下山岗;但是当人们转而将自身作为从宇宙中分离出来的个体加以思考时,却看不到同样的因果规律适用于内在的主观价值,诸如思想和道德态度。由于伦理学是“主观的”,人们就以为它与“客观”现实并无联系。
   按照佛陀的观点,伦理正是在内在现实与外在现实之间架设桥梁的。与因果规律相符合,道德以“主观的”原因的面目而运作,无形之中构成了“客观的”条件。举个例子来看的话,这一点就清楚了:道德问题总是以如下方式提出:“我的思想、言论和行为是有助于还是有害于我,以及我周围的他人呢?”实际上,我们依赖于伦理来调节我们主观现实的不完整的欲望:愤怒、贪婪、仇恨。我们思想的性质虽然是内在的,却不断制约着我们的言论和行为的方式。我们的道德虽是主观的,却决定着我们在外在的、客观的世界中之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