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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如何加强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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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七大的报告中,提出社会和谐的五大关系,其中“宗教关系”位列第三,说明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肯定了宗教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为了说明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的方向,报告中指出党和国家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党和国家落实宗教政策的目标,是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即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引导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出家僧侣的基本保障机制

  十七大报告有“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表述,对促进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人民生活,意义重大。作为生活在寺院的出家僧侣,也是社会公民的一分子,应该也享有社会基本保障、医疗、教育等权益。现在佛教寺院经济发展不均衡,特别是西北经济落后地区的大多寺院都处在贫穷阶段,还停留在自种自收,自给自足的以原始农耕文化阶段的水平,无法起到引导四众弟子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作用。目前只有少数寺院解决了僧侣基本保障问题,而大多寺院的经济能力尚无法承担僧侣的养老、保险、医疗等基本保障,笔者真诚地希望在十七大精神的鼓舞下,在党和国家的关心下,佛教界能集中精力,解决这一历史性的难题。

  保障佛教徒的平等教育权益

  报告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而佛教徒也是中国公民,也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在平等教育权益中,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出家僧人的教育权益问题。出家僧人是佛教的修道和布道专业人士,有极高的文化素养要求,继续教育刻不容缓。佛教注重青年僧侣的培养深造,要求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而少数国家院校对佛教教育文凭、出家身份接受教育等问题还持保守态度,甚至这种平等的权益受到侵犯。十七大报告为我们指明了航向,说明出家僧侣也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

  二是在家教徒接受佛学教育的权益。如何引导这些分布在社会各阶层的在家佛教徒,使之成为建设小康生活的重要力量,就成了当今必须面对的问题。像原中国政协副主席、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就是以在家佛教徒身份,成为党的亲密朋友,对社会对国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报告中还有“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论述,为将来佛教在党和国家领导下,规范参与社会办学用到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方面,有重要意义。

  发挥佛教文化优势,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十七大报告首次将“文化”提升到国家软实力的高度,认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报告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弘扬民族文化,这是令人欢欣鼓舞的喜讯。佛教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有丰富的人文哲学思想和道德伦理思潮,对当代中华民族的复兴,有重要贡献。

  佛教的弘法活动,可以“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广大佛教徒“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佛教徒特别是出家僧侣,许多人都是饱学之士,为当代思想家哲学家,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能起到促进作用。中央要求“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对佛教未来走向影响深远,如中国佛教文化的世界化推进,提出了理论指导。

  在党中央“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指导下,佛教参与社会道德伦理规范,“弘扬社会正气”,“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佛教心灵关怀的特长,“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主动为祖国分忧,为社会分忧,为提倡“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参与“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努力奋斗。

  在“弘扬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佛教大有可为。我们要坚持佛教优良传统文化“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在“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等方面,佛教积极主动,为弘扬中华文明,振奋民族精神,贡献自己的力量。

  全面落实“基层民主自治”,实现寺院管理民主化

  十七大报告要求“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我们当在中国传统管理的智慧基础上,吸收现代民主管理模式,形成一套既能保持传统管理经验,又能保证科学化、民主化的管理机制。太虚大师曾在《整理僧伽制度论》中,对佛教组织建设有基本的设想,今天,我们应该吸取太虚大师的创新思维,结合十七大精神,把中国佛教建设成民主的高效的精英队伍,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努力。

  对于中国佛教民主化管理思路,应该从佛教协会入手,到地方寺院或居士团体,形成有效管理机制,本着大众推荐,四众弟子共同参与的民主精神(佛教的民主精神叫羯磨制度,有2600多年的历史),管理佛教事务。制度化建设是佛教民主化的基础,一系列佛教管理规章制度,如1200年前的《丛林清规》应运而生,为规范佛教事务,管理佛教事务,发挥社会民主精神,提供可操作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