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为了考证河南鄢陵县乾明寺塔的历史,笔者发现,佛教史料里保存了大量的舍利信仰资料。但是,这种舍利信仰并不是一种个人体验,而是一种公共的经验,甚至被叙述成为证据确凿的历史事实。原本隐秘不显的经验,现在是以最直露的方式呈现出来,经过史料编纂者的书写,它又成为一种史有明文的历史经验,同时又给后世读者平添一份疑惑:确有其事,还是凭空杜撰?针对这个疑惑,我在去年底北大与香港中文大学合办的一次学术会议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重点围绕仁寿舍利讨论当时所发生的种种“灵瑞”,原想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但是,要想从“真伪”的角度来直接讨论舍利信仰,其实注定了是会说不清楚的。世俗的历史与宗教的历史,存在很大的差异。世俗的历史,有时虽也很难考证,但是大家对“史实”是否清楚多少能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然而,宗教的历史在很多时候就不会给出那么清楚的“史实”或“史料”。就像佛教史上的舍利信仰,现在虽有很多的“史料”,但是,如何面对这些“史料”却成了一个问题。
宗教的信仰须有个人的宗教经验,方能得以坚固。那么,如何能让个人产生这种宗教经验,这种个体化的宗教经验又将如何对外传达?这在各个宗教,其实都是最为神秘莫测的议题,借用佛教的话语,所谓“不可思议”、“不可言说”。佛教的舍利信仰,或许能对这种现象给出一种理解的门径。
一、“舍利”的解释
Sarira通常被认为是与“舍利”相对应的梵语词,意为“死尸”、“遗骨”,历代还有 “实利”、“设利罗”、“室利罗”等不同的泽法。佛典里还有“全身舍利”与“碎身舍利”的区分,若依巴利《长部经注》(Sumangala-vilasini的解释,死后完整的身体即“死尸”,被称为Sarira,所谓“全身舍利”:而把尸体茶毗以后,变成遗骨,犹如磨过的真珠、黄金等物,被称为dhatuyo(dhatu的复数),所谓“碎身舍利”’。所以,我们平时所说的舍利,实际上是指“碎身舍利” (dhatu),它所对应的梵语常被译为“驮都”。
舍利通常是指佛陀的遗骨,但到后来,也指高僧死后火化以后的遗骨。不过,佛舍利虽说是佛陀的遗骨,实际上并不局限于骨头,而是分成三类:“一是骨舍利。其色白也。二是鬟舍利。其色黑也。三是肉舍利。其色赤也。”据说,佛舍利是打不碎的,而其他的舍利(如佛弟子舍利)是可以被打破的。相传,佛陀入涅槃茶毗以后,他的舍利分为八份,被八国迎请回去,起塔供养。道世《舍利篇》的“分法部”,引述了多种经典,如《菩萨处胎经》、《阿育王经》、《十诵律》等,说明当初这些舍利的去处。另据《阿育王传》卷一,到阿育王的时代,他打开罗摩伽国以外的七塔,取其舍利盛于八万四千宝箧,然后四处派遣使臣,建立八万四千宝塔。还有传说,这些宝塔也有部分建在我国境内。因此,南北朝时期我国的僧人为此到处寻找阿育王塔,居然还有不少的收获。《广弘明集》卷十五列举了17座,《法苑珠林》卷三十八则列出了19座。在这19座佛塔中,会稽郧县塔(在今浙江鄞县阿育王寺)至今犹存。而在历史上最著名的佛舍利,当系陕西法门寺的佛指舍利。据《法苑珠林》卷二十八、《广弘明集》卷十五,19座舍利塔中的岐阳法门寺(原称阿育王寺),在北周武帝灭佛(574)以后,曾在唐代显庆四年(659)重开塔基,得到舍利八粒。翌年,敕令请入东都大内供养,龙朔二年(662)还寺。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再请入宫,韩愈上奏《谏迎佛骨表》称,佛乃夷狄之人,其枯骨不得入宫中,宜付诸水火而根绝之。唐宪宗怒而贬之为潮州刺史,并敕张千卜素撰《佛骨碑入以示崇信。来仁宗皇祐元年(1049),令陈留再建八关寺灵感塔,安奉佛指舍利,帝自制发愿文奉迎之。新中国成立以后,法门寺地宫发现佛舍利四枚,其中三枚系影骨。
我国文献记载的佛陀真身舍利,较为著名的还有:法显《佛国记》所讲的师子国(锡兰)“佛齿舍利”、法显还记载西域的那竭国界醯罗城中有佛顶骨精舍;《大唐西域记》卷一迦毕试国条载,该国供奉如来的骨肉舍利;还记载王城西北有座伽蓝,供奉如来顶骨片。《西域记》卷十二还说,玄奘归国时携回如来舍利一五O粒;《宋高僧传》卷一则说,义净归国时携回舍利三百粒。
阿育王虽然广设八万四千座塔,数目极大,但还算有限。到大乘佛教,佛舍利已变得不可计数,佛塔因此也是无量无数。究其原因,无非两条:一是因为到了大乘佛教,佛己不再只有释迦牟尼,而是十方三世诸佛,其数无量;二是因为舍利还可以“感应”所得。当然,这些舍利已与佛陀的真身舍利大不相同。
《金光明经》卷四“舍身品”说:“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难可得,最上福田。”佛舍利是因熏修而成,人乘佛教既然宣称“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因此,感得舍利的事情,若从大乘佛教的内在理路来看,并不属于不可理喻。我国历史上至诚而感得舍利的记载很多,《出三藏记集》卷十三记载,康僧会至江东见吴王孙权,孙权追问佛的“灵瑞”,康僧会回答:“佛晦灵迹,遗骨舍利应现无方。” 结果经过三七日的祈请,舍利应现于瓶中,光照宫殿。他对孙权说,“佛之灵骨,金刚不朽。劫火不焦,椎砧不碎。”孙权派人砸击火烧,舍利非但丝毫不损,却还“光明四射,耀晃人目:又以火烧,腾光上踊,作大莲华。”孙权因此感化,信仰佛教,建造寺院,名为“建初寺”。这个故事后来也被道世编入《法苑珠林》的“感应缘”。 ,
除了这些熏修而成或感应所得的舍利,“佛法”也被当作是一种舍利。《浴佛功德经》把舍利分为两类:生身舍利,是指佛的遗骨:法身舍利,又称“法颂舍利”,是指佛所遗留的教法、戒律。佛教里流行的“装身”,按照特定的仪轨,在佛像里填装佛经、法器与珠宝,其实体现了这种“法舍利”的观念。佛像或佛典,因此也会被当作“舍利”,供奉在佛塔里。佛教徒缘此会信仰舍利所在,即如法身所在:并会相信供养舍利具有无量的功德。《大智度论》卷五十九说:“供养佛舍利,乃至如芥子许,其福报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