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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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佛学心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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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学所阐释的问题,同现代哲学研究的对象有共同的一面,它对物质(色)与精神(心)的关系及其变化的规律有精密系统的论述。佛学者认为佛学对这方面的论证所达到的境界超出一切哲学理论。所以,佛学者称佛学为无上究竟法门。佛学探讨这一问题的真正目的是在于提醒世间有情,要排除生命主体观念上的虚妄分别之执,彻见宇宙人生的真实谛理,从而使生命得到究竟的解脱自在。为了阐明佛学对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及其变化规律的认识,我们现在有必要对此进行研究分析,从而辨明佛学与世间哲学的本质差别。

   在研究分析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及其变化规律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阐述一下佛学理论的基本观念。佛学理论的基本观念,就是缘起论。缘起论思想的精义是,所谓缘起,就是指宇宙间的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发生、发展和消亡都是由一定的关系和条件决定的,没有恒常不变的东西,一切事物都是处在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因果网络之中,一切事物的存在是缘起的存在,不是实体性的存在,缘就是关系条件之意蕴,一切事物都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条件下生起,这就是缘起论的基本玄要。关于对缘起理论的阐释,佛学中有两大类方法,一是小乘佛学,从生命自我解脱角度出发,体认生命自我存在的实质,最终得出结论,并从三方面进行阐述:(一)诸行无常;(二)诸法无我;(三)涅槃寂静。二是大乘佛学,从宇宙人生的本性角度出发,最终得出结论,用一个根本原则而概之,即一实相印。大乘佛学与小乘佛学在终极原理上并无二致,只是在阐述方面上开遮有异。另外,大乘佛学与小乘佛学在义理方面有宽狭差别。大乘佛学义理幽奥,妙显二空,而小乘佛学囿于生命主体范围内谈空。大乘佛学的一实相印,就是诸法缘起性空之义,缘起即是性空,性空就是缘起,缘起性空是一体两方面,无二无别。大乘佛学就是基于缘起观而阐释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及其变化规律的,佛学对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的分析,有如下几种论点:

   首先,佛学对宇宙本体的说明,是批判地继承了古印度传统的哲学思想,以地水火风四大为构成宇宙物质的基本因素。但大乘佛学所讲的四大,不是指的根本元质,而是指的物态的现象,是假非真,是幻非实,对于物象的形成而言,仅是增上缘而非根本法,虽也承认四大为物象的种子,但不以为四大是物象的真实相状,四大本性是空,无有自性可得,宇宙万物的生成,都是因缘集合而有,我人所感知的宇宙万物都是四大生灭变化而已,而四大又是心识所变现,为主体心识所觉知,能觉所觉同一体故。这就是佛学的物质观的基本论点,这种论点,正在被当代自然科学所逐步证实。

   其次,佛学把精神叫心识。心识从哪里来?是人类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产生识的功能作用,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根、六尘内,除意根外,其它十一种都是四大种所造色法。意根属于心法。根据根尘生识的原理,佛学认为人类正确知识的来由,只有现量与比量,现量就是六根缘六尘所产生的感性认识,即尚未加入概念的思维判断活动,也没有形成语言文字符号,是感官对事物的自相的直接反映。比量就是在现量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思维,对事物的共相的认识,并能用语言文字符号表示出来,使人接受。佛学认为除此之外,其它的知识是不存在的。佛学虽然承认物质世界是精神世界赖以存在的基础,但它不同于唯物哲学,如果说它是唯心哲学也不确切。佛学认为因缘生诸法,如一个人的构成,有六根(生理)、六尘(物理)、六识(心理)三方面的因素。六尘与六识要靠六根的功能才能起作用;六尘与六根要靠六识的分别才有价值;六根与六识要靠六尘的反映才有效果。十八界三大类,鼎足而立,相互作用,缺了一类,其它二类即不存在。因此,我人如果用缘起主义来概括佛学的理论基础,应该是非常恰当的。

   再者,佛学特别强调主体心识的功能作用,认为心识不仅对境有了别作用,同时还能使境更加明显,使根增长功能,使受、想、思等心理作用有所统率。尤其是大乘唯识学理,主张万法唯识,认为一切事物都由心识所变现。识的功能作用有二,一是认识世界的功能,叫做见分。一是能变起影象的功能,叫做相分。唯识学建立唯识理论,目的主要是强调心识的主观能动性,心识不是实体而是功能,心识是无我的,它同物质的色法一样,都受缘起的因果律所支配。佛学的心识观不同于唯心哲学的精神实体论,把心识实体化,或执为主体灵魂神我,或执为客体万能之神。也不同于唯物哲学,把心识当成物体机能,物灭识灭的断灭论。佛学的独特心识观,是佛学的存在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物质观合在一起就是完备的缘起的佛学存在论。宇宙的存在是不容否定的,宇宙主要由心物两类现象所构成,而这两个现象在本性上是一致的,都以空为其本性,空就是无常无我运动义。宇宙万物是变化不居、运动不息的矛盾的统一整体。在这其中既无精神实体又无物质实体,但又绝非空无。宇宙存在的现象中,心识是最为殊胜的,它具有无限的能力,可以创造最完善的价值与境域。所以,佛学中的唯心或唯识只是具有最胜之意蕴,绝对没有本体实体之谓。

   对宇宙间的精神与物质的变化规律,佛学是依缘起法来揭示它。小乘佛学通过对物质与精神的分析研究,总结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条法则。被称为三法印。这是小乘佛学的理论核心,是衡量佛学与外道的基本准则。大乘佛学认为这三条内容,准确地反映了宇宙万物的真实相状,故概括为一实相印。释尊认为三法印是"有佛无佛,是法常住"。说明凡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概括,决不是学者随意制造出来的,而是历久弥新的"法尔(自然)道理(规律)",释尊只能发现它,并依之教化有情,实现依正转依。

   诸行无常。诸行是指一切可以造作的事物或现象。无常是指这些现象永远处于刹那变化、迁流不息的状态中。宇宙间的一切事物莫不皆然。无常表现在物理上,就是成住坏空;表现在生理上,就是生老病死;表现在心理上,就是生住异灭。佛学认为世间无有独立常存的事物,也无有永恒不变的事物。这就是佛学对宇宙存在的基本观点。

   诸法无我。我有常一主宰固实不变自在之义,佛学认为在一切事物之中,根本不存在这种实体我性,所以,佛学讲诸法无我。我人是种种物质种种精神要素的集合体,在物质要素与精神要素中没有实体性我存在,只是互相依赖、互相作用、互相转化的关系网络而已。佛学认为,色心二法是互不相离,相依而立的,这是佛学对物质与精神互相依存关系的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