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教的宗教本质看佛教的社会功能
时间:2008-01-27 20:05来源:《宗舜法师文集》作者:宗舜法师 点击:
要讨论佛教的社会功能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楚佛教是什么?也就是说,佛教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对此,在我国有三种说法甚为流行:一是说佛教是封建迷信;二是说佛教是文化;三是说佛教是教育。
细究起来,这三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阶层颇有市场的说法(有的在一定时期甚至是权威和无异议的)都没有把握住佛教本质特征,有的甚至极为偏颇。
先说封建迷信说。这是解放后,特别是"文革"时期极左路线指导下的产物,是所谓的机械唯物论的、一刀切的、贴标签式的定义,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数十年间曾左右着人们对佛教的思想认识。建国以后,中国的主流哲学意识形态,渊源于三十年代苏联机械论哲学体系,即把哲学史机械地看成是唯物论和唯心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的斗争。根据这样的政治思想性的分类,得出的结论必然是:
唯物论+辩证法=革命、进步
唯心论+形而上学=反动、倒退
被当作唯心论的佛教理所当然地就和反动、倒退、愚昧、迷信画上了等号。
其实这种政治定义是根本不能成立的。稍懂佛教史和佛教教理的人都知道,佛只是"觉者"的意思,佛陀是人不是神。佛教教导人们追求的最高目标--成佛,是人格的最高升华。佛教最反对个人崇拜,即便是佛弟子对佛陀也是如此,甚至佛陀教导弟子,他去世后,?quot;依法不依人"。沙门不敬封建帝王,也不对封建帝王跪拜施礼。佛教教人实践八正道,正见、正信是贯穿始终的。佛教否定创造神,强调自性的解脱,从不迷信神灵的救度。佛教同外道的斗争,始终都是用智慧而非其他手段。至于佛教汉化后出现的迎合世俗需求的偶像崇拜、烧香烧纸等,结合的是中国本土的一些民俗,流行在下层信众之中,一直为正信的佛教所批评。而巫婆神汉的装神弄鬼,根本只是附佛外道的作略,始终受到正信佛教的批判。说佛教是封建迷信,其实是对佛教的歪曲。
其实,用单纯的唯物论作为标签的做法,早在列宁后期哲学思想的代表著作《哲学笔记》中就受到了批判。列宁明确提出:"聪明的唯心论比愚蠢的唯物论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论。聪明的唯心论即辨证的,愚蠢的即绝对的,不发展的。"(《列宁全集》第38卷第305页)虽然列宁所说的聪明的唯心论指的是黑格尔的唯心论,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列宁用辩证法消解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绝对界限,超越了唯物论等于革命的,唯心论等于反动的标签式的机械论断,按照列宁的观点,甚至可以说,辨证的唯心论(包括佛教哲学思想)比形而上学的唯物论更接近真理(辩证唯物主义)。
再说文化说。赵朴老1991年10月25日,在全国政协宗教委员会报告会上作了一次讲话。他指出:"宗教包容丰富的文化内涵,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宗教是文化。从宗教的实在整体来说,它既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实体。从它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来说,它既是一种特定形态的信仰,又是一种文化形态。"("在全国政协宗教委员会报告会上的讲话",见《法音》1992年第1期第4页)赵朴老多次指出:"宗教是一门文化,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由此,自然而然地提出了"佛教是一种文化"的观点。八十年代中后期,全国虽然在"拨乱反正",但左倾势力还很大,数以亿计的中国人的思维仍定势于佛教等于封建迷信上,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仍然戴有色眼镜看一切宗教,把宗教当作精神污染。赵朴老在为《文史知识》写的"佛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一文中说:"现在有一种偏见,一提中国传统文化似乎只是儒家文化一家,完全抹煞了佛教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抹煞了佛教徒对中国文化的贡献。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历史实的。"(《佛教与中国文化》第3页,中华书局1988年10月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佛教是一种文化",可谓独具智慧。但这同样也是权巧方便,是一种对治悉昙。赵朴老首先引导人们,特别是那?quot;左倾"定势的人认识、认同佛教是文化,包括创办《佛教文化》杂志,可谓用心良苦。
《汉语大词典》对"文化"定义为:"人们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教育、科学、文艺等。"(第6卷第1515页)从"文化"的概念来看,人类的一切精神和物质财富都是文化,这是一个极为广泛的范畴。而且,随着大家认识的深化,强调佛教是文化的社会思想背景发生了变化。今天,"文化"这一概念已经被泛化,有些人言必称"文化",不仅有茶文化、酒文化,甚至还有太监文化、娼妓文化、厕所文化……很显然,现在再泛泛地说佛教是文化,既不能准确反映佛教的本质特征,也有将佛教庸俗化之嫌。
还有教育说。近些年来,海外个别法师提出,佛教是教育,得到了一些人的赞同。从化民导俗的角度看,说佛教是一种教育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教育仅仅只是佛教的一种功能而绝非是其根本特征。《汉语大词典》对"教育"的定义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指学校对儿童、少年、青年进行培养的过程。"(第5卷第447页)这种教育大多是知识、技能技巧的传受和获取,至多是智能的培训,与佛教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今天已定型的教育体制、形态是佛教教育无法取代的。佛教具有教育功能,但不是教育,更不是社会上的学校教育。佛教重在开启人的智慧,这种智慧是教、理、行、证的合力作用下获得的,其中"教"及所教的"理"只是一个方面,还必须有"行"(实践)和"证"(目的达成)。"行"与"证"与其说具有教育的特点,不如说更具备宗教的特色。由于教育不具备"信仰"与"信仰实践"这两个最重要的特点,片面地说"佛教是教育",是对佛教信仰的淡化。
那么,怎样定义才能揭示佛教的本质特征呢?我们认为,佛教是一种宗教。只有把佛教定位于宗教才能揭示其本质特征。文化也好,教育也好,都是佛教作为宗教的一种表现形态。
然而,现在很多人都讳言"宗教",这是因为在我们的思想里,认为宗教就是迷信的"左"的印迹并没有完全消除,而且现在对"宗教"的定义,往往带有浓重的偏见色彩。
新版《辞海》对"宗教"如此定义:"宗教,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的神灵,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歪曲、虚幻的反映。……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当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就逐渐消亡。"(第2866页)
《汉语大词典》也说:"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也包括相应的崇拜活动。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还存在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和境界,主宰着自然和社会。按恩格斯的说法,宗教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发展,宗教也不断演变。宗教的最初表现形式是法术、图腾崇拜、拜物教、万物有灵论等。后由多神崇拜发展到一神崇拜;由部落宗教演化为民族宗教,以至世界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第3卷第13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