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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心理学:百法、八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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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我们知道了这个四大色身和外面的山河大地是一样的,那么,我们只要将妄心化空,回复真心,就能遍一切处,真正证到一切法皆是我自己。生公说法,顽石点头,也就是经中所说的“情与无情,同圆种智”也。故内五根、外六尘统统是八识的相分,无一不是自己。请看,谁有这么富贵?而今既已闻到佛法,再不好好用功,岂不辜负了佛、菩萨和你自己?!因此,无论是参禅、念佛,还是修密,要成就则必须内脱身心、外除世界,才可以把相分和见分除掉,而返本还原。反之,倘若执着身心、世界,则生死永远不了。我们用功的人,功夫做得好,这个虚幻妄身势必会消融无存。所以宗下常说:“妄想消尽幻身融。”妄想没有了,这个幻身也就没有了,幻妄身心无存,这个影子世界也随之而消。故而,见性时,虚空粉碎、大地平沉,一切都不可得。但在不可得当中,并不是断灭空,而有个了了灵知在。这个了了灵知,是无能知、无所知的。经云:“般若无知”,这个无知是无所不知之真知,乃吾人之本来面目也。
  上面说的是十一个色法,相宗还有二十四种“不相应法”。不相应法是心法、心所法和色法的分位,也就是与心、所、色等法皆不相应、不共同的法,故又称“心不相应行法”。因为它既不着善、又不着恶,故与心、所、色等法不同。不相应法有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名身、句身、文身、生、住、老、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性、不和合性二十四种法。这二十四种名相,顾名思义,即可知晓,而且对用功关系不大,这里就不多讲了。多讲恐怕妨碍诸位用功,也许有的人就会落入名相中出不来了。
  前面讲经文时,提到了五蕴。五蕴中的色蕴摄十一个色法,受、想二蕴摄五十一个心所法,行蕴摄二十四个不相应法,识蕴摄八个心王法,加起来,总共九十四个法,叫做“有为法”。所谓有为者,乃众生生死之法,是妄识所寄,有造作故,也就是世间法。百法中另外六种是无为法,即: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无为、受想灭无为、真如无为六种法。这六种法和上面讲过的九十四种有为法不同,是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应法四个法的实性,是出世间法,故名“无为法”。
  这六种无为法,虽然说是出世法,但并不完全是大乘法,它还通小乘圣人法。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虚空无为”,是用虚空来比喻我们的一真法界的空性。真如佛性量同虚空,没有妄想、没有杂染,尽管现一切相,起诸般妙用,而无丝毫住着,宛如虚空一样无所作为,故名虚空无为。这种无为,实际上是指我们用功修行,进入无修、无得、无证的境地,圆满了一真法界的神用。
  “择灭无为”,是以无漏之智选择相应的法门,断掉种种障碍,灭掉种种杂染,从而体现真理、证入菩提。此法是权教菩萨用的分断分证法,教下叫做“无明分分破,法身分分证”,不象大乘圆顿菩萨是圆断圆证的。
  “非择灭无为”,是指实教菩萨不用选择某种方法来分断无明,而是如实观照。就是观照法性本来寂灭、本来无为、本来如此,并不是选择某种法门,经过修炼,方变得无为的。所以,非择灭无为和上面的择灭无为是完全相反的。择灭无为是要选择某种佛法来修证,从而断掉诸种障碍、杂染,方证得无为。非择灭无为识得法性本来如此、本自寂灭、本来无为,完全不须选择某种法门来修证而成,故名“非择灭无为”。
  “不动无为”,是指功夫修到离开了三禅天、进入四禅天的境界后,没有欢喜、快乐等等来动摇其身心,而且水、风、火三灾对其也奈何不得,故名不动无为。它是小乘圣人所证得的有余涅槃。
  “受想灭无为”,是四空天的无所有处。受想不行,通灭尽定,而不是无出、无入的大乘定,故名受想灭无为。受想灭无为和不动无为均属二乘人所证境。
  “真如无为”,是众生的理体、我人的佛性。它本来非真非妄,不变不易,法尔如此,故名真如。依相宗说来,要证这个真如妙体,须修三观:一是凡夫的遍计所执性。凡夫执着、追逐外境,昧却本来,认假作真,无所不要,无所不着,故为遍计所执。二是依它起性。因修观而明一切事物皆无自体,全是因缘合成,依靠它物而有。如草绳无有本体,依草而有,绳不可得,故空却诸相而证入本性。三是圆成实性,即真如佛性。这三观是相宗的实修方法。从“依它起”观空,了却“遍计所执”,即证入“圆成实性”。这一心三观也是很妙的方法。宗下是从八识起修,直截指示你认识真如本体,即八识之中本有之觉性,就是本觉,即《起信论》所说的真如门。认识了真如本体,还没有证到一心——清净法身。所以,还需绵密保任、除尽妄习,才能圆证菩提。
  法相宗把一切有为无为、有漏无漏诸法,都归纳在“百法”中,以总括宇宙万有。其中,“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四法所包含的九十四种法是凡夫所执的“人我”和“法我”,六种无为法是二乘和菩萨所执的“人我”和“法我”。同是我、法二执,却是有粗有细。粗的是分别我法二执,细的是俱生我法二执。这两种执着从凡夫开始,至外道二乘,经过三贤十圣,到等觉菩萨,才可净尽。凡夫因执著五蕴四大假合之身为我,则有分段生死。外道执取“阳神”、“神我”,二乘执着“理我”。所以,修到七地菩萨以前,都没有离开俱生我执,也都还有变易生死之苦。
  “法执”即我所执之法。凡夫误以为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思想是实实在在的,以为这个身心世界是实有的。身内五根为“正报”,身外六尘、衣食住行等等为“依报”,这就是凡夫的法执。外道所执的是妄想涅槃。二乘所执的是偏空涅槃。菩萨所执的是取证真如(以为真如可证)。所以说,二乘和菩萨虽然已经有所修证,但仍然是迷悟相对,还在生灭里。就是修到了第八地菩萨,已经证到平等真如,也还有执着,叫微细法执。这一切都是一个“执着”,这都是“法”,都因为“有所得”、“有所证”。《心经》云:“以无所得故”,这才是究竟法。生灭消匿,凡圣情尽,方见一心之用。直到最后,一切都没有了,禅宗里叫“一丝不挂”,那才是“归家稳坐”。只有破尽人我、法我二执,才能显现一心,是名为佛。佛教的理论分析起来是很细密的,修行方法也很多很深。但是,我们不能光去分别名相,执着在名相上,记取名言,那就离道更远,而且大家分别争辩也就更多。我们要知道“即相即性、即性即相,相就是性、性就是相”。只有领会了性相不二,才算真正得到了佛法的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