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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对心理现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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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心理与生理的关系

   佛法以有情为根本,世间以有情为中心,那么什么是有情呢?有情,如物质与精神的和合体,不论是高级的有情,或低级的有情,决没有纯物质或纯精神的。所以说:“没有有情而无心者,亦无有情而无色者。”如是色心和合而如生命之流的有情,则必然有种种活动的精神作用,而这活动的精神作用,即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从空而有,其根源就是普通的感觉器官。生理学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即佛经上所说的五净色根。所以,心理的活动,不能离开生理机构。因此,在学说上来讲,心理与生理学,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故此,心理学专家说:生命的生理机构,为心理现象的本源。原因是官能的机关有吸收外部的刺激,并将吸收来的刺激传达到大脑中枢神经去,从而引发认识的作用。感官有五,各感官有一种功能作用,能引发一种认识,即:视感官专备收容光波,引发眼识的认识,听感官专备收容声波,引发耳识的认识,鼻感官专备收容气体的香臭,引发鼻识的认识,味感官专备收容咸淡的味蕾,引发舌识的认识,触感官专备收容冷热温度,轻重度,饥渴欲等,引发身识的认识。所以生理机构中的感官,为心识所依的机关,三者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在佛学的立场上说:“由根发识,由识而发生了作用。”在心理学上说:“是有机感觉产生活动,是有机体认识世界的活动,是使有机能用知识应付环境的活动。”

   依佛法说:凡是心理的活动作用,不论是外向、内向,都必有其所依,如前五识,是依五根而有,第六意识自然不能没有它的所依而发生作用。此所依是什么呢?即是意根,意根与五根,在本质上不同,五根是色法,如四大种之所构造成的,是属生理机构,意根是心法,为神经中枢,是属于心理范围。意识固然要依止它,才能有活动的可能,而五识也要依止它方能发生认识,所以说意根,不仅是意识的别依,同时又为五识的总依,可说它是一切认识作用的母亲,在精神界中处于重要地位!

   《佛法概论》说; “意为五根所依,即是说物质的生理机构,必须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动,生理的五根也即时变坏,所以说五根与意根,是相依而共存的,实为有情自体的两面观,从触对物质世界看,没有五根即不能显示意根的存在,从引发精神作用看,没有意根,五根即没有取境生识的作用。”由此可知生理与心理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

   二、心识体用的分析

   色心和合的生命体中,有它的精神作用和物质作用,心者,在抽象方面说虽然是种种心作用的持有者或使用者,但在具体方面最低的限度,必有注意力,感觉、感情、意志的统一。

   (一)心的一多:

   我人心识的发生,不仅要有所依,同时要有所缘,从依根缘境的立场讲,佛说根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境有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境,因而依根缘境的心识,可分为六,眼是以见色发动内界的眼识,生起了别的作用,耳以闻声,发动内界的耳识,生起了别的作用,鼻是以嗅香发动内界的鼻识,生起了别的作用,舌是以尝味,发动内界的舌识,生起了别的作用,身是以觉触发动内界的身识,生起了别的作用,至于意根则是发动内界的意识,以了知一切法。这六识的心理作用是最粗显,最一般的精神活动,为世间一般常识所能了知。所以佛陀说法时,就常常说到它。

   以上说的是根据根了别尘的活动情况来观察的,但此心向外活动时,是取六种的相状,那就是眼、耳、鼻、舌、身、意的所谓六识,一切虽由第六意识而被统一,但亦通过五根的作用,始有各个特有的心理活动。然而前五识与第六识在本质上是不同呢?还是心的作用不同?譬喻说:心王者,唯独是心王,在种种方面,表现不同的形态,,以支配心理之国呢?还是王是一人,但亦有多少独立权利的副王,另外有五人呢?换句话说,心的中枢是全一呢?还是另外也有所谓局部中枢呢?在原始佛教中,这个问题,并不显然,到部派佛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了,关于这个问题,在《成实论》卷五,有详细论述,所以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

   先从一识论的方面说,所谓心虽有种种的作用,但总而言之,不管哪一种,都不外一心的不同方面。恰如一个人在室中有五个窗,适应必要从各窗露头辩用。这样看起来,似乎有很多人,而实不过是一个人的多用。以之比喻六识,即心住于眼根时为眼识,乃至住于身根时为身识,而在室中,如自处辩,就是第六识。这不是论师的创说,而是契经中所明显宣示的。如《杂藏》中有偈说;“五门窗中,猕猴发动,猕猴止住,勿谓如本。”一识论者,主张我人记忆过去经验,修集种种经验,乃至不独是无我的,就是构成一人格,一切心识也唯是一。总之,一识论者的主张根据,在所谓视觉作用,如果识有种种,我人的心理生活,终不能分裂,是其必然的理由。况且即从里面的活动方面看,我人如有反省的作用,自心也可认得自己的,到底不可说是唯一心的作用。为什么?因为眼不能自见,刀不自割。如果心是一的,就应不能自知,一心论者,虽用五人窗内的人喻,但以人专心为例,终归是不当的。为什么?心是从诸缘生的,住于眼中,就不能趣于耳中等。这是多识论的理由。要之一心论者,专置重于内界的统觉看心,此论,专置重于外界知觉作用之观察的结果。二者实不外于立脚点的不同。还有,佛法主张,无我为佛法行者所共认的,然而,既然无我,又怎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在心一论者看来,是由于一心的因缘。假定心有众多的话,那就不能构成有情的生命体。总之,多识论者的思想是从心理活动的复合性出发而立的学说,一心论者的思想是从心识流觉作用出发而立学说,由于彼此出发点以及看法不同,所以对心识来说也有差别,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争论很多,故不详说。

   作为此一思想有力根据的圣教有二:一,佛说十八界中,除了六识界,还有个意根界。当知这意根界,就是第七心。如果不是第七心,为什么于六识界外,更说意根界?二、佛说十二缘起时,不但说“识缘名色’,且还“名色缘识”。研究佛法者都知道,名色的“名”,总括五蕴中的受想行识四蕴,而识蕴包括六识。这样,识缘名色与色名缘识的“识”当然是属于识外的一识。而此一识,如果不是第七心,试问又是指什么?所以佛教思想,在长期的发展演变中,七识论乃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理论。不但佛教学者,会发掘微细的心识。就是近代的心理学家从各种心理活动的测验下,亦提示了潜意识或下意识之说。当知心理学上所说的潜意识就是佛法所说的第七心,不过他们对它的活动作用没有佛法说得详尽透彻罢了。建立七识不可动摇的理论是:认识六境须要六识,而六识的发生,必有为其所依的根本,这就是第七识。如说;“依意生识”,就是指心。再说,生命的存在必有心识的执持,没有执持的心识,生命就不能生存。而执持生命的,是第七识,如说“由此识于身随逐执持故”,就是如此。由此二点故,所以不得不在六识外,建立一个微细心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