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缘起哲学统观
时间:2008-01-27 21:01来源:中华佛教作者:佚名 点击:
缘起哲学思想是佛教理论的基石,若通达缘起法义,即见佛教真实本义。
以往讲缘起法者,多是将经论中的各种缘起名目罗列一起,一一地对名相进行诠解,这只是为了对缘起法的知识统观介绍,笔者亦曾撰此类文章。本文则依哲学方法对缘起法甚深义进行研究分析,从实质上对缘起法这一哲学思想要义作统观。
从佛法的立场讲,佛法是非宗教、非哲学的。因为佛教是一种觉者的言教,是一种实践与理论相统一的体系,并不是一种神道教。佛教是无神论,它否定神我与灵魂的存在;但它又不是唯物主义,它主张万法唯心。说非宗教,并不等于佛教中不存在宗教成分,只是佛教与其它宗教有很多不共处。佛教中包含着极为深刻的哲学思想,但是佛教又否定思辩可以认知本体真实。佛教的认识论与其它哲学认识论也是不共的。这种主张在近代为欧阳竟无居士所提倡。
佛学认为一切佛法都是由佛陀瑜伽禅悟所亲证的,是如实智。缘起法性就是由佛陀悟证的宇宙万物的本体。所谓缘起,就是说宇宙万物都是依因托缘而产生发起,无一法不是缘起有。因万物本体为缘起性,故佛法以无自性为究竟义。佛在《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说“诸缘起义略有十一,如是应知:谓无作者义是缘起义,有因生义是缘起义,离有情义是缘起义,依他起义是缘起义,无动作义是缘起义,性无常义是缘起义,刹那灭义是缘起义,因果相续无间断义是缘起义,种种因果品类别义是缘起义,因果更互相符顺义是缘起义,因果决定无杂乱义是缘起义。”小乘佛法依此要义,建立三法印以楷定佛法与世间法,三法印是:一诸行无常,二诸法无我,三涅盘寂静。无常与无我是法相义,涅盘寂静是法性义。大乘佛法从法相与法性本体为一的原则出发建立一法印,即实相印。实相印就是缘起性空义。缘起是法相义,性空是法性义。总之,大小乘佛法都是依缘起理而建立法幢。缘起性空就是佛教的法身。能如实亲证缘起法性,当下就是正觉佛陀。然而由于佛教为化导众生故,将悟境转而诉诸语言文字,这样就造成一些执取世间见的人,把佛法中的一些思想命题,理解成为思辩逻辑概念。其实佛典中,处处都讲离言离思,即终极本体是非言语非思量所能如实诠表的。如《法华经》云“唯佛与佛乃能究竟诸法实相”。这个实相本体是超有无,非一异,绝寻思,非卜度,是不可思议的如实悟证境界。实相本体虽然如此,但是也可以依言指示,令学人契入实相本体法界。这就是佛法的言教意趣之所在。
历史上许多教内外的论师,都误认为小乘与大乘在哲学观上有本质区别,其实这是一大误解。如果我们从三法印的内义与一实相印的内义来分析,则不难看出小乘佛法与大乘佛法是一致的,只是开遮不同而已。在有为法中,佛教是以无我义为出发点,观万法自性无我,按释迦的逻辑讲,万法正因自性无我,方有万法现象存在,如果万法当体有我自性,则一切法不成。如《中观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大智度论》云“一切法皆属因缘,属因缘故不自在,不自在故无我,我相不得故。”一切万法都是因缘所生,当体无自性,法体无自性因,都是依它起而有。我们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佛教的缘起哲学思想实质是讲,事事物物都相对而有、相关互生的,离开关系条件实无一法可得。一切佛法都是依据这个理念前提而演绎的。不过我们要知道,佛法的这个理念是直觉性命题,换言之,是现量实在性,不是抽象思维所构造出的普遍共相原理。为什么这样说呢?唯因佛智是二智成就,一是尽所有性智,二是如所有性智。所谓尽所有性智,就是穷尽了一切所有的法性,即对诸法自相真实无妄地证知;所谓如所有性智,就是以共相平等性观照诸法共相而觉知。如将二智比附哲学概念,略类于直觉与理性两种认知能力。因此可以看出,佛法在原则上是直觉与理性相统一的哲学观念。尽所有性智能知诸法缘起有相,如所有性智能知诸法性空无我相,缘起与性空不一不异。因而大乘佛法中观学派就本着缘起与性空不一不异之理而建立言教二谛实相论。
所谓二谛,一是俗谛,二是真谛。俗谛就是在有为法上讲因果不乱,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缘起缘生。真谛就是在无为法上讲法体当体无性,一切皆空无我。俗谛依真谛而建立,真谛依俗谛而存,真俗互依。性空属于无为法,缘起属于有为法,有为法与无为法是性相关系。无为是理,有为是事,印度佛教都是从事相上建立缘起法义。也就是说,印度佛教的缘起都是有为法缘起论。与之相反,中国佛教则从无为法上讲缘起。
从小乘学理到大乘中观法义都没有很好地自觉到佛法的法相真旨,也就是说,它们的言教似乎容易被误解为是在所上建立,然而佛法的本怀是在能对治上建立法相的。对这一点只有唯识学所建立的三自相哲学方法,才很好地表诠出来。所谓三自相,也称三自性,一遍计所执自相,二依它起自相,三圆成实自相。唯识学主张,万法唯心,心外无法,唯识无境。在中观学中,讲法相只是说“万法因缘生”,然而唯识学则更引申地讲“万法唯识生”。仅从因缘生万法上讲佛法,势必容易被认为在讲客观法相,与佛法唯心论相背。唯识学为了显明佛法瑜伽唯心论,特别建立了三自相方法论。那么法固然为因缘生,又何故识也生万法?识与因缘何关系?对此我们有必要作一下简别。识是无我的,识是功能,识体如《成唯识论》云:“阿赖耶识为断为常?非断非常,以恒转故。”阿赖耶识是根本识,它与前七识互为因果,展转相生,八识之体,自性无我,永恒变化。所谓无我就是否定神我、实体、本体或灵魂自因者,所谓功能就是种子性义,宇宙实为一大阿赖耶识,本识为种子识,能生一切法;功能就是约识之变现之力而讲。种子为因,现行为果,因果相续,是为识之实然。所谓因缘者,在唯识学中就是种子,能生自果的亲因为因缘。缘起法实约心识运动规律而立的,并不是心外之法。因为唯识学是观心之学,是主张唯识无境的。佛法的目的在于使凡夫转识成智,观心之学就是转识成智之学,并不是世间哲学认识论。“万法因缘生”之命题只是揭示了法的普遍原理,固然可为法之本体,但是在认知结构与行相上,尚未阐释详明,“万法唯识”这个命题才是讲法之所依与行相的。唯识学就是以阐释法之所依与行相为理论主题的。唯识学认为,世间学都是所,都是妄计之法,在三性上都是遍计所执自性。不论是感性认识、知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都没有离开遍计所执自性。从唯识学看辨证法哲学也同样没有超越遍计所执性。因为世间法都把法当成识外之法了,不了达唯识无境之理。缘起是唯识的缘起,不是客体心外之法的缘起。因果是识之种子与现行的因果,不是外在事物(法)的因果。所谓遍计所执自性,就是指一切为意识妄执为有的法,其体本无,由执为有,这实是所相之思法。唯识学为转识成智之学,就是要转遍计所执自性的外在境相之思,从所相上,回到能相上来。能相为识,所相为境,唯识无境就是否定所相实在性。所谓依它起自性,就是指能相之识是无我性的,非自因生,是相续之流,即俗谛之有相。所谓圆成实自性,就是指能相之识的圆满成就真实之性,即真谛之有相。圆成实性与依它起自性是一真一俗,不一不异,这是从相上讲。若从智上讲,依它起自性是尽所有智所行相,圆成实自性是如所有智所行相,依二智能显二无我之法性真如。二无我是人无我与法无我,人为主体性,法为客体性。不悟唯识之理,妄计人法有实自性,生二颠倒,流转轮回;明悟无境唯识就能证人法二空得菩提、涅盘二胜果。菩提是妙觉,涅盘是真实之理。唯识转依就是化分别之识为无分别之正智(妙觉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