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心性论哲学范畴网络(2)
时间:2008-01-27 21:04来源:首届世界佛教论坛作者:方立天 点击:
心与神,中国佛教学者一直主张神不灭论,尤其是东晋以来发生神灭神不灭之争以后,更为明确坚定。他们还认为精神与心不能分离,因此也经常是心神连用的,如若分开用,则心与神同义,神为心的别名。如说“妙神”、“妙识”、“神识”、“识神”,都是指微妙的心。又如《宗镜录》说的“识精”即识知精明,就是指众生的真心[注释:《宗镜录》卷3云:“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大正藏》第48卷,430页中)]。在中国佛教学者看来,不灭的“神”即神妙的心,是众生成佛的主体。
心与物。一般地说印度佛教根据缘起论认为,心与物即意识与物质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且心与物都是空无自性能的,表现了二元论与空论的倾向。大乘佛教唯识宗转而强调“唯识所变”,认为物质是意识的变现。所谓“唯识”有两重意义:一是不离,即万物都不离识而存在;二是所生,人们所见的种种万物都是由于主观妄念所产生的种种差别、种种境相,表现出唯心论的立场。此外,佛教虽然并不主张心或意识是唯一的存在,但是由于佛教的宗教实践的需要和方法论的特征,总是特别强调心的主体性、根源性和决定性的意义,而往往倾向于唯心论。
中国佛教主流学者一般都强调人心、真心是万有的本原,突出心的作用。如天台宗人有“心具三千”说[注释:详见本书第二十六章第三节第五部分。]。“三千”即泛指宇宙万物,认为于众生日常的刹那心中得以呈现宇宙万物,强调万物摄于自心,高扬心的主体性、包容性的功能。禅门也说心是“物我同根”的根,无限广大的万物都不能置于自心之外,从这层意义上看,可谓“心外无物”,或者说“心即世界”。中国佛教主流派所讲的心既具有万物本体的意义,又指个人自心的觉性、灵明、道德意识。并认为,万物不能离开这样的心而存在,而这样的心离开万物也不能存在,突出地强调“物我一如”、“物我无差”的心物一体性。
心与理。“理”,指万物的本质、本体、道理、真理。从思考心的本质出发,就会推演出心与理,即心与万物的本质是否同一的问题。中国唯识宗认为心与万物本质并不相同,心不完全等同于理。心与理是不一不异的关系,就是说二者既有区别又互相关联。天台、华严和禅诸宗认为,众生的心和宇宙万物都含有如实本性、本质,从而主张心与理是等同的,进而提倡众生应返本归源,以求得解脱。这也是天台、华严和禅三宗与唯识宗的主要分歧所在,是中国佛教心性学说中的重大争论问题。
心与佛。一般来说,印度佛教认为众生心的本质是清净的,具有成佛的可能,并有依心成佛的说法。但大乘唯识宗认为有一部分人(一阐提)断了善根,永不能成佛。中国佛教多数派别则认为众生都能成佛,热心宣扬《华严经》的“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注释:《大方广佛华严经》卷10,《大正藏》第9卷,465页下。]的观念。如天台、华严和禅诸宗就提倡这种思想,强调佛心与凡心为一,主张即身成佛。禅宗主张“即心即佛”,认为无论众生心,佛心,其心体无异,心即是佛,若不了解即心即佛的道理,不识自心是佛,就犹如骑驴而觅驴,难以成佛。宋代以来,中国佛教学者还以心去沟通儒、佛、道三教,强调心是能佛、能儒、能老的基础,是三家同道的根据。[注释:参见《长松茹退》,《紫柏老人集》卷9,31页。]
二、 “性”范畴的展开与关联
佛教言“性”,多系体的意思,提本来具有的无所谓变化的实体、本质。如“法性”为事物的实体、本质,“心性”为心的实体、本性。“性”通常与“相”(形相)相对,有时性与相也可以互用,如“诸法实相”,即诸法实性。所谓性通常有三种意义:一是不变不改的性质,也就是本来具有、不依因缘而起的自存本性;二是各类事物所具有的性,“性分”;三是指绝对的真理,真实无妄的理性。此外,佛典中所讲的性,有时是指德的意思。如善、恶和无记三性的性字就是德的意思,即指德性而言。性还指男女的爱欲。佛教认为这是妨碍修持的行为,所以出家信徒有“淫戒”之制,在家信徒有“不邪淫戒”的夫定。我们这里所讲的性,是佛教通常所指的“体”的意义。上面提到,在佛教哲学中,心与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里讲的性主要是指心的性,心的本性、本质。在中国佛教尤其是禅宗看来,众生的本性是生命真正的主体,是众生的真正自我。心性既离不开众生而存在,又被视为独立的绝对的实体;心性是人之为人的根据,又是人之成佛的真因。下面我们以众生的本性为中心来展开论述性范畴。
心性与法性。性,作为万物的自体本性,首先是指法性而言,如前所述,法性是指事物恒常不变的本质。心性是众生心的本性,实际上也可以说是法性的一种。心性虽以法性为基础,但又有所不同:法性是万物的本性、本原,心性是众生的本性、本体,也就是成佛的真因(佛性)。佛教着重论述的是心性,但也时常论及法性,有的佛教学者还以心性代法性。
凡性与佛性。佛教认为宇宙间存在着凡圣两大生类,他们的本性各有不同。凡,凡庸,指凡夫,佛教通常用来指六道轮回中尚未得佛法的有情众生。圣即圣者,指以佛为代表的得道者。凡性是指使众生之所以成为凡夫的本性。对于凡性的内涵规定,印度部派佛教内部说法不一,大乘瑜伽行派以烦恼、邪见而未证真理为凡性,认为只有永断烦恼、邪见才可成为圣者。佛性有两种意义,一是指佛陀的本性,二是指众生成佛的可能性、质地、原因、种子,在这层意义上,佛性被视同孕育如来(佛)的胎藏,所以也称“如来藏”。佛性、如来藏还被视为遍于宇宙的本体和万物的本原,又具有本体论和本原论的意义。中国佛教诸宗派曾就佛性的内涵与分类问题所进行的论辩,构成了心性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北本《涅盘经》卷7称,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凡夫以烦恼覆盖而不显,如若断除烦恼即显佛性。天台宗人还根据北本《涅盘经》卷28所说,谓一切众生无不具有三因佛性[注释:详见本书第十二章第二节。]:正因佛性——事物实相的理体;了因佛性——照了的智慧;缘因佛性——功德善根,内外的条件。与此相关,中国佛教主流派十分重视“凡圣一如”即“佛凡一体”的观念,认为凡圣的本性、生命的本质并无区别,仅由于意识活动的迷悟而有不同罢了。此外,中国唯识宗则主二佛性说[注释:详见本书第十四章第二节。],一是以众生所依的理体为理佛性;二是以众生第八识中的无漏种子为行佛性,此佛性有的众生具有,有的众生则无,不具者永不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