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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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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朝佛教政策
  明王朝建立之初,便推崇理学,强化理学专制思想统治。朱元璋说:“天下甫定,朕愿与诸儒讲明治道。”对佛教控制相当严格。
  明太祖朱元璋17岁于濠州(安徽凤阳)皇觉寺出家,25岁投入白莲教徒郭子兴部下,加入打着佛教旗号的农民起义行列。他也目睹了元代崇尚喇嘛教所生的诸多流弊,以致成为腐败亡国的因素之一,因此,他对佛教内幕及其与社会政治的关系深有所知。即位后,对佛教基本采取既利用又整顿,着重在控制的方针。
  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金陵天界寺设善世院,命慧昙(1304—1371)主持,管理全国佛教。其下又置统领、副统领、赞教、纪化等员,以实现对佛教教团全面有效地控制。洪武十五年(1382),分寺院为禅、讲、教三类,要求寺院僧众分别专业。禅,指掸宗;讲,指华严、天台、法相诸宗;教,取代以前的律寺,从事瑜伽显密法事仪式,举办为死者追善供养、为生者祈祷求福等活动。教寺的建立,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对佛教法事的强烈兴趣,也是佛教深入民间,正在变成民俗的一种表现。为了便于管理,各类僧侣的服色也有规定,不准混淆。同年,又诏令禁止寺田买卖,在经济上加强对寺院的管制。
   朱元璋对佛教强化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切断它与民众的组织联系,防止惑众滋事,以至成为造反起义的手段。洪武二十四年(1391),发布“申明佛教榜册”,谓:“今天下之僧,多与俗混淆,尤不如俗者甚多,是等其教而败其行,理当清其事而成其宗。令一出,禅者禅,讲者讲,瑜伽者瑜伽,各承宗派,集众为寺。有妻室愿还俗者听,愿弃离者听。”二十七年又发布新的“榜册”,进一步规定:不许僧人以化缘为由,强素捐助,奔走市村;不许僧人交结官府,也禁止俗人无故进入寺院。他要求僧侣依据条例,“或居山泽,或守常住,或游诸方,不干于居,不妄入市村,官民欲求僧以听经,岂不难哉!如此,则善者慕之,诣所在焚香礼请,岂不高明者也!”换言之,僧侣只能从事与佛教信仰有关的活动,其它俗务,特别是聚敛财富,干预政事,是绝对不允许的。他特别提倡沙门讲习《心经》、《金刚》与《楞伽》三经,力图引导佛教在思想上统太祖废除了喇嘛教在内地的特权,但并没有中止喇嘛教与内地的联系。他继续给喇嘛以优渥的礼遇,并以此作为皇权中央管辖西藏地方的重要渠道。洪武六年(1373),前元帝师哺迦巴藏卜入朝,赐以炽盛佛宝国师称号;次年八恩巴之后公哥监藏巴藏卜入朝,尊为帝师。又置西宁僧纲司,由喇嘛任都纲;在河州设番汉二僧纲司,由藏僧任僧官。
  朱棣以僧人道衍(1335—1418)为谋主,发动“靖难之变”。经四年战争,夺取帝位,是为明成祖。成祖即位后,论功以道衍为第一,乃复其姚姓。赐名广孝,使常居僧寺,冠带而朝,退仍缁衣。为此,成祖对于佛教有所偏护,永乐十八年(1420)。为《法华经》作序,颂扬佛教功绩;又亲撰《神僧传》,树立僧人形象。他对西藏喇嘛教尤为重视。即位之初(1403),即遣使迎哈立麻至京,给以大宝法王称号。又遣使入藏邀请宗喀巴,宗喀巴派弟子释迦智(1354—1435)来京,成祖给以大慈法王称号,任成祖、宣宗两代国师。永乐年间(1403—1424)受封的藏族喇嘛有五王、二法王、二西天佛子、九大灌顶国师、十八灌顶国师。
  当然,明成祖对内地的统治依然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他明确宣布,“朕用儒道治天下”,“朕所用治天下者,‘五经’耳”。“世人于佛老竭力崇奉而于奉先之礼简略者,盖溺于祸福之说而昧其本也。”这是不许的。
  明天朝的佛教政策,由前两代奠基,此后没有多少变化,但由于政治经济的多种因素,也时有摇摆。明初废除僧侣免丁钱,度牒免费发给;但对剃度,则严加限制,曾规定3年发牒一次,男子非40以上,女子非50以上,不准出家。出家者还必须经过考试,各州县寺院和僧尼数目也有限额。实行的结果,私度者依然存在,尤其是刺激了民间宗教社团的发展,以至威胁到明王室的安全。代宗景泰二年(1451)开始卖牒救灾,后世沿袭,直到明末。由此促使僧尼剧增,寺院竞建。据《大明会典》统计,成化十七年(1481)前,京城内外的官立寺院已多至639所,后来还续有增建。成化十二年度僧10万,二十二年又度僧20万,估计全国有僧50万。相对宋、元言,数目也不算太多。
  从总体上看,明代佛教仍然以禅宗和净土宗为最流行,思想理论上则甚少创新。
  明初禅宗有楚石梵琦,是元叟行端的弟子,被袾宏誉为“本朝第一流宗师”,也提倡净土修持,所著《净土诗》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劝君念佛早国心”、“尘尘刹刹虽清净,独有弥陀愿力深”。这也是宋、元禅僧的一般趋向。
  明中叶后,临济宗下著名禅僧有笑岩德宝,其弟子为幻有正传,正传门下有密云圆悟、天隐圆修、雪峤圆信,3人各传一方。圆悟弟子汉月法藏著《五宗原》,圆悟见后,予以批驳,曾引起一场绵延至清初的争论。曹洞宗也有几个重要禅师,如无明慧经以及其弟子无异元来和永觉元贤等。元来强调教禅一致,禅净合一,鼓励禅僧念佛,发愿往生净土。元贤更主张儒、释、道三教一致。认为教虽有“分”,理只有“一”,“理一而教不得不分,教分而理未尝不一”。他又说:“教既分三,强同之者妄也;理实唯一,强异之者迷也……盖理外无教,故教必归理”。因此,三教毕竟统一于“一理”,世界一切也都应归于“一理”。在把“理”作为最高本体方面,明代佛教与宋明理学完全一致起来。
  明代官僚士大夫受佛教影响依然很深,中后期参禅学佛也有所抬头。王阳明(1472—1528)继宋代陆九渊“心即理”的命题,提倡“心外无物”、“知行合一”,发展理学新领域,只有在佛教哲学大气氛的薰陶中才能形成。至于李蛰(1527—1602)对道学的激烈批判,公开打出佛学旗号,采用佛学的思想语言。他用《起信》等讲的“真心”解说他的“童心”,用般若的“真空”否定“伦物”的神圣,他也像南宗禅僧那样自在不羁。李贽开辟了居士佛教同宋明理学对立的一途,至清代而形成一大社会思潮。颇受李贽影响的袁宏道(1568—1610),中年参禅,文学创作上抒发“胜灵”,与晋宋之际谢灵运等以佛经求“灵性”相呼应;后入净土,撰《西方合论》十卷,提倡禅净合一、归宗净土。认为,“禅宗密修,不离净土,初心顿悟,未出童真。入此门者,方为坚固不退之门”。袁氏兄弟三人皆好佛,主张类似。其兄袁宗道(1560—1600)称颂《西方合论》,谓“念佛一门,于居士尤为吃紧,业力虽重,仰借佛力,免于沉沦”。明清居士多修净土念佛,即使一些大文豪也在所难免,其影响直至民国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