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的根本精神是不立文字,见性成佛,从佛性之不可言说,进一步认为一切思想、感情、意念、感觉等都是不可言说的,一旦说出,就成为相对的,无法完全表达其本意,而诗歌则一定要求用语言表达心灵活动。在这个意义上,二者似乎不在同一层面上,无法沟通。但实际上,诗禅相通不仅被创作实践所证实,而且也引起了批评家的浓厚兴趣。这说明,诗禅自有相通的内在机制,它大约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禅和诗都注重内心的契悟。禅宗本是高度主观化的哲学,境由心起,物由心生,是它的基本倾向,所以《古尊宿语录》卷三说:“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诗则在各艺术部类中,最为强调独任性灵,张扬个性。南宋诗人杨万里在其《江湖集序》中说:“予少作有诗千余篇,至绍兴壬午七月皆焚之。”他毅然烧诗的心理动机,就是追求“我手写我口”,而对模仿江西诗风产生自我否定。另外,在古典诗歌中,情与景是一对普遍存在的范畴,但批评家更重视情对景的统帅作用,正如王夫之《薑斋诗话》卷下所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王国维《人间词话》也说:“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又说:“山谷云:‘天下清景,不择贤愚而与之,然吾特疑端为我辈设。’诚哉是言!抑岂独清景而已,一切境界,无不为诗人设。世无诗人,即无此种境界。”也强调主观性。南宋诗僧绍嵩在《江浙纪行集句诗》的序中引永上人语说:“禅,心慧也;诗,心志也。慧之所之,禅之所形;志之所之,诗之所形。谈禅则禅,谈诗则诗。”确是比较了禅、诗关系后的有见之言。第二,禅和诗对语言都有近乎相同的特殊要求。当然,禅的最高境界是放弃一切语言,如果一个眼色或一种动作就能使学者开悟,那是再好不过的。但落实到具体的传法过程中,为了指点后学,传授心得,又不能离开语言。于是,禅师们在语言的选择上,往往使其多义飘忽,缺乏逻辑,打破规范,以启发对方不要“死于句下”。诗在语言的运用上虽然有不少其他特点,但在结构组合上往往不作承接或因果式,而是赋予极大的跳动幅度,以给读者创造一个充分想象的空间,却与此非常相似。这一点,从句法上看,在江西诗派的作品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从效果上看,则使作品更加具有了言外之意。第三、禅和诗在传道方式或创作手法上,都特别注重比喻和象征,这和语言的运用是互相联系的。说禅写诗都需要机智,而善于比喻和象征正是高度智慧的表现。《景德传灯录》卷六说:“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这实际上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禅宗的思维特点,所以我们就能经常看到这样的记载:“问:‘如何是天柱家风?’师(崇禅师)曰:‘时有白云来闲户,更无风月四山流。’”(《景德传灯录》卷四)“问:‘如何是夹山境?’师(夹山善会禅师)曰:‘猿抱子归青峰里,鸟衔花落碧岩前。’”(《五灯会元》卷五)这都增强了传法时的形象性和可感性。众所周知,苏轼是比喻的大师,他的“雪泥鸿爪”的比喻暗含禅理,已是公认的。黄庭坚晚年的诗,“以草木文章,发帝杼机;以花竹和气,验人安乐”(魏了翁《黄太史文集序》),也见出他在这方面的追求。至于说比喻和象征手法在诗歌创作中的一般运用,更是举不胜举。应该指出的是,不管是注重内心契悟,还是在语言、比喻、象征等方面的特色,就中国诗歌的发展来看,在佛教传入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但似乎可以说,自从诗人受到禅学的影响之后,运用得更加自觉了。
总的说来,禅和诗虽然有着相通的机制,但诗受禅的影响更大些。这最主要地表现在以禅入诗上,也就是说,禅给予诗的往往是既空灵又密致的思理。而这种思理的上乘又排除了枯涩的义理,更倾向于追求象外之象,“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这契合了传统诗学中的含蓄,但又赋予了新的内涵。王维、司空图诸人的作品,就能够很好地反映出这种境界。如同文学批评史所已经昭示的那样,以禅入诗的结果确实丰富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宝库,也给诗坛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佳作。另外,在诗歌批评上,禅学的渗透为诗学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如后来成为中国文学批评的重要概念、并与某些时代的创作风气产生了密切关系的一些术语:“妙悟”、“境界”、“饱参”、“活法”等,都来自于禅学。研究中国的文学批评,倘不懂禅学,即使不说无法进行,起码也是大有缺陷的。不过,有学者曾探索过,说诗受禅的影响更大些,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某种特定类型的诗歌创作,对禅的发展也可能有一定的启发。如王维的思想和创作深受佛教特别是禅宗的影响,已为学术界所公认;但有的学者谈到这一点时,往往把讲求直觉、暗示、象征的公案禅法,用来印证此前出现的王维诗艺。这就有理由使我们相信,王维的诗歌创作可能对禅宗有着反影响。因为,王维在南宗禅尚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应神会之请撰写了《能禅师碑》,帮助南宗争正统;在“平常心是道”的洪州禅兴起之前,已采取了自然任运、触处即真的悟道态度;在凝炼隽永、富于诗意的机锋、公案出现之前,已写出了众多饱含禅意、含蓄冲淡的山水写景诗。这些对于南宗禅势力的扩大,对禅悟方式、表达手段的变化,或许并不是没有关系的,尽管这一点还不能得到普遍证明,也不能过分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