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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宗教与艺术的关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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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五、从探究的对象看
  它们都注重对人的研究 文学艺术是以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因为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和本体,文学艺术要反映社会生活,必然把社会中的人,作为自己反映的对象。因而高尔基提出了“文学是人学”这样一个不朽的命题。由于“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因此,文学艺术对人的研究,又有别于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对人的研究,它要对人进行整体地把握,特别关注的是人的精神世界,注重表现人的自我意识。艺术家们用心血塑造的优秀的艺术形象,都是为了揭示人的内心世界,探求和展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正因为如此,丹麦文艺理论家勃兰兑斯把艺术创作,看成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 宗教的探究对象,说到底也是人,是对人灵魂和人生终极意义的探究。据说在古希腊的德尔裴神殿里,高高地悬挂着一条箴言:“认识你自己”。认识人自己,是宗教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目标。这种对人自身进行认识和探究的行径,从人类发展史上看,是人类进步的表现。人与动物的显著区别之一,就是人有自我意识,能够探究人与自然的关系,探究人与周围世界的关系,探究人自身的生命意义。为此,恩格斯曾深刻指出:宗教的价值在于寻求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人类认识到个体生命的有限,企望超越有限的肉体生命,探求灵魂的永生不灭,追求人生的终极意义。这是人类自从有了自我意识以来,所致力探索的一个基本问题。宗教的产生,即是人类的这种探索、追求的反映。 宗教虽然以神灵和通往虚无缥缈的天国为出发点,探讨神和人的关系,但实际上却落脚于人间社会,探究的仍是现实中人的行为。因为毕竟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神灵不过是人的代言人,是理想化了的现实中人的形象。宗教表现得最有说服力的地方,则是在上帝那里实现人性的地方。在各种宗教里,几乎都有善待父母、要行善、互相帮助、不杀生、不偷窃、不邪淫、不妄语、言行一致、秉公作证、不贪婪他人财物等戒律,这些戒律,与社会道德是相一致的,是对现实人性的思考。也就是说,宗教的道德观,是主张人性和人道主义的。但宗教的戒律,在于为“进天堂”而实行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宗教的动机与现实生活的人性动机,还不能完全等同。在阶级社会里,靠宗教的道德观,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因为在阶级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的关系。但从宗教的出发点来看,宗教是在寻求对人类自身本质的认识,在这一点上,与文学艺术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正因为如此,文学艺术里的人物,常带有宗教观念,而宗教中的神灵,又常具有人性的特点,使宗教与艺术纽合难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其六、从审美角度看
  它们都具有审美价值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不言而喻的,艺术的本质在于审美,没有美,就没有艺术。 宗教的审美价值,主要指宗教借用艺术,并与艺术结为一体的宗教艺术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宗教艺术,一般来说是宗教思想的艺术表现,是宗教教义的外化形式。但在宗教艺术中,宗教性与艺术性,并非时时和谐地统一在一起,而常常处于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之中。“如果艺术为宗教服务,那么宗教就庇护它;如果艺术号召尘世间的欢乐,那么宗教对此不能容忍,它把这种艺术宣布为罪恶,特别是当艺术同宗教开始争执的时候,当艺术开始嘲笑宗教的神职人员——神甫,揭露他们的虚伪、贪婪的时候”(卢那察尔斯基《为什么不能相信上帝?》)。
  宗教艺术的这种双重职能,使宗教艺术的审美价值具有不稳定性。当宗教职能占主导地位时,艺术便失去自己独立的内容,成为表达宗教观念的手段,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表情呆滞,缺少个性特征,这类宗教艺术,是宣扬宗教思想的概念化、图解式的作品,谈不上审美价值。只有当艺术职能起主导作用,宗教职能降为次要地位时,宗教艺术的审美价值才得以体现。如达·芬奇、拉斐尔和米开朗琪罗的宗教艺术作品,他们将世俗精神注入宗教艺术中,在宗教艺术里歌颂人性的崇高和伟大,表达了艺术家崇高的人道主义思想,以及对现实生活真实性理解和对人生价值的肯定,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从艺术本身看,因宗教艺术以形象来表达自身,这就决定了宗教艺术形象具有朦胧性和多义性,而这种朦胧性和多义性,使宗教艺术形象往往高于抽象教义,超出宗教的思想原型,成为不信宗教人们的审美对象。人们能够从庄严肃穆的本尊大佛身上,看到胸怀宽广、博大精深的智者形象;能够从慈祥的观音菩萨身上,看到贤惠婉丽的女性形象。此外,艺术的美学原则,也使得宗教艺术在表现现实、讴歌人生、肯定人的价值方面,与现实主义艺术具有共通之处,从而给人们带来持久的艺术魅力和美的享受。 在谈宗教艺术时,应提及的是,不能把宗教艺术和以宗教为题材的艺术混为一谈。
  一般说来,宗教艺术,是指在思想内容上为宗教服务的艺术品。而以宗教为题材的艺术,并不一定为宗教服务,有的甚至具有反宗教的内容。但丁的《神曲》、弥尔顿的《失乐园》、《复乐园》、拉辛的《以斯帖记》、《亚他雅记》等作品,虽取材于《圣经》,却是借用宗教题材,反映艺术家对现实的思考和情感。马克思说“伦勃朗曾把圣母马利亚的像画成尼德兰的农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也是说伦勃朗借用了宗教故事,反映现实生活矛盾,表达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象这类借用宗教题材的作品,不属宗教艺术之列。“文艺复兴三杰”的作品,大都为宗教艺术,是因为作品本身表现了基督教内容,并且这些艺术家,当时几乎都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他们反对教会的腐朽、黑暗,目的在于反对封建主义的统治,并不主张废除宗教或取消教会,而是希望教会能进行“自我纯洁”,成为理想的教会。
  所以,人文主义艺术家们在作品中,十分强调基督的“人性”思想。由于“文艺复兴三杰”是在不脱离宗教意识的范围里,对“真、善、美”理想的追求,他们的作品才会被教会所接受。 宗教和艺术不仅在历史上攀结在一起,在现今社会里也常形影不离。特别当宗教趋于萧条时,就越向艺术攀附,借用艺术的力量来维持着自己的地位。这种情况在当今西方基督教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当代西方社会的基督教教堂,多建成现代派样式,从外表看,同传统教堂建筑截然两样,有的象大歌剧院,有的象俱乐部,人们可以在那里听音乐、喝咖啡,谈天说地。这些现代派建筑的教堂,实际上成了人们娱乐的场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人们吸引到教堂里来。在我国现实生活中,也常可以看到宗教借助艺术的力量,发挥它的教组织,常采用民间曲调或民间说唱等形式,编写圣歌、圣诗,宣传教理、教义。这些曲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易学易唱,歌词也通俗易懂,颇能起到宣传作用。因现代人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这就迫使宗教趋向世俗化。如果宗教仍留在中世纪那种僵死、呆板的水平上,将会失去更多的信徒,不利于宗教的发展。文学艺术,则在宗教世俗化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中介作用。正是由于宗教与艺术之间存在着许多相通之处,才使宗教和艺术,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结伴同行,相互影响和渗透,并在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中,不断发展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