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意与自意之间
时间:2008-07-19 20:23来源:哲学研究,1998年第2期作者:佚名 点击:
引言
欧阳渐(1871—1943年),字竟无,江西宜黄人。1911年,欧阳继承杨文会(1837—1911年)主持金陵刻经处的佛经校刻事宜,1922年创立支那内学院,是当时佛教界、学术界景仰的一代佛学宗师。梁漱溟曾评论道:“大家若求真佛教、真唯识,不必以我的话为准据,最好去问南京的欧阳竟无先生。我只承认欧阳先生的佛教是佛教,欧阳先生的佛学是佛学。”(《梁漱溟全集》第1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第544页)梁氏此评最早揭示南欧学的特质,南欧学以探求“真佛教、 真唯识”为旨归,是清季民初源始化唯识复兴思潮中的重要体系之一。
此一源始化取向,有三个鲜明的学术标志:即在文本理解方式上尽量学术化,在教理取舍上尽量唯识化,在价值判断上尽量根源化。此三个标志归结为一点:佛学研究及诠释,究竟应以文本佛意作为中心,还是以诠释者的自意作为中心?教理的是非考量,究竟以佛意作为准据,还是以判断者的主观意图作为准据?
上引梁漱溟的评论写于1921年,其时欧阳二十年瑜伽学系的研究正告大成。他日后的佛学研究,尚要经过般若学阶段、涅槃学阶段的复杂历程,他日后的佛学思想,尚要经过从瑜伽中心到突破瑜伽中心,从扬佛抑孔到孔、佛并张等诸种转折。梁氏的评论适合于五十岁以前的欧阳,是否适合于五十岁之后的欧阳?
如果在佛意与自意的对立二极中领会南欧学(在北韩学的意义上称南欧学,至于北韩系,将另文展开),我们当不会曲解欧阳佛理诠释中归宗佛意的基本精神;同时也当不会忽略南欧学中的自意化倾向。在原则上皈依佛意的前提下,欧阳对其自意常不加约束;虽对自意常不约束,但根底处往往又以佛意为归着。南欧学体系中时时发现佛意与自意的紧张及矛盾。
一、无漏为基与研学革命
欧阳20年代研究瑜伽学时,对于佛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具有深刻的观察或自觉。20年代的一系列文章、讲演,表达了他对此问题的理解。
佛教的文本,究其根源,乃是佛教圣人内证境界的记录或表达。按传统说法,三藏典籍都是从法界如如等流而来。欧阳在佛教、佛学、佛法三个名词之间有所简别,他经常使用佛法一词,用意即提示佛教文本及其相关理念的内证性质。欧阳说:“此法是指瑜伽所得的,瑜伽者相应义,以其于事于理如如相应,不增不减恰到好处,故称为法,此法为正觉者之所证,此法为求觉者之所依,所以称为佛法。”(《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载《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3卷4册,第289 页)佛的内证境界及表达此境界的佛教文本,只同瑜伽者的圣智相应,而一般研究者受分别心识的支配,缺乏无漏圣智,他如何能认识佛学文本的真意?换言之,佛法研究如何才是可能的?欧阳在1922年提出此一方法论难题:“佛法研究者,因寂静圆明之境非世间众生所知,必无漏人皆见得到,此境即不可以世智相求,于是研究上有两困难:一、苦无出世现量,二、苦世智不足以范围。”(《今日之佛法研究》,载《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3卷4册,第328页)佛法研究的困难在于:其一, 从事研究者缺乏类似于菩萨的现量知识;其二,凡夫知见或世俗概念式的知识,无法认识圣智所相应的真实——“寂静圆明之境”。
瑜伽系统提出知识三量:现量、比量及圣言量,三量即三种认知方式,或三种知识标准。《杂集论》:“现量者,谓自正明了,无迷乱义;比量者,谓现余信解,此云何?谓除现量所得,余不现事,决定俱转。圣教量者,谓不违二量之教,此云何?谓所有教,现量、比量皆不相违,决无移转,定可信受,故名圣教量。”(《杂集论》卷十六,金陵刻经处本,第10页)现量指无漏正智现前证知;比量指以现量事实为根据如理推断;圣教量即圣言量,指不违背现、比二理的无漏圣言。欧阳所谓出世现量,意在强调佛教量不同于世俗生命的感性或感觉,后者未经净化,仍属杂染有漏;欧阳所谓世智,指世俗理性知识或概念知识,此种知识非依据出世现量,所以同佛教比量亦有本质的区别。总之,据佛说三量来考量佛教的文本佛意,乃是世俗研究者所无法契入的。
为了解决上述困难,欧阳提出佛学诠释的两条规则,第一条规则是:“正面无路,乃不得不假借。假圣言量为比量,此虽非现量,而是现量等流,可以因藉,此为假借他人。”(《今日之佛法研究》,载《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3卷第4册,第328 页)此一诠释规则的核心是,要以佛菩萨的无漏圣言而非一般研究者的主观意见,作为佛理诠释及思维判断的根据,因此,欧阳强调,一切佛法研究,“皆是结论后之研究,而非研究而后之结论。”(同上)佛教文本中的基本理念对于佛理诠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其次,佛学研究同世俗自然科学式的研究也不同。自然科学研究的过程及结果同研究者的个人生命不发生关系,或没有必然的关系,佛学研究则同研究者的生命息息相关。佛学研究者应该一方面依据圣言的知识参照,一方面积极朝自己的生命上下功夫,如理如量地发挥思维能力。由如理思维而引生现量知识,是欧阳提出的第二条诠释规则。
从一般文本诠释的角度看,还研究主体的主观意向同被诠解的文本文意,始终纠缠在一起,绝对脱离意向的单纯客观化阐释,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研究者为了充分而正确地理解文义,则理当对其主观意向尽量加以克制或净化,纯粹主观化的阐释,并无真正的学理价值。欧阳佛法研究的两条规则,同一般文本诠释一样,注定无法解开佛意与自意的矛盾。但是,无论是圣言为量的知识标准,还是研究者的如理思维,都主于对真实佛意的客观诠解,此点当无疑问。
30年代以后,欧阳佛学研究的旨趣发生了显著的改变。研究旨趣的上述变迁,带来诠释方法的相应转变,欧阳下面这段话最能表现此一转变:“毗庐遮那顶上行,六经皆我注脚,求人之所以为人斯已耳,何佛之学,何孔之学?”(《孔学杂著•孔佛概论之概论》)此一“六经注我”的坦承,同20年代力探佛说真意,构成明显的对照。
1943年2月,欧阳致函蒙文通, 在堪称其最后学术遗言的此篇信函中,欧阳指出“研学必革命”的主张。他说:“研学必革命……毗庐顶上行,直探第一义,依文缀字,三世佛冤矣!……补清末所缺,事也,非志也,比肩郑马,上溢董刘,事也,非志也,极追游、夏,犹事也,非志也。删修大事,有德必有言,若使颜氏子在,安知不能赞一词哉!”(《孔学杂著•复蒙文通书》)“研究必革命”包括三层涵意:从研究主体的学术态度说,研究者应对佛学等毅然担当;从研究方法说,研究者不应死煞句下;从研究目标说,不当述而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