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宗的现象即本质说——“诸法即实相”论述评(2)
时间:2008-07-19 20:49来源:浙江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作者:方立天 点击:
此外,天台宗人在以中道为实相的同时,又把佛与中道等同起来,智顗说:“佛性即中道。”(注:《法华玄义》卷6下,《大正藏》第33卷,第761页中。)这佛性是心,具有功用,也具足诸法中道佛性或佛性中道是一复合概念,它既是真理又具有能动作用,是为实相。智顗说:“二乘但空空,无智顗慧;菩萨得不但空,即中道慧,此慧寂而常照。二乘但得其寂,不得寂照,故非实相;菩萨得寂,又得寂照,即是实相。”(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1页上。)“二乘”,声闻和缘觉。“但空”,偏于空寂的空。这是说小乘偏于空寂,趋于虚无,是无智顗慧;大乘主空是不但空,即能发挥功用,不离现实世间,寂照统一,是中道智顗慧,也是实相。
印度大乘佛教认为,实相是超越相对相之上的,也是超越思维与语言之上的。如《中论》说:“诸法实相者,必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注:《大正藏》第30卷第24页上。)所谓诸法实相,是止灭思维和语言的,实相像涅槃一样,无生无灭,是寂灭的。又说:“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注:《大正藏》第30卷第24页上。)实相不与其他东西发生条件性的联系,是寂灭无语言分别,也无分化差别的。基于这种看法,佛教通常以否定的方式来表示实相,如以“空”(注:天台宗、三论宗总结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两种对立的空观法,称小乘佛教是析色入空观,又称析空观;称大乘佛是体色入空观,又称体空观。如吉藏说:“小乘拆(析)法明空,大乘本性空寂。”(《三论玄义》,《大正藏》第45卷,第4页上)又说:“小乘观行,先有法体,折(析)法入空,故但见于空,不见不空。今大乘观相待者,不立法体,诸法本来不生,今即无灭。初念为无碍道,后念为解脱道。是故经言,不但见空,亦见佛性不空。”(《大乘玄论》卷1,《大正藏》第45卷,第18页下)这是说,小乘佛教是就事物而分析其构成要素,认为这些要素都不是该物自身,该物并不真实存在,只是假名而已,所以是空。此为析离诸法而证空,称析空观。大乘佛教是就事物直观其当体性空,直观其空相即实相,此为体空,也称体法。众生若能当下直接地把握一切法的性空,而由此证寂灭,就不必分析、剥离一切法而另行修道,也不必有出世与入世的严格分立了。)、“不生不灭”、“寂灭”、“无相”等来表示。同时,不同经典对实相也各有不同的名称,如真如、真谛、佛性、涅槃、法界、如来藏、自性清净心、般若、法性、无住、实际等等。至于智顗,他在《法华玄义》卷八曾从不同角度详细论及了实相的异名。他说,从不可破坏的真实言,其相无相不相,不相无相,称为“实相”;从诸佛得法言,称为“妙有”;因诸佛能见妙有,又称“真善妙色”;就实相远离有无等两边而言,称为“毕竟空”;就实相是空理湛然,非一非异言,称为“如如”;就实相寂灭言,称为“涅槃”;就其作为觉悟之本且不改易而言,称为“虚空佛性”;就其多所含受言,称为“如来藏”;就其寂照灵知的功用言,称为“中实理心”;就其不依于有也不附于无言,称为“中道”;实相最上无过失,就此而言称为“第一义谛”(注:详见《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下。)。从以上智顗所解说与确*的实相的异名来看,实相的涵义既包含了丰富的哲学内容,又与宗教实践密切相连,是直接为佛教修持作理论论证的。
二、诸法即实相
分析了实相范畴的涵义后,我们再来论述天台宗的“诸法即实相”这一重要的命题。
诸法即实相是什么意思呢?从天台宗的论述来看,似有以下三个要点:
一是“诸法即实相”的“即”是不离、不违的意思。所谓诸法即实相是说诸法与实相相即不离,不相违背;也就是说,一切事物、世界现象与其本质、本体、本原是内在统一的,现象与本体并非相隔、对立,两者圆融无碍。展开来说,诸法即如如(真如),佛法即妙有,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如此等等,都是诸法即实相的具体表述。智顗说:“圆顿者,初缘实相,造境即中,无不真实。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注:《摩诃止观》卷1上,《大正藏》第46卷,第1页下。)“一色一香”即一草一花。意思是如花草一类平凡事物也洋溢着中道真理,中道实相之理是普遍存在的。这也就是说,世俗世界与中道真理是圆融无碍的:“阴人皆知,无苦可舍;无明劳尘,即是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槃,无灭可证。无苦无集,故无世间;无道无灭,故无出世间。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注:《摩诃止观》卷1上,《大正藏》第46卷,第1页下。)苦、集、灭、道皆无,世间与出世间也无,一切都同于实相,诸法即是实相,不需舍离凡俗另求神圣。
二是诸法是心造的幻象,心作的名字。从诸法为心所造这层意义上说,所谓诸法即实相也就是心即实相。智顗说:“心如幻焰,但有名字,名之为心。适言其有,不见色质;适言其无,复起虑想。不可以有无思度故,故名心为妙。……心本无名,亦无无名。心名不生,亦复不灭。心即实相。”(注:《法华玄义》卷1上,《大正藏》第38卷,第685页下。)“心”不有不无,不生不灭,非常微妙。“若观此一念无明之心非空非假,一切诸法亦非空假,而能知心空假,即照一切法空假,是则一心三观,圆照三谛之理。”(注:《维摩经玄疏》卷2,《大正藏》第38卷,第529页上。)若能观照心的非空非假,也就能观照到诸法的非空非假,能知心的空假,也就能圆照到空、假、中三谛之理,体悟实相。
三是不可思议的境界。如上所述,《法华经》卷一《方便品》强调唯有佛能证悟诸法实相,穷究其底蕴。佛自证究尽诸法实相,是超越名言的,是直接从诸法悟入实相,诸法与实相相即不离,这可说是极高的哲学境界、精神境界,不是一般众生所能体证的。天台宗所讲的诸法即实相是就一切事物、现象与其本性、真理不相分离,就主体心与诸法本性、真理不相离而言的,这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境界。
在天台宗的著述中,有若干分别表示诸法与实相的范畴,天台宗人往往通过阐发诸法与实相的对应范畴的关系,从多种角度表述诸法即实相的思想,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诸法即实相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这主要有:
用以显体。智顗解释体用范畴说:“体即实相,无有分别;用即立一切法,差降不同。如大地一生种种芽,非地无以生,非生无以显。寻流得源,推用识体,用有显体之功故。”(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8页上。)这是以体为实相,用为诸法。体是内在根源、本性,用是外在形态、现象。认为无体即无用,无用则无以显体,用有显体之功。也就是说,诸法与实相是体用关系,相即不离。诸法用以显体,诸法即实相,诸法是实相体的功用,外在的表现形态。智顗又说:“诸法既是实相之异名,而实相当体;又实相亦是诸法之异名,而诸法当体。”(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中。)诸法与实相互为异名,由此实相当体即是诸法,诸法当体即是实相。“随以一法当体,随用立称”(注:《法华玄义》卷8下,《大正藏》第33卷,第783页中。),“一法”,即实相。诸法是随实相当体,随功用不同而立异称。可见,用从体生,诸法即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