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宗的现象即本质说——“诸法即实相”论述评(3)
时间:2008-07-19 20:49来源:浙江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作者:方立天 点击:
事以显理。智顗重视以理与事论实相与诸法,“诸法实相即是理,所谓诸法如是相者即是事。”(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8页中。)他还从生起的角度论事理的关系:“生起者,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无住者,理也。一切法者,事也。……若非理无以立事,非事不能显理,事有显理之功,是故殷勤称叹方便。”(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下。)“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是《维摩经》的重要观点(注:《维摩经》卷中,《大正藏》第14卷,第547页下。)。“无住”是指无执着的心灵状态,以无住为本而确立一切法,为“无住本”。智顗认为,“无住”也就是理,一切法就是事。由理生起事,然理不能超然于事外而独立存在,它是通过事来显示自身的存在,事有显示理的功用。智顗又说:“悟者障除体显,法界行明,事理融通,更无二趣。……入者事理既融,自在无碍,自在流注任运,从阿到茶入萨婆若海。”(注:《法华文句》4上,《大正藏》第34卷,第51页中。)佛教般若学以四十二个梵文字表示般若空观,称“四十二字门。”“阿”与“茶”(也作“荼”)分别为四十二字门中最先与最后的梵文字。天台宗人用四十二字配菩萨乘的四十二位,以阿字表示初住,茶字表示妙觉。“萨婆若”,为一切智顗。智顗慧的广海,称“萨婆若海”。智顗认为,真正证悟实相,那就自在任运,从最初阿字门到最末的茶字门,都入于智顗慧的大海。也就是说,在智顗看来,真正觉悟者事理是圆融的,事理圆融就是诸法与实相相即,事以显理,就是诸法即实相。
权即是实。智顗者大师还以理为实,以事为权,“理是真如,真如本净,有佛无佛,常不变易故,名理为实。事是心意识等起净不净业,改动不定故,名事为权。”(注:《法华文句》卷3上,《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下。)又说:“权是权谋,暂用还废;实是实录,究竟旨归。”(注:《摩诃止观》卷3下,《大正藏》第46卷,第34页上。)“权”,是一时随机所说的教法,“实”,是永恒不变的最后的教法。权法是非究竟的,实法是最后目标。智顗通过由事理过渡到权实,进而从教法的角度确立权实不二门,以阐明诸法即实相的思想。他说:“一切悉有权有实。……一一法中皆有权实,不得一向权一向实也。”(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37页中。)又说:“若双照者,权即是实,实即是权;虽二而不二,亦名究竟等也。”(注:《法华文句》卷3下,《大正藏》第34卷,第43页下。)这都是说,一一法中都有权实,权实是相即的,人们若能于权教中,当下观照实教的平等一如之理,即入权实不二之门。智顗还以众生法为例来说明权实相即之理:
今明权实者,以十如是约十法界,谓六道四圣也。皆称法界者,其意有三:十数皆依法界,法界外更无复法,能所合称,故言十法界也。二,此十种法,分齐不同,因果隔别,凡圣有异,故加之以界也。三,此十皆即法界,摄一切法。一切法趣地狱,是趣不过当体即理,更无所依,故名法界,乃佛法界亦复如是。若十数依法界者,能依从所依,即入空界也;十界界隔者,即假界也;十数皆法界者,即中界也,故令易解,如此分别。得意为言,空即假中。无一二三,如前云云。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则有百法界千如是。束为五差:一恶、二善、三二乘、四菩萨、五佛。判为二法:前四是权法,后一是实法。细论各具权实,且依两义。然此权实不可思议,乃是三世诸佛二智顗之境。以此为境,何法不收?此境发智顗,何智顗不发?故文云诸法,诸法者是所照境广也。……当知众生之法不可思议,虽实而权,虽权而实,实权相即,不相妨碍。不可以牛眼观视众生,不可以凡夫心评量众生。智顗如如来,乃能评量。何以故?众生法妙故。(注:《法华玄义》卷2上,《大正藏》第33卷,第693页下~694页上。)
“十如是”指表示一切事物的普遍性相的十种范畴,具体指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等。“十法界”即六道四圣。智顗认为,以十如是约十法界,则十法界的任何一类众生都具有自身的性、相、体等,或者说,十如是的任何一种性相都蕴涵在十法界中。十法界的各界虽不相同,但每一法界“当体即理”。对于十法界的认识,虽有空、假、中的区别,然空、假、中之别是权,即空即假即中的中道实相是实。一切法可以归结为由善、恶直至佛五等,判为权实二法,但实际上众生法各具权实,而且“实权相即,不相妨碍”,不可思议,这是诸佛的智顗慧境界。
俗即中道。天台宗人还从真理论角度论证诸法即实相说。智顗有七种二谛、二十一种二谛和五种三谛说(注:详见《法华玄义》卷2下,《大正藏》第33卷,第702页下~705页中。),他肯定圆教二谛说,尤其是圆教三谛说。圆教二谛指真谛和俗谛,圆教三谛指俗谛、真谛和中道谛,又指假谛、空谛和中谛。《法华玄义》卷二下云:“圆教二谛者,直说不思议二谛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如意珠,珠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而二,分真俗耳。”(注:《大正藏》第33卷,第703页中。)这是以珠为比喻,说明俗二谛相即,是不可思议境。《摩诃止观》卷五上就圆教三谛说:“若法性无明合,有一切法阴界入等,即是俗谛;一切界入是一法界,即是真谛;非一非一切,即是中道第一义谛。”(注:《大正藏》第46卷,第55页中。)这是就因缘所生法立俗谛,就一切法即一法(空),立真谛,就非一非一切,不偏俗也不偏真,立中谛。“圆三谛者,非但中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谛圆融,一三三一。”(注:《法华玄义》卷2下,《大正藏》第33卷,第705页上。)这是说,三谛彼此圆融,三谛实是一谛,虽一谛也不妨开为三谛,说三而一,言一而三,不相妨碍。具足佛法即具足诸法,中道具足诸法,真俗二谛也各具足诸法。从同是具足诸法这一层意义上说,俗谛即中道谛,换句话说是诸法即实相。
无量即一。天台宗人还从修持方法的角度,以数量概念的无量(多、一切)与一的关系,来说明诸法即实相。智顗就派生与归原的关系说:“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者,所谓无相,无相不相,名为实相。从此实相生无量法。”(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又说:“从一义处出无量法,得为无量法入一义处。”(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无量义”、“无量法”均指众多的修持方法、果位。无量法是从一法(实相)而生,无量法也归为一法。这就是“从一派诸,收诸归一”(注:《法华文句》卷2下,《大正藏》第34卷,第27页下。)。“无量法”是差别,“一”是无差别。智顗就差别与无差别的关系说:“一相一味,解脱离灭,若是二乘法体,犹是差别言宣,今作大乘究竟涅槃,终归于空,即通无差别。”(注:《法华文句》卷7上,《大正藏》第34卷,第95页上。)又说:“一相一味,解脱离灭等,为缘分别,即是一中无量,究竟涅槃,终归于空,即间无量中一。”(注:《法华文句》卷7上,《大正藏》第34卷,第95页上。)差别与无差别,不可分割,互相渗透,彼此蕴涵。由此智顗进一步强调“无量”与“一”的相即关系。他以“四念处”为例,谓“所言四者,不可思议数,一即无量,无量即一。”(注:《四念处》卷4,《大正藏》第46卷,第577页下。)“四念处”是佛教的四种修持方法:“身念处”,念生命躯体的不净;“受念处”,念各种感受是苦;“心念处”,念心是无常;“法念处”,念法无我。智顗认为,这四种修持方法是不可思议数。因为一念处与其他三念处无二无别,又一念具一切法,一切法趣四念处,这样无量与一相即,无量即一。无量即一,就是诸法即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