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节译)
作为此书基础的是一部中世纪的佛教手册──《阿毗达摩概要》(Abhidhammatthasangaha)。据说该部著作是由阿耨楼陀尊者所著;他是一位佛教博学者,但人们对他的事迹所知的则非常少,甚至连他在那一国出生、住在那一国也还是人们的疑问。虽然对作者的事迹所知不多,他所著的那一小本概要却已成为上座部佛教最重要及最具影响力的课本之一。在厚约只有五十页的九章里,作者提供了佛教里最为深奥的《阿毗达摩论》的基本概要。他是如此善于摄收论藏的根本要义,把它整理为一个易于理解的方式,使其著作成为所有南亚与东南亚上座部佛教国家修学阿毗达摩的标准入门书。在这些国家里,尤其是修学阿毗达摩的风气最盛的缅甸,《阿毗达摩概要》早已被视为一支打开佛法智慧大宝藏无可或缺的钥匙。
阿毗达摩
阿毗达摩教法的主体即是阿毗达摩藏(Abhidhamma Pitaka,亦作论藏);这是上座部佛教所承认的巴利三藏圣典的其中一藏,是佛教的权威性圣典。此藏是于佛陀入灭之后的早期,在印度举办的三次佛教圣典结集时所编。第一次圣典结集是在佛陀入般涅盘三个月之后,由以大迦叶尊者为首的五百比丘长老在王舍城(Rajagaha)举行;第二次结集是在佛陀入灭一百年后,在毘舍离(Vesali)举行;第三次结集是在佛陀入灭两百多年后,在巴达离布达(Pataliputta)举行。在这三次圣典结集所编的圣典是采用巴利文(Pali)来保存与传承;巴利文是古印度的「中国」(现今的印度东北部)所用的一种语文。这些圣典被称为三藏(Tipitaka):第一藏是律藏,包含了比丘与比丘尼的戒条,以及僧团运作的条规;第二藏是经藏,收集了佛陀在漫长的四十五年弘化期里,在不同时候所给予的开示;第三藏则是阿毗达摩藏或论藏,包含了佛陀上等或特别的教法。
论藏或《阿毗达摩论》里有七部论:《法聚论》(Dhammasangani)、《分别论》(Vibhavga)、《界论》(Dhatukatha)、《人施设论》(Puggalapabbatti)、《事论》(Kathavatthu)、《双论》(Yamaka)及《发趣论》(Patthana)。有别于诸经,这些论并不是记录生活上的演说或讨论,而是极其精确及有系统地把佛法要义分门别类与诠释。在上座部传承里,论藏受到最高的崇敬,被视为是佛教圣典当中的至上宝。举例而言,公元十世纪锡兰的国王迦叶五世(Kassapa V)把整部论藏铭刻于金碟,而且更以宝石嵌在第一部论上。另一位十一世纪的锡兰国王雨加耶巴护(Vijayabahu)则有每天上朝之前必须先读一读《法聚论》的习惯,而且也亲自把该论译为锡兰文。若只是粗略地读(论藏),人们可能会难以明白为何论藏如此受到尊崇。因为那些论看起来像是只是学者们在玩弄不同类别的佛教术语(名相),极须费神思考,而且有很多烦闷重复之处。
然而,在透彻地学习与省思之下,论藏极受尊崇的原因即自然变得清楚。在正统上座部的观点,论藏所教的并不是臆测的理论,也不是出自形而上学,而是开显生存的真实本质,只有已彻见诸法微细深奥的一面的心才能识知。由于它具有此特征,上座部佛教视阿毗达摩是最能显示佛陀的一切知智(sabbabbutabana)之处。
两种教法
伟大的佛教论师觉音尊者(Acariya Buddhaghosa)解释Abhidhamma(上等法;音译:阿毗达摩)为「超越法与有别于法」(dhammatireka-dhammavisesa);其前缀词abhi(上等;音译:阿毗)的意义是显著与卓越,而dhamma(法;音译:达摩)在此则是指经藏之教法。[1]当说到阿毗达摩超越经教时,那并不是意谓经教有任何缺陷,或是意谓阿毗达摩是开显在诸经里所无的深奥教义。事实上,经教与阿毗达摩两者都是以佛陀独特的四圣谛教法作为根基,而且论藏中趣向解脱的主要法义也都在诸经里提及。它们两者之间的差别在根本上是无关重要的,有的只是范围与教导的方式不同而已。
关于范围,阿毗达摩提供了在诸经里所无的透彻与完整解释。觉音尊者解释在经教的分类,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只是部分而已,但阿毗达摩则是全面地以各种不同的分类法把它们分门别类,有些是与经教的相同,有些则是阿毗达摩独有。[2]如是阿毗达摩的范围与对细节解释之复杂程度令到它有别于经藏。
它们之间的另一个主要差别是在于教导的方法。经藏里的诸经是佛陀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之下,对根器有很大差异的听众因人而教的开示。为了引导听众修行及通达圣谛,他采用种种方法,以便听众能够理解其教法。他采用了譬喻与隐喻;他教诫、劝告与激励;他判断听众的倾向与能力,再调整其开示的方式,以便能够唤起他们良善的反应。这是为何经教法被形容为「譬喻式或受到装饰的教法」(pariyaya-dhammadesana)。与经藏相反,论藏是以直接的方式全面地解说诸究竟法,而完全没有受到装饰,这是为何阿毗达摩被形容为「直接或没有受到装饰的教法」(nippariyaya-dhammadesana)。
方法的差别致使这两种教法里的用词有所不同。在诸经里,佛陀时常采用「惯用语」(voharavacana)及「世俗谛」(sammutisacca),即表达在究竟上并不存在,但在世俗上并没有错的词汇。如是在诸经里,佛陀用了「我」、「你」、「男人」、「女人」、「有情」、「人」等词,就好像它们是真实存在之法。然而,在论教里的用词则局限于在究竟谛(paramatthasacca)的角度上是实际的词汇。如是,在经教里为了便于沟通而接受的世俗实体则被分解至它们的究竟实体,即纯粹是无常、有为、缘生与无我的名色法。
在提及这两种教法的分别时,当知那是依它们的特点而分,所以不应把它们诠释为两种完全不同的教法。在某个程度上,这两种教法是重迭的。所以在经藏里,我们可以找到纯粹只是解说诸蕴、处、界等的开示,即已跨入了阿毗达摩的范围。再者,在论藏里,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有整部论(《人施设论》)是采用世俗的惯用语,即跨入了经教的范围。
阿毗达摩的特点
阿毗达摩的其中一个特点是很有系统地分别诸法。它采用了作为整个阿毗达摩结构的论母或分类表。在《法聚论》一开始就列出了论母作为整个论藏的序文,其中包括了一百廿二种属于论教专有的分类法。其中有廿二种是三法分类法,即每一组都把诸法分别为三类的方法。其余的一百种是二法分类法。这论母的其中一个作用是作为依某些法则来理清错综复杂的诸法的指引。举例而言,在三法分类法当中包括了:善、不善、无记三法;乐受相应、苦受相应、舍受相应三法;果报、业、非果报非业三法等等。在二法分类法当中包括了:因、非因二法;与因相应、与因不相应二法;有为、无为二法;世间、出世间二法等等。运用这些分类法,论母从各方面涵盖了一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