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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思想论(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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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中阿含第二十七阿摄惒经。以此译为诵通四经典。及深远因缘正文戏五句说。文义极不明了。又长阿含第十三阿摩书经。载有以此为三部旧典讽诵。通利种种经书。皆能分列又能解大人相法祭祀仪礼。(阁本P。827)等语。亦同欠正确。

(5)印度哲学宗教史P。23
(6)关于四祭官及吠陀支派。参照印度哲学史第一篇第一章第二编第一章第四编第三章第二节等
(7)经书时代。参照印度哲学宗教史P.381
(8)Dl Brehmajāla 1.P.18;长含十四梵动经阁本P.833
(9)Hopkins;Religion of lndia chap.X
(10)S.1.P.219增一第四十三阁本P.454
(11)M.11.199;中含三八阁本P.181
(12)印度哲学宗教史。
(13)S.I.P.91增一第十三阁本PP.330- 331
(14)Apastambiya dharmasuttra 2.6.145.
(15)增一第四十二阁本P。449;又本书第三篇第一章。
(16)五分律第七张| P.41BA
(17)同上十五张| P95A
(18)印度哲学宗教史P.395
(19)同上PP 352-353
(20)杂含P 519
(21)Prof.Wilhelm Geiger;Dhamma und Brahman (Sonderdruckeder Zeilschrift fur Buddhismas 1921 München)关于此点。曾加以有兴味之观察。

(22)印度六派哲学 PP 90-94

三、特论各沙门团之主张

上来所述佛教时代之各宗派。关于婆罗门者。吾人己于印度哲学宗教史述之。关于奥义书系(及梵书系)之思想己于印度六派哲学中述之。凡所主张者。自无再述之必要。兹特就关于当时之所谓沙门团之主张。犹未公开论述者。约略介绍于此。如前所述,乃至如以后各章节所示。凡佛陀之主张及其态度。于种种方面。均与彼辈有关。于此宜有相当之理解。但自严格言。此亦为一独立之大问题。苟穷委竟源。决非易事。要之今明悉佛教之补助,(山/而)依于佛教一方所介绍批评者。聊述其一斑耳。

兹先就问题之立场考之。当时各派所论者。大概仍为世界之起源。与人生之归趣。例如世界有边与无边。圣者之死后。为有为无。身与命为同为异等,均为彼辈所憙讨论之问题。至其结论。则要在阐明吾人缘何而为实现人生最终归趣之道。据此以谭。彼辈所研究之问题。与自奥义书以来所提供者。殊无大差。所异者,仅为答解纯任自由。不为传统之所说所拘束。由是而趋于诡辩怀疑者。亦属不少也。

长阿含梵动经。(Brahmajālasutta)实为網罗当时一切派之一切问题与其答解。最有名之著作。据其所载。当时各派之论题与答解。大要可分为如左之八项。即第一、常见论。(Sassatavada)主张世界与自我,皆为常恒,第二、半常半无常论。(ekacca sassatikā)主张世界及一切有情。一部分为无常。一部分为常恒。第三、有边无边论(antanantikā)论述世界为有限与无限。第四、诡辩派。(amaravikkhepihā)(不死矫乱论。捕鳗论。)任对于何事。以不与决定之答解为主义。其确定意旨之难捉摸。犹如捕鳗之不易也。第五、无因论(adhiccasamuppada)主张一切皆为偶然之现象。无因果关系。第六、死后论(uphamaghatamikā)对于融会贯通后之意识状态。为种种之解释。第七、断见论。(ucchedavada)主张死后即断灭。第八、现法涅槃论。(dittha dhammanibbanam)论述以何种状态。为于现在为最高境界。如上八项主张。若更细分之。则有所谓六十二见。喻如鱼在網中。一切主张。皆为此六十二种见解所摄。此即梵網经得名之由来。而为经文自身所宜是也。是故若欲于此。勉强安立佛教一方之范畴。论者虽为于事实上为可能。然究有待于整理。综之。吾人依此。于当时问题之所在。与其答解之情状。均得藉以明其大体。是固可谓为贵重之资料也。盖当时各派,实即于此陈述种种意见。沙门团之主脑。实亦在此。惟彼辈通常互为问难。辩论之术。缘之大进(1)至其极端。遂有憙以议论之一派发生。当时之诡辩派。遂为此所育成。至于佛陀。虽极恶泛持空论。自他一方面言。佛陀之辩论法。亦至为犀锐。殆亦为此倾向所影响欤。

如上八项及六十二见。要为一般之分类法。若就更其一一派别考之。惜其材料。殊欠丰富。爰于六十二见之为何说。与何派所主张。均不赘。且吾人尤以为憾事者。佛陀最初师事之阿邏羅迦罗摩与郁陀迦摩子之所说。竟传闻不详。夫佛陀不满于此两人之说。然阿邏羅之无所有处定说。与郁陀迦之非想非非想定说。在佛教之禅定地位中。若判为最高。其人生观。亦綦足影响于佛。是皆可以推行者,后代佛陀传。(如过去现在因果经)及佛所行赞经。均载阿邏羅。曾对佛说生死之经过。其所提出之次序。为冥初——我慢——痴心——染爱——五微尘气(五唯)——五大——烦恼——生老死等。若然。则亦为数论之一类矣。即佛陀之十二因缘观渊源。亦为谓权与于此。虽然。似此所述。虽具有极重要之意义。但所惜者。在古阿含中。竟不见有略与相似之记事。以是仅据吾人所认为真正者。乃采用为史料。非经过今后之详细批评的研究。固未可率然断定其人生观也。且关于郁陀迦者。后世记录所载。尚属不详。则欲窥见其主张,是更困难,综之。阿邏羅与郁陀迦。为专以修练禅定为主之沙门团领袖。且同为一派之主张。至其系统。于死后是否承续。则就彼辈与其弟子佛陀之问答中考之。当可明晰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