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密之护摩
时间:2007-12-10 10:57来源:唐密研究作者:熙明 点击:
护摩,为密教大法。凡求成就,必作护摩。护摩者,焚烧之义。亦有浅深二解。浅者,因印度外道,有事火之法,以火为梵天之口,为令供物,上达于天,故以火进之。今密教为摄伏彼故,借用彼法造坛,构设炉器场,以诸供物,顺次加持,投于炉中,供养本尊,求成就也,是名外护摩。此虽云浅,然其义趣,比之外道,犹如天地,不可相并。如大疏云:若但作世谛护摩,不解此中密意,则与韦陀火天无异,故须作三平等观。自身、本尊及炉,一体无二。以智火,烧无明薪。以一切众生,皆从业生。今烧除前业,即得解脱也。是即佛法真正护摩,深秘火法也。但以密教“当相即道”,此外护摩,亦不可废除。
凡欲求成就者,依所求之事不同。是以设坛之方法,亦异,所求之事虽多,而经中略有四种、五种不同。四种者:
一、息灾,所以除灾生德也。
二、增益,所以增进福智,圆满万行也。
三、降伏,所以损减怨敌,克服强暴为能。
四、敬爱,所以得人宗仰,使众和合为功。
此四种外,加钩召,名五种法。钩召者,摄召之义,所以召摄欲得之人也。
又四种各各互具,谓息灾息灾、增益息灾、敬爱息灾、调伏息灾等也。
更有延命法,亦增益之部所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