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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论》所说十四条根本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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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是对一切众生舍弃世俗菩提心,先是自己发愿渡一切众生成佛,但以后又以各种原因不想渡众生或不想成佛,生起我从现在起不渡众生,或是众生很难渡我不想渡众生了,或佛果很难得从现在起我不想成佛的念头,犯此戒。

   第六条 是诽谤他人的教派。比如作为宁玛派觉得红教的见解、行为等各方面都是很了不起、很殊胜。其它所有教派都不是这幺殊胜,而且他们都有各种各样的过失。若这样想并给别人讲的话就犯第六条戒。如果是为了渡化一些特殊众生的需要有很大的方便的话,如讲不犯戒,否则以嗔心或贪心这样的讲的话就为犯戒。

   第七条 是密乘里所讲的这些很秘密的行为和见解不能随便公开,否则就犯此条。如果对根本没有受灌顶的人讲的话,不论他是否生邪见都为犯戒,另外对以前得到灌顶而现在不想学密宗退回去的人也不能讲,如果他又生起信心再入密宗受灌顶的话可讲,第三种是对虽受戒也非退回,但是犯戒后不愿忏悔的众生不能讲。

   第八条 是口不能诽谤自己的身体,没有必要时不能让这个身体受苦。在这里不能误解。本来在显宗里说这个身体是一切痛苦的根本,是不清净的。 释迦牟尼佛在经典里也说人的身体集中了三十六种不清净的物质, 而这里是以胜义谛的见解说一切法是清净,万法是佛的坛城,这样的话我们的身体也应该是佛的坛城,应该是清净的,这是密宗的见解。若反对这个见解,说人身怎幺会是佛的坛城,人体不会是佛的坛城,人体不会是清净的,五蕴不会是清净的,五蕴是四谛里的苦谛,也是集谛,应该断除,这样究竟执着的话是一种犯戒。也不能误解,不能让身体受不必要的苦,为了修法、为了解脱,吃苦不是过失。有过失的是有些外道觉得这个身体毁灭之后就再也不用流转于轮回里,而在四边烧四堆火和空中的太阳合称五种火,在五种火当中把自己的身体烧焦火供,和没有必要时砍掉自己的手足、手指等行为犯此条戒。而为了修法受八戒,过午不食、断食等苦行不属犯戒。修法时一点不吃苦就能解脱是上等根基,他从无始以来就积累了很多资粮,有很多福报,所以此生就不必吃苦就可以成佛。而对于初期学佛的人和似咱们一类的人以前就没有福报,现在又不增福就这样象国王一样坐着的话,以后就会越来越下堕而没法成佛。所以为了学法吃苦是应该做的事。本来咱们无始劫来为了世间的圆满毫无意义地失去了无数的身体、吃了无数的苦,同时还种下了一种很恶的种子,这个种子再成熟时我们还要继续吃苦。如果我们为了修行能够吃这些苦,为了追求世间法在一生中所受苦的话就能得到解脱,这是在续部里讲的。我们现在为学法吃苦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以前就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越吃苦,苦还越长越无边,现在我们为法若能吃很小的苦就可清净在地狱里很长的时间所应受的痛苦。所以我们不能误解此条。

   第九条 是对密宗生起怀疑。密宗在基道果等方面都讲了一些很深奥的见解。比如讲了一切法都是清净,众生也是佛等。对此若不能理解,而想若这样那为什幺要解脱?为什幺要学道?或讲密宗里虽然这样说,但是一种不了义的事,是一种渡化众生的方便。实际上不是这样,是不清净的,这样生起邪见或怀疑就犯第九条戒。我们应当观想密宗里讲了一切法是清净是空性,虽然咱们现在没有体会,没有达到这个界限,还没有证悟这个密宗的最究竟见解。但是密宗里的一个密义,是佛菩萨所说的,即使我不知道,这也一定会是真正的,一定是了义的,只是我自己还没证悟。

   第十条 此条戒平凡的众生不会犯。 因为密宗里有九种众生不是一般的渡法而是依靠愤怒的方法渡化。比如对众生有很大的害处,对佛法有很大坏处的众生,如果以其它方式根本没法渡化时,这些瑜珈士暂时依靠愤怒的方式渡他。从外表上看就是以禅定的能力杀死他,但实际上不是杀而渡这个众生。因为任他这样造业的话,他将永远不能从轮回的苦海里出来。再说对众生对佛法也有很大的危害,所以瑜珈士,大持明者就以愤怒的方式强迫渡化让他往生佛的清净剎土,使他不能继续造业,以后也不用堕地狱里。如果这个成就者不能让他往生净土的话就不 允许杀死这个众生。 我们现在没有这种能力,密宗也不强迫你这样渡这个众生,所以我们不会犯戒。 现在我们发愿,愿我们很快就能将很恶的这些众生以这种方式渡化就可以了。

   第十一条 此条戒密宗里与中观里讲的相似,说一切法是远离一切边戏的空性。但有的人不理解而说密宗虽然是这样讲的,但这是不了义的,实际上一切法不会是空性而是实有。一切法如果是空性的话怎能成佛?因果的关系怎能建立?而生起这样的邪见说一切法不空,则犯此条。

   第十二条 此条戒是伤害众生的心,这个众生不是一般的众生而是指对密宗有信心的这些众生,伤害他们的心,伤害就是一种伤心的方式。如他如果求法求密宗方面的法,在没有什幺违缘,没有其它原因,没有其它必要,在传法等的一切条件和因缘都具备的情况下,不传法而说恶语、粗语伤他的心,使他对密宗失去信心的话,就犯第十二条戒。

   第十三条 是不接受密宗的甘露等法器。在密宗里有五甘露、五肉、天灵盖等很多特殊的法器。如果对其生起邪见,如对酒肉执着为很不清净的饮料和食品,执着天灵盖是人的骨头是一种很不清净的东西,所以就不敢用,不想用、不想接受这些、觉得这些很肮脏,是不能接受的东西的话,就犯此条。对此也应详细了解,否则会产生误解。这是因为酒肉等这些在现象上讲的话就是有清净和不清净的差别,但在本性上酒肉与我们觉得比较清净的蔬菜等一样都是清净的,在胜义谛当中讲的一切法都没有清净和不清净的差别。如果执着酒肉等不管在名言中还是胜义谛当中它们究竟的本性是不清净的即犯戒。密宗里不是首先就教咱们初期学密宗的饮酒吃肉,而且也不允许饮酒,不用吃这些肉。五肉有马肉、象肉、虎肉等佛在世时印度一般人不会将这些肉做食品的,这些叫不清净的肉,而修行到一定层次的瑜珈士为了打破自己的清净和不清净的分别心,就专门使用这些。现在我们还没有到这个境界,也不能打破。我们在名言中就可以分别也应该分别,清净的就是清净的,不清净的就是不清净的,磕头行善等应该做的就做,不应做的杀生邪淫等就不应做。若说一切是清净就什幺事都做的话就是堕金刚地狱的一个重要因缘。现在咱们不能用,也不应该用五肉甘露。 现在我们秘密灌顶时有一些经僧众加持过用药材作的甘露丸,吃这个代表五肉甘露,但我们心要知道一切法在本性上是清净的是平等的,再发愿我现在不能受用这些,祝愿我很快就能够接受这些密宗的殊胜法器及甘露,祝愿我的这些分别念很快能够打破。如果现在就用的话,这不但不是密宗的行为而且是犯戒。所以会供时有酒有肉,但不能喝,只要用手指在酒里沾一下,作一个饮酒的动作就可以,如果饮酒的话,无论是会供还是其它情况就是犯戒,这样就可以免犯密乘戒也可免犯别解脱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