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和黄教的创立
时间:2007-10-17 12:57来源:长乐市佛教协会作者:佚名 点击:
承担创造新教派的是宗喀巴(1357—1419)。他本名罗桑扎巴,生于今青海湟中县塔尔寺地方,其父是元末负责当地军政事务的官员达鲁花赤。3岁时跟噶举黑帽系四世活佛受近事戎,7岁从甲琼寺主噶当派僧人顿珠仁钦出家,学法9年,明洪武六年(1373),17岁赴藏深造,广学佛典,研讨各教派教法,25岁前,已学完了《慈氏五论》、《俱舍论》、《集论》、《量释论》、《入中论》和《戒经》等显宗的重要典籍,并在寺院立宗答辩,说明他对当时西藏佛学已有了全盘了解。洪武十八年(1385),在南杰拉康寺从楚臣仁钦受比丘戒,开始讲经收徒,同时系统学习密宗经典及其注疏,如无上瑜伽部的《集密》、《胜乐》、《时轮》以及瑜伽部、行部、事部中的诸种典籍,也学习萨迦派的“道果法”、噶举派的“大手印法”、“那饶六法”,及噶当派教法、《菩提道次第》、《圣教次第》、《中论佛护释》等。他的学习,不拘一格,不受教派门户的限制,为他下一步进行宗教改革和创造新的宗教思想体系,作了很好的准备。
此后,宗喀巴着重从事宗教的社会活动。首先提倡并宣传僧人必须严守戒律,并身体力行。在西藏佛教史上,喇钦·贡巴饶萨和喀且班钦·释迦室利两人是戴黄色僧帽的,都以重视戒律闻名于世。从1388年开始,宗喀巴也改戴黄帽,以示其严守戒律。1395年,他在精古寺以比丘衣具一套供弥勒菩萨像,意示菩萨也当遵守比丘戒,不论大小显密一切僧众,在持律上没有例外。他利用各种讲经机会,详解戒律细则,要求自己的门徒率先守戒,以作示范。其次,宗喀巴倡导修复旧寺,以示振兴纯正佛教的意志和信念。1393年他率领徒众,前往13世纪建造的精古寺朝拜,设供发愿,次年,又劝说阿喀宗宗本重修寺庙,他自己则出资彩绘殿堂,这使他的威望在虔诚的信徒心目中大增。最后,他还多次组织法会,联络地方势力,争取支持,扩大影响。1397年,在聂地饶钟寺创办的法会上,调解该地四个头人间的纠纷,取得成功,从而使法会变成了各种地方势力相互协调的友好会晤场所,地方头人也就成了宗喀巴的施主,大大提高了他的号召力量。
自14世纪末到15世纪初的10年中,宗喀巴全面展开了他对西藏佛教的改革活动。他奋笔疾书,写出了阐明其宗教思想体系的几部重要著作,其中1402年写成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和1406年的《密宗道次第广论》,分别论述他关于显密两宗的理论体系和践行规范;《菩萨戒品释》、《事师法五十颂释》、《密宗十四根本戒释》则阐述了显密僧众理应遵守的戒律和如何遵守的途径;1408年撰的《中论广释》和《辨了不了义论》辨析了中观和唯识两派的优劣,确立了他以中观派后期思想作为哲学基础的根本立场。他还各处宣讲这些论著中的思想观点,在讲说中,引经据典,联系古今,针对时弊,切合社会和僧侣的需要,受到僧俗大众的欢迎,被视作“具有非凡才能的人”。
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在明所封阐化王帕竹政权首领扎巴坚赞的支持下,在拉萨大招寺举办了规模巨大的祈愿法会,亦称“传大召”或“传召法会”,藏语为“默浪钦摩”。这是一次全藏性的,不分教派,各地僧众均可参加,人数有一万多,其声势之大,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这次法会,使宗喀巴的宗教改革设想,得到充分的体现,他本人也成了公认的佛教领袖。法会之后,宗喀巴依靠帕竹及其属下贵族仁钦贝父子,在拉萨东60里的旺古尔山旁建造了甘丹寺,全称“甘丹南结林”,成格鲁派的主寺。此寺有两个显宗扎仓(意为僧院,僧众学习经典的组织),一为绛孜,一为夏孜。规定全寺僧额为3300人。
黄教创立不久,即与中央王朝建立联系。永乐十二年(1414),宗喀巴派其弟子释迦也失赴京朝贡,次年,成祖封释迦也失为“西天佛子大国师”,宗喀巴成了大国师之师,从此黄教得到中央王朝的确认。再次年,明都指挥签事、帕竹政权内邬宗宗本南喀桑颇(《明史》称喃葛监藏)支持宗喀巴的另一弟子扎西贝丹(1379—1449),在拉萨西建造哲蚌寺,宗喀巴亲往主持“开光”仪式,扎西贝丹自任寺主。哲蚌寺的全名是“吉祥米聚十方尊胜洲”。初建时有七个扎仓,后合并为四个,三个显宗,一个密宗;后期规定僧额7700人。永乐十六年(1418),释迦也失用明朝所赐资财,在拉萨北郊建成色拉寺,正名“大乘洲”,初有5个扎仓,后归并为3个,两个显宗,一个密宗,后期规定僧额5500人。释迦也失建寺后,再次进京,宣德九年(1434),宣宗封他为“大慈法王”。主寺甘丹寺与此二寺合称黄教在前藏的三大寺,三大寺的建成,奠定了黄教发展的稳固基础。
新兴的黄教提倡严守戒律,规定僧人的生活准则、学经程序、学佛次第、考核制度等,逐步形成封建的教阶制,把西藏佛教系统化和制度化,使之与西藏社会的农奴制更加紧密结合,遂成为此后西藏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教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