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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文化与青海地区信教群众的社会生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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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宗教与教育

  任何一种文明的发展,任何一种宗教的传播都离不开教育。历史上,全民信教的藏、回、土、蒙古、撒拉族人民一般接受传统的寺院教育。在信教群众的心目中,寺院就是学校,喇嘛、阿訇就是有学识的师长,学习的内容就是经书经典。

  9世纪上半叶,藏族翻译事业的兴旺和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后来的文化教育、文学艺术、天文历算及医疗卫生等诸方面的全面昌盛,绝大部分都是在藏传佛教寺院中进行的。千百年来,寺院不仅是僧尼进行诵经修持等各种宗教活动以及供信教群众顶礼膜拜的场所,而且也成了文化教育中心,是研习佛教和藏族语言文字、天文历算、医药卫生、工艺建筑、绘画雕塑、宗教舞蹈等多种学科的场所。藏传佛教寺院的教育制度,以格鲁派的比较完备且影响较大。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育体系,同时创造了一种崭新的教学方法———“五级循序渐进法”。

  寺院教育学制严格,一以贯之。由于显宗重学习、理解和研究,密宗重实践、验证和修行,这就决定了必须有严格的学制,按部就班,一级一级,循序渐进,由浅入深。课程固定,教科书不变,学僧们修习经论,次第分明,学完一种,再学一种,强记熟背,融合贯通,以达到专精的目的,而且学位考试严格,程式独特,师长以辩论方法授业、传道、解惑,因而学僧学习期满后,亦以立宗论理、接受质疑、循规答辩等一套既定模式在众人面前考试。

  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创造、汇集了数以百万计的历史文化典籍,保存、丰富并传播了民族文化,推动了民族文字的发展进步,加速了民族文学、建筑、绘画、雕塑艺术的勃兴,造就了一大批工艺、历算、医学、绘画、雕塑、舞蹈等人才,促进了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及民族内部的相互联系和团结,推动了藏、土、蒙古族社会的进步。

  伊斯兰教寺院教育,又叫经堂教育,于明朝晚期由陕西渭南人胡登洲开创。经堂教育一般分小学、中学和大学。“所谓寺的教育者有大学,造就阿衡(訇)之学府也;有中学,中年失学者受教处也;有小学,儿童之教育机关也。”其中小学和中学比较普遍,大学则主要分布在穆斯林比较集中、经堂教育较发达的城镇。西宁东关清真大寺在民国时期曾是西北有名的经堂大学。

  经堂教育初级阶段(经堂小学)的教育,在回、撒拉族青少年中普及了伊斯兰教的基本知识,使他们从小就具有了宗教信仰和感情;通过高级阶段(经堂大学)的培养,从中造就了一代代宗教职业人员和经师、学者,使伊斯兰教在穆斯林中后继有人。

  众所周知,历史上中国是一个儒家文化占主导地位,并推崇佛道文化的国家。明清统治者实行“儒释道三教并重”的政策,把伊斯兰教视为“旁门左道”而加以排斥和抑制。同时,在回、撒拉族地区设义学,强迫穆斯林读儒家经典,接受儒家思想,其结果出现了“经文匮乏,学人廖落”的状况,伊斯兰文化面临着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经堂教育,通过对教义学、教法学、认主学、经注学、圣训学和有关的语音学、修辞学、语法学、逻辑学、天文、地理的系统讲授,使一代又一代的穆斯林确立了自己的宇宙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使伊斯兰文化得以生存和发展。经堂教育通过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把回、撒拉族穆斯林各阶层人士熔铸于一种文化之中,从而弘扬了伊斯兰文化,形成了以伊斯兰文化为核心和主导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四、宗教与礼仪习俗

  作为一定形态的思想信仰体系,宗教总要依附于某种文化载体,通过一定的文化礼仪习俗在信教群众的实际生活中发生作用,影响信教群众的思想情趣和价值判断,成为信教群众精神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一种社会的基本价值是经常通过某种传统的礼仪形式来弘扬的。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有着内在的联系,它为世俗文化提供了来源和积淀。宗教通过宗教信仰、宗教制度、宗教仪式和行为方式的一致性,从总体性上成为团结信教群众的纽带,并且形成一种社会传统。因而,宗教不仅成为弘扬社会基本价值的传统文化,而且通过这种文化礼仪潜移默化地影响信教群众的信仰、价值观念、道德水平等。

  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信仰构成了不同的生活习俗,而不同的习俗,则会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本地区、本民族以及具有共同信仰基础的人们所特有的文化内涵。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正是通过信教群众的生活习俗传承了其文化,并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某些礼仪形成独具地方色彩的文化习俗。信仰藏传佛教的藏、土、蒙古族的民族文化同宗教文化交织在一起,以民族文化为基础,以宗教文化为主干,吸收了其他民族文化,形成了相对独立和具有特色的文化体系。对这些民族的信教群众来说,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还是教育的、文化的,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在这种特殊的文化氛围中,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节庆礼仪等诸多方面都受到藏传佛教的深刻影响。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有些宗教仪式在传承过程中逐渐演化成为传统节日中的重要内容,有的传统节日习俗就是直接从宗教祭祀活动演变而来的,如藏族的大祈愿会、望果节、燃灯节、观经会,土族的青苗会,蒙古族的敖包会等。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行为亦与佛教有联系。如婴儿出生后要请活佛僧人念长命经,赐名吉祥经,成人后要念净身经,结婚时算卦祝福经,死后念超度灵魂经等。家中来客人后敬献哈达等都受到了佛教的影响。

  历史表明,回、撒拉族的婚姻家庭、饮食卫生、丧葬殡礼、节日庆典以及道德行为等,都来源于伊斯兰教律、教规。如禁食猪、马、驴、骡和一切凶禽猛兽之肉,忌吃一切动物的血液和自死之物,以及禁止饮酒等;在丧葬习俗中主张速葬并实行土葬,不用棺材,冲洗尸体后以白布裹之,由阿訇主持殡礼等;日常生活中婚姻局限于族内或教内,结婚请阿訇念“尼卡海”(证婚词),以及生育后为婴儿取经名,为少年割礼,宰牲时请阿訇“代刀”,人们相见时互道“色俩目”,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日常服饰男子戴白色或黑色小圆帽,女的戴“盖头”等。形成了回、撒拉族独具色彩的清真文化及生活习俗。

  综上所述,宗教已渗透到信教群众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信教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至今仍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对信教群众的社会生活产生着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