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存在论对现象和本质,又在真理的层面上,区分为“世俗谛”和“胜义谛”,这其实是一切哲学的共义。任何严肃的、深邃而且洞见的心灵决不会满足于表面的、浅薄的事相,肯定会去探索事物的究竟真实。早在《奥义书》时期,谈及“梵”为唯一的实在或是所谓的“真实中的真实”,便明显地预设二谛论的雏型。在佛陀的教法之中,亦区分:涅槃为绝对的真实,而现象则是约定俗成的真实。早期的阿毗达摩论书亦认为“假名有”是随俗说(即世俗谛),而色等诸蕴是“真实义”。然而把二谛论加以组织,并用以会通判别佛教经典与教理,则是中观学派的功劳。一般人常以中观学派为二谛思想的代表,而忽略了瑜伽行派的二谛说。瑜伽行派以其特有的三性、三无性思想,来诠释作为佛教基本教义之一的二谛思想。
唯识与中观都是大乘佛教,都是以彻底断除法执为目标,必须以否定一切语言和对象才能实现。藉由无分别智悟入唯识性的真如,与中观学派所说的戏论寂灭境界并无差别。竹村牧男曾经总结中观与唯识的不同,中观派认为一切的言表(命题)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因而加以排拒;相反地,唯识却建立了一套“识”的理论,在“识”中区分了能见与所见,并以缘起、刹那生灭等基本观点,说明实体的概念在思维逻辑上的矛盾,藉此破除我们心中将我、法视为实体的虚妄性。因此,中观派使用矛盾律,瑜伽行派却紧守形式逻辑,追求理论的整合性,建基于超越既成逻辑的逻辑上。
一、自性空与他性空
对于般若中观的核心思想——“空”,依护法系唯识思想的立场,般若中观是“自性空”,而唯识则是“他性空”,二者是无法融通的。如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中,介绍七世纪后半的印度佛教,并将中观和瑜伽行派的教理作一比较:“所云大乘无过二种,一则中观,二乃瑜伽。中观则俗有真空,体虚如幻;瑜伽则外无内有,事皆唯识。”中观的空性思想是从世俗层面的实存性到胜义谛的开悟之道,一切都是缘起之理,但是缺乏具体的悟入过程;构成瑜伽唯识思想的基础是“识”,一方面承继中观假立的思想而加以延伸发展;另一方面又形成具体性的世俗谛,接着再成为从世俗转换到胜义谛的具体媒介。
若依真谛唯识思想,唯识无境并不只是要肯定识,否定境,而是要藉能知和所知对立同一的关系,来呈现《般若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思想。否定境即同时否定识,主客彼此融没,一隐一显,所呈显的即是“色不是色,所以是色”。这种打破主客对立的立场,以境识俱泯来呈显“空”,可以说是唯识对“色即是空”的进一步演绎。但是,透过“空性中也有虚妄分别”的思想,瑜伽行派同时发展出一条通过主体来彰显“空即是色”的新途径。
1、虚妄分别与空性——真空妙有的新诠释
瑜伽行派接受了中观学派认为一切存在都是语言性的存在的观念,但是将这一观念从单纯的遮诠立场转变到表诠立场,实际上是从一种彻底的唯名论转移到语言存在论。中观学派以为一切法都是因缘施设,只有假名的存在,但遮不表,最终假名有也应该完全空掉。“尘识理门”及真谛的三性思想继承了假有性空的思想,而透过主体彰显了“空”的思想。如《辩中边论》说:
于自相无倒,知一切唯名,离一切分别,依胜义自相。
论曰:如实知见一切眼色乃至意法,皆唯有名,即能对治一切分别。应知是于自相无倒,此依胜义自相而说,若依世俗,非但有名,可取种种差别相故。
瑜伽行派是以一种积极的意义上说任何存在(境相)都是语言性的。如安慧解释假实义:“施设诸我及诸法,名我、法施设,这也就是我的假安立和法的假安立。种种,即显非一类,如诸我、命者、生者、人、童蒙等,都是我施设;蕴、处、界、色、受、想、行、识等,都是法施设。这两种施设,都只是识的转化,并非实在的我和诸法。”8由于无始名言戏论分别习气增长,从阿黎耶识中生起我和色等影像分别,于是我法等施设虚妄而起,所以缘起义即是虚妄分别义,即是假设安立义。
虚妄分别作为缘起性或依他性,即依种子的缘力,显现色等四种或一切诸法。“显现”表明一切现象都是“可见”与“无”的,所以分别性是没有实体的。这样,依他性的虚妄分别是非真实的,灭除染污分的依他性的乱识,即是现起清净分的依他性的净识,即是现起真实性或空性。或者说,这是灭去虚妄的自我与世界(主观与客观),实现真实的自我与世界。陶静所以,空性的成就,即实现了虚妄分别的“非有非无”的中道。《中边分别论》的第一偈后半:“彼中唯有空,于此亦有彼”,在虚妄分别中,远离能取、所取的空性是有的;于空性中,也有虚妄分别。所以,虚妄分别体现出“真空妙有”的矛盾结构,是一种“无之有”的存在。因为,凡夫邪见固执“境”为心识以外的实物,为了否定外境为无,所以建构“唯识无境”;若固执“万法唯识”,又再建构了“境识俱泯”。因此,《中边分别论》主张空性的成就,亦是通过双重否定。它与中观学派的不同在于,“尘识理门”的三性思想是通过主体的彰显与建构性的表诠方法,而中观学派是用遮诠的方法。双重否定即是绝对否定,即是绝对肯定,体现“空”的吊诡和辩证的、动态的结构。因此,二者的结果是相同的。《中边分别论·相品》?第十三偈说:“无二有此无,是二名空相,故非有非无,不异亦不一,”正是说明了空性与虚妄分别“不一不异”的关系。
由于《中边分别论·相品》第1偈的“于此亦有彼”与第13偈“不异亦不一”,从而对空性与虚妄分别的关系形成不同的诠释。长尾雅人主张“空性中虚妄分别的复活”,上田义文主张“虚妄与真实的交彻”,前者突出了虚妄分别的识性,后者强调了灭乱识之后即现起净识的可能性。所以,对于?abhūtaparikalpa?,真谛、玄奘都有译为“虚妄分别”,而真谛有时译为“乱识”或“乱识虚妄性”。真谛译abhūtaparikalpa为“乱识”,这是强调“本识”显现现象过程的迷乱性、不真实性。真谛在翻译《中边分别论》第四偈长行时,增补说:“乱识虚妄性,由此义得成者,谓一切世间但唯乱识,此乱识云何名虚妄,由境不实故,由体散乱故。”色等四种即一切诸法本来空,由于作为显现者的识体(即乱识)的散乱性,起颠倒分别而显现色等四种。所以,显现一切世间诸法是乱识的作用,依此而成立现实的乱识虚妄分别。在胜义谛的立场,所取境无所得,能取识(乱识)亦无所有,即是无所得的空性。在世俗谛的立场,不许乱识无有,《中边分别论·相品》第7偈说“识以非识为自性”,世亲解释说:“不识者,由自性不成就,是故非识。此法真实无所有性,而能显现似非实尘,故说为识”。非识是“识”的自性,表现了识的自我否定性,即依他性的“因缘有”上以无性为自性,这不外是缘生即无性、无性即缘生。识的“有”不单单只是“有”,而是与“无”(绝对无)融即的有。绝对无是无分别智、真如,因此所谓识的“生无性”当中,就有无分别(智与真如)之意,即能缘与所缘的平等。所以,非识的“非”有两种意义:一、否定识之“有”,意指识之“无”(即生无性);二、否定识的“能缘”义,意指非能缘者亦即所缘(境),这是识“作为境的似现”。因此,“识”等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色”,识的“绝对无之有”是无分别的分别,从而显示了真实与虚妄交彻的矛盾性格,即是上田义文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