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学重要在于阐扬此二谛的圆融贯通无碍,若有少加分别执著则不能窥见佛法的真实义理,不能悟入涅槃境地: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
意谓三世诸佛说法,随众生机宜而有二种:依世俗谛说和依第一义谛说两种。若不能以此二谛来理解一切法,则不能真正悟入佛法真实义。因为第一义谛“空”是依世俗谛“有”而建立的,涅槃又是依第一义谛空而证得的,所以中观学派说毕竟空是针对执“有”的人而说的,若又执于空,便是不能正确理解空义,犹如不会捉毒蛇而反被蛇咬一样。如《大智度论》说:
若人但观毕竟空,多堕断灭边。
所以《中论》说: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这是中观因果论最精要的概括,“众缘所生法”指的是缘起法,当然包括四谛法的二重因果,一切万有都是由各种因缘组合而成的,因此,万有是无自性,即空。这样,能用言语表达出来的四谛因果法,仅仅认识为空是不够的,所以又说“亦为是假名”。如果只说四谛是空,便否定了宇宙万有,修道能证也随之变为不可能;为了令众生悟入第一义谛,还要施设四谛两重因果。这二者是互相关联的,因其无自性,才是假设,因为施设,所以是空。以此观点看待缘起法便是“中道观”——即不著实有,也不著虚无的“空”,是综合“空”、“假”而成立了“中”,最后是一法不可得。所以中观佛法的四谛因果是非空、非假之“中道观”。没有自性的缘起法是空,是不会破坏四谛,也不会破坏一切法,如果说“我说即是空”便是否定了佛说的四谛,依之修行也不能证道的话。龙树菩萨认为这是对“空”的误解:
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于空义,是故自生恼。
不知佛所施设的一切,是为了诱导众生悟入佛道。如此不善待佛法,便是自寻烦恼,无药可救。且《中论》进一步说明“空”的意思说:
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
论主从另一个角度说“空”,如果说一切法不依空而立,那么,则是有定性之法,未生时定未生,不可令今再生,所以说无生,既然是无生,就无所谓灭,所以是无有生灭之法,则无有世间一切法,则成为断灭之见。所以说:
若无有空者,未得不应得;亦无断烦恼,亦无苦尽事。是故经中说,若见缘起法;则为能见佛,见苦集灭道。
这就明确教诫,若执诸法有定性者,不理解缘起空义,则世间出世间所有功德当未得时,则不应更得,未断的烦恼及苦相也不应再断除。因为诸法有定性,就不可更改其“自性”,诸法定性则妄不能断、真不能证,所以说诸法不应有定自性,所以缘起无自性的因果是诸法的必然理则,所以说“若见缘起法”,才有可能契入佛见、才能真正理解四圣谛的因果理则。如吉藏大师说:
见四谛者,见寂灭因缘,即见苦集。见因缘寂灭,即见灭道。《涅槃经》见缘起为见法。见法为见佛。见佛见佛性。
《金刚经》也说:
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3、因缘法无我之辨
在《中论》观因缘品第一中,由缘空、因缘法无生而推知一切有为法皆空。所谓有为法泛指五根对境的所有感觉认识的色法,以及由人的心识、思维所生的心法。从认识论的观点而言,所有感觉与心知认识往往被执为是依附在一个称为“自我”实体上的一种作用。龙树菩萨在《十二门论》中说:
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
换言之,中观学派以为一般凡夫之所以迷执有“自我”,最主要的原因是人的主观感觉与心识作用,并加以分别而产生的;又色、受、想、行、识五蕴中,色与受、想、行、识相对,即感觉与心识相对,而心识能对感觉“色”之外物,且加以分辨,也能对心识内的差别活动加以区别。也就是分辨了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以及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关联活动之后,才执著有个“自我”的实体概念。
“自我”既是相待因缘法的概念,就不能有真实的自我。因为因缘法是此法能生彼果,所以才待他而说是缘,这样,缘之所以为缘,不是他自身是缘,而是因他生果而得名为“因缘”。如母亲之所以方便称她为母亲,是因为她生了儿子而得名。所以《中论》观因缘品第一说: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
因为生了彼果,才得“缘”名,如果没有生儿子之前,为何不名为非缘呢?又若果还没有生之前,无法确定谁是缘,如“果”先于缘中,先有果体呢?还是先无果体呢?假定说缘中先无果,那这个缘到底是谁的缘呢?假定说缘中先有果,那还要缘做什么用呢?这样因缘中先有、先无果都有困难,所以说果于缘中非先有能够生,也非先无能够生,也不是亦有亦无能够生。有、无、亦有亦无三门因缘寻果都不可得,故说因缘法是刹那生灭,无有固定的自我可执。因此,《十二门论》说:
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
在这有为法空、无我的同时,当知无为之涅槃法亦空,理由是《十二门论》中说:
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
《中论》云:
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槃。
涅槃、如来本自自空、本自无生,无生法是相对于有生法而立的假说;而有为的生法空,则无为法的施设也就不能成立了。所以说:
非阴非离阴,此彼不相在;如来不有阴,何处有如来。
因此,只要是缘起的,就是无有“自性”的,就是不可得的,就是不生不灭幻现的假相。
三、中观因果论的现实作用及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