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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审美感悟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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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阶段是对第二阶段的否定。第二阶段仅是一味的否定,容易引起断灭虚无,所以必须将这种否定再予否定。克勤指出,“有的担一担禅,到赵州处,一点也使不着,一时与他打迭,教洒洒落落无一星事,谓之悟了还同未悟时。……也须是大彻大悟了,依旧山是山水是水,乃至一切万法悉皆成现,方始作个无事底人。”(《碧岩录》第45则)第三境就是洒洒落落无一星事的直观悟境。禅宗在谈到第三阶段感受时说:“山僧近来非昔人也,天是天地是地,山是山水是水,僧是僧俗是俗,别也,非昔人也。有人问未审已前如何,山僧往时天是天地是地,山是山水是水,僧是僧俗是俗,所以迷情拥蔽,翳障心源,如今别也。”(《古尊宿语录》卷27)第三阶段虽然形式上与第一阶段第二层面相似,境界却迥然不同。这是因为第一阶段第二层面的见山是山是以熏染之心所见的熏染之山,而第三阶段则不但早已清除知见熏染而超越了第一阶段,且消除了虚无性和与之相关的意想、功勋而超越了第二阶段:“禅非意想”、“道绝功勋”,“无禅之禅,谓之真禅”(《圆悟录》卷7),“直下摆脱情识,一念不生,证本地风光,见本来面目,然后山是山水是水,僧是僧,俗是俗。”(《圆悟录》卷9)对外物作即物即真的感应,就可以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此时“一念不生”,则那个发生“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的观照只能是般若直观。在般若直观中,容不得任何妄想:“诸和尚子莫妄想,天是天,地是地,山是山,水是水,僧是僧,俗是俗。”(《五灯会元》卷15)禅宗指出,“果能一尺还他十寸,八两元是半斤,自然内外和平,家国无事。”(《续古尊宿语录》卷4)“山是山,水是水,僧是僧,俗是俗。更将何物演真乘?六六元来三十六。”(《续古尊宿语录》卷1)一尺十寸,八两半斤,六六三十六,正如柳绿花红,眼横鼻直,是“见山只是山”脱落情尘意想的一切现成之境。在此阶段,一方面“依旧见山是山水是水,长是长短是短,天是天地是地。”山只是山,水只是水;另一方面,“有时唤天作地,有时唤地作天。有时唤山不是山,唤水不是水。”(《碧岩录》第2则)山又是水,水又是山。所以这阶段既有区别性,又有平等性。对这种超悟体验,禅宗以“荷叶团团团似镜,菱角尖尖尖似锥”(《续古尊宿语录》卷4)来表征。荷叶镜圆,菱角锥尖,自然平常到了极致。莲花的圆叶和菱角的尖叶,虽有圆尖之别,但一样无争地浮在水面上。水面意味平等,任何事物都需要平等,但不是一味地平等。只重平等流于片面,只重差别也失之偏颇。平等中有差别,差别中有平等。既有共同性,又有独立性。将二元意识(第一阶段第二层面)、虚无见解(第二阶段)悉皆清除后,人们才能以是一座山的一座山的态度在看一座山,以是一脉水的一脉水在看一脉水,人看山水,人到山水里去。山水看人,山水到人里来。“我”在山水之中,山水也在“我”之中。主客双泯,物我一如,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才是彻悟澄明之境。

   三、见山三阶段与佛典禅思

   惟信禅语,以诗学象征表达禅悟体验,既植根于丰厚的佛教理论背景,也体现着禅宗的掣电机锋,与金刚经的三句话、华严四法界、临济四宾主同一关棙。
   《金刚经》的三句话是:所谓××者,即非××,是名××。如经文所云:“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用此三句话来描述见山三阶段,即是:所谓山水者(见山是山),即非山水(见山不是山),故名山水(见山只是山)。《金刚经》第一句举出诸法,指世人不明佛理而执妄为真,以一己之“我”来界定山水,此时所见山水只是“我”眼中的山水,故妄而非真。《金刚经》第二句“即非”否定前者的真实性,见山不是山,但流于一味的否定。由于这种否定容易引起断灭虚无,因此《金刚经》第三句纠正这一倾向,用“是名”对“即非”再加否定,遂成为绝对的肯定。此时见山只是山,非实非虚,空有双遣。非实故不粘著,绝尘清净;非虚故不断灭,大用现前,从而证悟“性空假有”,离二边,行中道;证实相,契禅境。(注:参拙文《论〈金刚经〉对禅思禅诗的影响》,〔台〕《中国佛学》1999年春季号。)
   华严四法界是《华严经》、华严宗的菁华。澄观大师在法界观的基础上,创立了四法界之说,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1)事法界。指生灭纷纭、千差万别、五光十色的现象界,即各个具体的、局部的事物。世俗认识的特征,是以事物之差别性或特殊性作为认识的对象,这是情计之境,虽有而非实,不属佛智范围,它相当于第一阶段第二层面的见山是山。(2)理法界。指世间出世间一切诸法,本体皆为真如,平等无别。如如不动的本体界,是超出思虑与言诠的不可思议境。然致此境界尚未显真如妙用,容易沉溺于断灭空。它相当于第二阶段的见山不是山。(3)理事无碍法界。指宇宙的差别事相与如如不动的本体界相即相入。“理”之与事,本体与现象,诸法与实相相互交彻,圆融无碍。世间一切事物与现象都统摄于理,理随缘显现为万事万物。理即是事,事即是理,理事圆融交涉。理事无碍法界是通向事事无碍法界的基础。(4)事事无碍法界。世间万事万物虽各具差别,都是同一理体的随缘显现,故在本体上相同,此时不必再靠理作为圆融无碍的媒介。水波无碍,水和水、波和波也无碍,一切诸法相入相即。这是华严的最高境界,也是禅的至境。当每一个现象都是本体、每一本体都变为现象时,每一法都是绝对的法,此时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
   “四料简”是临济宗开山祖师临济义玄创立的导引学人悟入的四种方法,即“夺人不夺境”、“夺境不夺人”、“人境俱夺”、“人境俱不夺”。“人”指主观存在,“境”指客观存在。夺与不夺,根据对象的实际情况而定。临济创立四料简的目的,是为了破除对我(支配人与事物的内部主宰者)、法(泛指一切事物和现象)二者的执著。临济指出,一个胜任的导师,必须掌握这四种接机示教的方法。(注:参拙文《临济宗禅诗研究》,《河东学刊》1999年第1期。)临济象征四料简的诗句分别是(1)夺人不夺境:“煦日发生铺地锦,婴儿垂发白如丝。”(2)夺境不夺人:“王令已行天下遍,将军塞外绝烟尘。”(3)人境俱夺:“并汾绝信,独处一方。”(4)人境俱不夺:“王登宝殿,野老讴歌。”(《五灯会元》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