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是社会人群中特定的集合体,属于社会实体范畴。宗教是社会人群的思想信仰,属于社会精神文化的范畴。民族是宗教的社会载体,宗教是民族的精神家园,两者有着内在的密切关系。古今中外,一切民族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宗教性,一切宗教也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民族性,这是没有例外的。无神论的人群是存在的,无神论的民族是没有的;跨民族的宗教是存在的,不具有民族特色的宗教是没有的。从民族学的角度考察宗教,可以较好地了解信教群体的生存状态、历史发展和社会需求,从本源上和现实中把握宗教。从宗教学的角度考察民族,可以较好地了解民族文化的变迁与特色,了解民族的深层心理和情感依托,以便从精神生命的高度把握民族。民族学与宗教学的交叉视角,可以使我们对民族及其文化有多层面立体化的理解。
一、民族的宗教性
民族的宗教性是指民族在其产生、演化过程中都有宗教的发展与之相伴随,民族文化都带有宗教色彩,民族关系中都有宗教的因素在起作用,因此宗教性成为民族重要属性之一。
(一)从发生学上说,原始氏族或部落发展为民族,宗教文化形态起了重大作用。氏族或部落以血缘为主要纽带,民族则是在血缘基础上的文化共同体,文化成为民族的根本尺度,而最初构成民族文化体系核心的是宗教。
以中国为例,夏代以前是原始社会,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代表着不同的氏族或部落的血统,原始信仰及活动呈自发分散状态。氏族社会后期的部落联盟开始向成型的民族过渡,传说中的黄帝、炎帝、蚩尤等人物成为华夏族和夷族的人文初祖。夏人、殷人、周人是中华民族结构内最早的民族族群,夏、殷、周三个王朝是中国最早的民族国家。关于三代文化的异同,《礼记·表记》指出,“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夏代尊命,殷代尊神,周代尊礼,这是他们民族文化不同;然而皆有其至上神,用以凝聚整个民族,并为王朝的合法性提供神权根据。周代更建立起一套郊社宗庙制度,把神道和人道结合起来,形成文明程度较高的礼乐文化,这是周民族的特色与贡献。
(二)从民族史和文化史的综合角度看,民族与宗教的关系构成民族文化发展的主线之一。例如欧洲古典文化被称为“两希”文化,其一是希腊文化传统的人文理性与科学精神,其二是希伯莱文化传统的宗教信仰,后来主要是基督教。两者的互动推进着欧洲各族文化的发展。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笼罩一切。近现代欧洲,人文与科学精神大放光彩;基督教不再独尊,但仍然是维系社会道德的主要精神力量。不了解基督教,就难以了解欧洲民族的性格特征和欧洲古典文化精神。
阿拉伯世界各民族与伊斯兰教结下了不解之缘,达到了几乎一体化的程度,形成全民信仰的传统。所以阿拉伯世界的民族问题总是与宗教问题紧密交织在一起,宗教民族主义形成强大思潮。当代阿拉伯各民族中出现了信仰多元化的新趋势,但深厚的伊斯兰教传统在民族生活和民族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仍然不可动摇。
(三)在民族关系史上,宗教既是沟通不同民族的桥梁、渠道,又常常成为民族冲突、民族侵略压迫和民族反抗运动的精神武器。世界三大宗教都具有超民族的普世品格,所以能传播于不同的民族、国家和地区。赵朴初居士曾指出,佛教是联结中国、日本、韩国的黄金纽带。穆斯林民族“天下教民是一家”的思想使民族之间产生亲近感。世界伊斯兰大会、伊斯兰世界联盟等泛伊斯兰教组织,都是以伊斯兰教为思想基础和精神纽带的穆斯林间的合作形式。基督教在世界各地的传播,拉近了不同历史传统、地域遥隔的许多民族间的距离,推动了各种文明之间的交流。
但是宗教的某种独尊性和排他性,以及它与民族集团特定利益与谋略相结合,也会使宗教成为民族矛盾、民族对抗的工具,使民族问题复杂化,增加了民族和解的难度。如欧洲中世纪发生的十字军东侵,是罗马教皇以基督教名义发动的征服东方穆斯林民族的血腥的侵略战争,给基督教史留下了不光彩的记录。在中国近代史上,西方殖民主义者利用基督教对中国实行文化侵略,乃至指使教会和某些传教士直接协助列强奴役、征服、控制中国,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被压迫民族为了自身的独立和解放,也经常以宗教为旗帜,进行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如1871年阿尔及利亚穆斯林发动反抗法国殖民主义的卡比尔民族起义;1921年印度穆斯林发动哈里发运动对抗英国的统治;1979年伊朗发生伊斯兰革命,取得了成功,这场运动的性质是多重的,其中包含着反对美国控制、实现民族完全独立的意义。弱势民族其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与压迫他们的强势民族相差悬殊,他们就特别重视发挥宗教所激发出来的强大精神力量,以弥补自身的不足,借以向压迫者反击,这在当代穆斯林世界反对西方霸权主义的斗争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此外,相邻民族和国家由于历史积怨和现实利益冲突而发生对抗和流血战争,宗教或教派的矛盾往往使这种冲突加剧,难以化解。如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之间的长期冲突,伊朗和伊拉克的8年战争,印度与巴基斯坦关于克什米尔的历史争端,都表现为民族矛盾与宗教矛盾的双重作用。
还有一种情况,原本是同一民族,由于宗教信仰不同,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遂分裂成两个民族。如印度和巴基斯坦曾是同一个大族群,在英国“分而治之”谋略策动下,“两个宗教,两个民族,两个国家”的意识占了上风,于是分裂为两个民族国家。欧洲波黑地区的穆斯林族,就是因为宗教独特而从信仰东正教的塞尔维亚族中分离出来的。
(四)民族的宗教性有强弱之分。
在我国有些民族基本上全民信教,其民族性与宗教性结合最为紧密。如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民族,信仰藏传佛教的藏族,信仰南传佛教的傣族,这些民族的宗教性是比较强烈的,信仰也比较虔诚专一,民族生活与文化充满宗教色彩,民族感情与宗教感情大致融为一体。有些民族,如北方的蒙古族、满族等,他们有过主导性宗教信仰(藏传佛教或萨满)而后来被弱化;南方的傈僳族、景颇族(信基督教)和彝族(信仰毕摩)保持着主体宗教,但未达到全民信仰的程度,而且保留了大量原始崇拜。这些民族的宗教性属于中等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