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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伦理研究初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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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佛教的主要伦理观点简谈
   3.1 平等
   佛法的平等观点是十分纯粹的。释迦牟尼成道后说:“奇哉,奇哉,大地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着,不能证得。”佛法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只因“妄想”,不能“证得”。如果能够除去“妄想执着”,即可成佛。《法华经》里有一个“常不轻菩萨”,他看见人就拜,因为他认为众生将来都会成佛的,所以不敢轻慢众生。
   3.2 因果论
   佛教有一个重要的因果理论,它认为有前生,也有后世,未解脱的众生都在六道里面轮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行与恶行都记在阿赖耶识里。由此因果论,佛家考察的范围并不仅仅限于今生,而是扩展到了前生来世。在这个理论下,“好人得坏报”和“恶人得好报”可以被很好地解释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在因缘成熟的时候,善行与恶行终将得到报应。当然这个理论我们俗人不能证明,也不好证伪,最多只能当作假设。
   3.3 善与利益的统一
   佛教认为行善与利益是统一的。虽然通过行善很可能会失去很多低级利益(如金钱、权力等),但是行善却归根结底有利于一个人的最高利益(心灵的宁静,善的圆满化等)。以一个长远的角度看来,最高利益是高于低级利益的。
   3.4 实证的伦理
   在佛教里,佛是具有最圆满人格的修行者。佛是佛陀的简称,Buddha古代的音译(闽南话的“佛”读起来,还有音译的痕迹),佛陀是觉者的意思。“佛陀”是印度早就有了的字,但佛教给它加了三种涵义:①正觉:对一切法的性质相状,无增无减地、如实地觉了;②等觉或遍觉:不仅自觉,即自己觉悟,而且能平等普遍地觉他,即使别人觉悟;③圆觉或无上觉:自觉觉他的智慧和功行都已达到最高的、最圆满的境地。(见[5])佛陀被认为是修行人的榜样,人间佛教积极宣传者太虚大师以“仰止在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一偈来表达自己的理想,即追随佛陀的榜样走向成佛之道,追求成佛先要学会做人,人格的极度圆满即是成佛。(见陈兵《理想人格的自我塑造》)近代以来的印顺法师,当代的济群法师都大力提倡人间佛教。
   佛教伦理是追求实证的,佛教讲究“信解行证”,讲究“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追求按次第修行实证,最终实现成“佛”,即人格的最圆满实现。
   3.5 人性的认识
   佛教唯识宗认为人的第八识阿赖耶识是无记的,即非善非恶的。在这第八识上产生种子,种子包括善、恶、无记三类。[6]每个人的阿赖耶识从无始以来沾染了诸多贪嗔痴等恶行,也累积下了无始以来的善行。这也就是说,每个具体的人都是善恶同体的。同样,在知识上,人也同时具有真理与谬误。不过有“先觉”与“后觉”之分。
   另外,唯识宗[6]认为有五十一心所,其中善的心所有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勤、轻安、不放逸、舍、不害,不善的心所有无惭、无愧、嗔、忿、恨、覆、恼、嫉、悭、害,根本烦恼心所有贪、嗔、痴、慢、疑、恶见(包括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和戒禁取见)。
佛法认为世人常犯的毛病是“贪嗔痴”三毒,这三毒是世人做出恶行的主要罪魁祸首。所以在《普贤行愿品》里有“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忏悔之余,还要克制自己的“贪嗔痴”,时时反省,时时克制不善的欲望,趋向心灵的宁静。
   3.6 基本戒律――五戒与十善
   佛教伦理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戒律,佛家戒律分为多个层次,在家的优婆塞(男信徒)和优婆夷(女信徒)可受五戒八戒,沙弥和沙弥尼须受十戒,比丘和比丘尼要受具足戒,通常比丘为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为三百四十八戒,修行大乘还可受菩萨戒。
   所有的戒律中最基本的是“五戒”和“十善”,“五戒”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还不是不淫),不妄语,不饮酒(有法师扩大为不吃麻醉品)。“十善”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悭贪,不嗔,不邪见。在佛教里,五戒被认为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3.7 大乘佛教
   大乘佛教是小乘佛教的再进一步,更着重“利他”,提出要发“菩提心”、发“四宏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学)、精修“六度”(布施、持戒、忍、精进、定、智慧)、持菩萨戒等。地藏菩萨甚至发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观音菩萨的“慈悲”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
   4. 当代学者对佛教伦理研究的不足之处
   国内方立天,王月清,张怀承等学者对佛教伦理进行了研究,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基础。
   但前辈学者的工作存在以下几点的不足:首先,这些学者在研究中主要使用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传统儒家哲学,较少使用西方的伦理体系和伦理术语,这样不利于吸收西方的伦理思想,也不利于与西方伦理学者进行交流。其次,部分学者完全是站在佛教之外对佛教伦理进行研究,他们对佛教伦理的部分理解误读严重。第三,中国早期培养的哲学工作者普通缺少逻辑思维的专业训练,在伦理体系上的严谨性,明晰性,演绎等有先天的欠缺。
   5. 未来的研究方法
   在未来的研究中,我希望能结合西方的伦理学体系,结合佛学的经典,结合法师大德对佛学的阐述,结合我自身对于佛学的理解,把佛学应用到伦理学中来,在伦理学上提出一些新观点,甚至建构一个“至善”的伦理体系。
有以下几点研究目的及方法:
   a.进一步熟悉西方主要的伦理学体系,伦理学名著,在研究中尽量使用西方的伦理学术语,便于与外界交流,并且在研究中注意与西方的伦理观点进行比较。
   b.进一步深入佛学经典,结合法师大德对佛学的阐述,并关注国内外学者对佛教伦理的研究进展。
   c.收集佛教伦理观点,整理出佛教伦理观。在整理中,借鉴元伦理学的理论,注重伦理表达的明晰性,普遍性,一致性。明晰性指伦理观点的表达借鉴元伦理学,尽量使用现代文,使用西方的定义、命题等概念,使得观点的表达尽量清楚。普遍性是指这种伦理观念并不是为某个人或某种人群订做的,而是为所有人设计的。一致性是指在伦理观念里面不能有互相矛盾(或者显然矛盾)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