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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伦理的社会意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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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沙门所作所为,表面上有违世间孝行,实则不然,出家修道,尊法兴慈,从长远来看,可使父母受大益,救度父母,是为大孝。中国佛教认为,儒家论孝,只限于世间亲子人伦关系,而佛教论孝则兼及来世和众生。佛教徒要使父母信仰佛法,使之超越生死,获得解脱,就是最大的孝。这是儒家孝道所不及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宋代契嵩还在《孝论•叙》中说:“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9](P660)认为佛教比儒道都要尊孝,佛教是在诸教中最为尊孝的。
   (三)突出孝行在佛教修持实践中的地位。宗密说:“经诠理智,律诠戒行。戒虽万行,以孝为宗。”[6](P505)意思是说,戒行虽然众多,但都以孝为宗旨,也即把戒律内涵的本质归结为孝。契嵩也说:“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9](P660)强调大戒应以孝为先。佛门的戒,作为道德规范内涵丰富,也不能归结为孝行,而中国佛教学者则把它统一于孝,这也是佛教为了与中国重孝观念相协调而作出的根本性调适。
   佛教作为异质文化,虽然有许多特征与中国文化格格不入,但由于作了适应中国国情的调整,尤其是在道德观念上的调整,是它为中国人所接纳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 佛教道德规范所蕴含的社会道德内涵
   中国佛教调适佛教道德规范以适应中国世俗礼法,如把孝行作为守戒的首要规范与根本宗旨,已如上述;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佛教原有的道德规范中也是以世俗道德规范为重点的,也即以提升个人的道德品质与建立人与人的和谐、健康、美好的关系为重心的。下面我们来简要地分析佛教重要道德规范的世俗社会道德内涵。
   (一)五戒。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是佛教最基本的戒规,是对佛教徒行为的约束。从社会功能来看,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有利于社会成员道德素质的普遍提高,有利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有利于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至于不饮酒,可以说酗酒是肯定有害的。附带说,根除饮酒不易行得通,我有一方外之交的好友说,不饮酒改为不吸毒更有现实意义。若如此则肯定是有利于社会成员的健康的。值得注意的是,佛教的五戒和道教的“老君五戒”,即不得杀生、不得荤酒、不得口是心非、不得偷盗、不得邪淫几乎是完全相同的。佛教的五戒与基督教“十诫”中的后五戒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财物,以及和伊斯兰教“十项天命”即穆斯林的十项禁戒中禁止残杀儿女、禁止杀害不可杀害的人、禁止侵吞孤儿财产、禁止称量不公、禁止说话不主持公道五项也是一致的。这也表明佛教的戒规和其他宗教的戒规一样,是人类维护生存与发展的经验总结,体现了人类生存智慧,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十善。指十种善行,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瞋、不邪见。十种善行包含着身、口、意三业,前三者是身体方面的善行,中间四至七条是语言方面的善行,后三项是思想方面的善行。当代星云大师提倡的“三好”运动即做好事,说好话,存好心,就是十善的通俗概括。若能做到三好,也就成好人了。可以说,就十善的基本内容而言,提倡的是普遍的社会公德。
   (三)四摄。指待人接物、和谐相处的四项原则,也是大乘菩萨为摄受众生,使之产生爱心,归依佛门,而应做的四件事,具体指布施、爱语(据众生的根性善言开导)、利行(作利益众生之事)、同事(与众生同处,随机教化)。这里布施和利行,体现了一种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在社会存在贫富差别悬殊、弱势群体生存艰难的情况下,对于协调人际关系,缓和人群之间的矛盾,化解社会动乱、危机,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四)四无量。也称四无量心,即慈、悲、喜,捨四种广大心愿。这分别是指无量地使众生快乐、拔除众生的痛苦、随喜众生的功德、平等地利益众生。这是四种利他的善良心愿,四种使众生离苦得乐的崇高精神。四无量心构成为实践社会道德的心理基础,对于人们自觉地实践社会道德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五)六度。指大乘菩萨从生死轮回之此岸抵达涅槃寂静之彼岸的六种修行途径,也即大乘菩萨达到涅槃境界的六种修习德目,具体指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和智慧。大乘佛教认为,六度所包含的六种道德规范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循序渐进的修持过程。由乐于布施才能持戒,由持戒才能忍辱,由忍辱才能精进,由精进才能禅定,由禅定才有般若智慧。前五度可归结为慈悲,第六度是般若智慧。慈悲和智慧、悲与智是大乘菩萨道修持的根本,是六度的精髓。六度一方面要求在实践上牺牲自我,服务他人,一方面要求在认识上具有洞察人生和宇宙实相的智慧,以臻于济度众生、人己同一的崇高精神境界。
   上述佛教道德规范可以说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际关系为重的思想,适应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信徒修持实践佛教道德规范,直接有利于非信徒大众的福祉。佛教道德规范也不限于信徒必须遵守,对非信徒同样有实践意义。基于众生平等的原则,佛教还不排斥其他宗教信徒实践道德规范,成就崇高人格。此外,佛教根据缘起论、因果律,强调人与人的互相依存,互为因果,由此而肯定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体生存与社会发展的共存共荣,这都为建立和完善社会道德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上述佛教道德规范的实践,无疑有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确立,并凸现出以下特色:
   互相尊重:彼此双方对生命、利益、人格的尊重
   保障安全:个人的生命、财产和家庭都不受侵犯。
   彼此诚信:不妄语,讲真话,心口一致,诚实相处。
   济助利人:慷慨布施,慈善救济,扶贫济困,利益他人。
     三 佛教伦理的现代意义
   中国佛教伦理的现代社会意义,我以为可以分为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两方面来说明。
   从理论层面来看,中国佛教伦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10](P855-897)包含了理论基础、准则、德目,以及结合时空条件的调适,又配合以佛、菩萨实践道德规范的典型事例,树立榜样。中国佛教伦理建立在人生论——解脱论、缘起论——因果论、人性论——佛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去恶从善、平等慈悲和自利利他的三大伦理准则,确立五戒、十善等具体的道德规范,道德规范中既有消极的防范,也有积极的倡导。中国佛教还结合国情和固有道德,把忠孝等列入佛教徒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中国佛教高僧也以其严守戒律,为僧众树立榜样,并以其人格魅力,吸引和感化大众。在中国佛教伦理体系结构中,有三个特点也是优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重视在人性论、心性论的基础上建立伦理准则与规范,发扬人性中的优长,克服人性中的劣根,提升人性的品位,抓住了伦理建设的根本;二是重视对生命的终极关怀,把人的生命、前途、利益和善恶因果报应以及道德修持实践结合起来,即把生命律、因果律和道德律结合起来,为伦理建设提供了深度周密的框架;三是重视伦理理论与伦理实践的和谐统一,佛、菩萨和高僧的善行德行,不仅树立了实践佛教伦理的榜样,也保证了佛教伦理的权威性。可以说,中国佛教伦理对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当代社会的伦理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